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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企业并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02 共3185字
摘要

  现阶段,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针对养老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保险制度,并且对基本养老金也进行了有效的划定,而企业在基本养老金的问题上,主要实施的就是基本养老金制度,相较于企业来说,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额度相对更高,在社会养老金双轨制逐渐被解除的情况下,如何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与企业实现并轨的问题,就成为了相关人员讨论的重点问题,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与企业并轨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养老金并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养老金并轨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实施养老金的并轨,就是因为这样的方式有效的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保险所具有的主要手段,然而,现阶段的养老金并轨发展的还不够全面,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而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社会公平.所以,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以及将双轨制取消就显得尤为必要,这就使得实行养老金并轨显得尤为重要.

  (二)养老金并轨的可行性

  目前的社会舆论都偏向于实行养老金并轨,而要求取消养老金双轨制,这就为养老金并轨的实行创造了条件.同时,部分事业单位在不断的针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所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主要为基本退休费用以及津贴补助费用两种,而基本退休费用的发放标准由国家来制定,津贴补助发放标准则由地方自行制定.

  最近几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一直保持没变,然而,企业的退休员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却得到了的相应的提升,这就使得企业养老金水平高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这种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就有了可以进行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空间,使得养老金并轨实行的可能性提升。

  二、"并轨"的技术难点

  实行养老金并轨有着技术上的难点,所谓的技术难点主要就是指如何处理相应的平衡关系.

  首先,如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平衡关系进行处理.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高,根据相关的刚性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不可以进行降低,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为有限,连续提升企业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也比较困难,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平衡关系处理就成为了一个技术难点.只有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其次,如何处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养老待遇的平衡关系.按现行规定,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标准和退休费标准.但事实上,不同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水平差距较大.而职工退休之后,相应的津补贴也不同程度地保留了下来.

  若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平稳过渡,对这些基本退休费以外的津补贴也必须有妥善的安排.

  三、"并轨"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养老待遇结构

  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必要时政府财政给予补助.缴费水平及基金统筹层次应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持一致,而且应尽可能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核算.职业年金则应由各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办法自行委托相关机构管理,以体现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差别.

  其中,资金来源相同的单位,应看作一个"大单位",实行统一的职业年金标准.

  (二)合理确定"老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首先,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实际情况以及机关单位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确定老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首先可以依照原有的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来对老人的待遇进行支付,这样的缴纳支付方式不需要进行基金的统筹缴纳,从而就可以使得已经退休的单位员工可以在得到应有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使得单位的基本养老金统筹的压力相对减轻.但是这样的方式,却并不适应双轨制废除的要求,这样的方式,调整的对象仅仅是针对少数的老人,而且还会提升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缴纳压力,使得堤防政府无法承受.

  其次,要将所有的退休待遇都转化为基本养老金.将所有的待遇都以基金的方式来进行实施和支付,然后每年进行适当的递增.这样的方式也可以有效的保障既有退休人员的利益,也能够使得机关事业单位的基金统筹压力减轻.但是同样的,这样的方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这样的实施方式,会使得机关单位的养老金水平比企业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要高很多,而每个不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也会存在较大的不同,严重的就会导致待遇矛盾的激化.

  因此,要根据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宜的老人基本养老金水平,以保障退休员工的利益.

  (三)合理确定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办法中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相应的单位职业年金所缴费的具体基数就是单位所有员工工资总额.

  在传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下,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是按员工档案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而这样的档案工资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来制定的.因事业单位分类性质差异,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员工的实际工资除档案工资外还会包括其他奖金、差费等补助收入,而这些收入没有纳入缴费基数中.

  如果单位长期按档案工资进行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上缴,势必造成退休后养老金偏低的情况,员工应得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所有的实际收入.单位应对来年社会保险基数进行全面公示,让职工了解个人缴费的基数和比例,社保监管部门加强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该纳入收入范围的都应计入缴费基数中,确保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科学设计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及个人账户利率

  本文主要采用的是过渡式的方式进行分析,在这样的方式下,个人账户利率没有充分的考虑到个人职位发生变动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对个人工资的变化.在养老金利率出现增长的前提下,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依然是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养老金利率的计算,使得计算所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之间的差距在5%的范围内,一句话来说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实现了平稳过渡的目的.

  然而,随着基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以及一系列的经济变化的影响,使得企业基本养老金的增长率都较为固定,而个人账户利率则主要是根据银行的一年期利率来进行计算,所以,很多的企业退休员工都出现被不公平待遇的情况,前后不同时间退休的企业员工在基本养老金利率上一致,所享受的待遇也相同,这样就导致了矛盾的产生.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科学的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设计,使得企业前后退休员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有着一定的水平差距,制定出逐次递增的养老金利率制度,将基本养老金过渡的方式设计全面,这样就可以实现基本养老金的平稳过渡.要按照个人职位以及工资的实际情况,来合理的进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提升.

  同时将个人账户利率的计算方式进行转变,基本养老金增长率也要根据个人本身的账户利率以及个人上年度的工资状况来进行平均值的确定,从而使得基本养老金增长率符合实际逐级递增的需求,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减少矛盾的出现.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与企业并轨上,确定并轨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全面分析并轨技术难点的基础上,合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并轨问题进行解决,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的过渡方式,然后在保障原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调节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企业的养老待遇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以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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