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社科研究成果评价执行机制重构
( 一) 社科研究成果评价运行机理
社科研究成果绩效评价属于科研绩效评价的一部分,科研绩效评价包括对科研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评价,科研成果绩效评价则属于事后评价部分。事前评价与事中评价倾向于对社科研究活动的过程控制,事后评价则是对科研结果和成绩的认可,影响着科研单位再次获得科研立项并投入新的研究活动,是整个绩效评价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的重要性在于对社科研究活动的激励机制将在此发挥作用。
激励理论是绩效评价能够发挥作用的核心理论依据,科研成果绩效将其评价结果与科研成果质量和科研经费拨款相挂钩,评价的激励效果将是显然的。据此,有效的评价活动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过程,其运行机理如图 1 所示: ( 1) 评价执行机构对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研究价值和社会价值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 2) 依据评价结果对科研单位实施激励; ( 3) 科研单位依据评价标准和激励结果主动对自身科研进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并争取下一轮的评价获取更好的评价结果。
( 二) 社科研究成果绩效评价机制设计
本文尝试对当前过于行政化、利益化和短视化的政府主导型社科研究成果绩效评价体系,从机构和学校社科研究成果评价这个中观层面进行再造和重构,建立以独立评价机构、多元化经费来源和长期研究影响考察为核心的科研成果绩效评价机制,具体的评价机制如图 2 所示。评价执行机构将是独立于政府和研究管理机构的独立部门,由非政府组织或中立机构担任,政府仅对评价机构施行立法、政策、规划、财政拨款和监督等方面的支持; 评价机构按周期对高校等科研单位的近几年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研究机构实施拨款激励。社科研究成果绩效评价执行机制主要包括评价执行流程设计、评价执行机构内部部门设计和外部配套设施支持。
1. 科研成果绩效评价执行流程设计
绩效评价执行阶段的整个流程是在评价执行机构内部完成的,始于高校等科研单位提交申请,终于激励拨款的下放。整个流程执行过程应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匿名评价原则、严格执行原则。评价执行流程如下: ( 1) 评价执行机构以年度或半年度为周期统一或分批接受各科研单位的评价申请,申请工作由科研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2) 对申请的各社科研究成果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依据按学科专业分类,学科定义及分类方法由评价执行机构制定,每一学科为一个评价单元。( 3) 确定各评价单元专家组专家成员,设立组长并制定各专家组的评价方法细则,接收科研成果材料并执行评价。( 4) 各学科专业的评价结果以统一的标准给出,公示并向高校等科研单位反馈结果,如有异议仍由相关专家组做出处理或给出匿名解释。( 5) 依据评价结果按评价执行机构制定的模型或公式计算激励拨款数量,经费下放至科研单位并结束评价。
2. 评价执行机构内部职能部门设计
权威公正的评价结果来自于人格独立的评价执行机构,其评价过程不受政府和高校等科研单位的干预。评价执行机构可以由民间社会团体或非政府组织来担任,在我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评价机构,一是通过政府委托专业管理团队设立并运营评价执行机构,二是通过民间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市场评价中介等形式多样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价执行机构依据功能和职责主要分为审核分组部门、专家组、信息部门和财务部门。
( 1) 审核分组部门。审核分组部门专门负责接收科研单位绩效评价申请,依据评价专家组的要求向科研单位报送申请所需材料。审核分组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资料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分大类,再按学科分小类,并按学科将待评价材料递送至对应学科的专家组。( 2) 专家组。专家组是保证评价结果具有准确性和权威性的关键因素。专家组成员来自于高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在相关学科领域研究中具有较深造诣和权威性的专家学者,通过评价执行机构的选拔进入专家数据库,并且按一定年度周期调整专家数据库的成员。
在评价执行前,从专家数据库随机抽取数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该学科的专家组。评价过程采用双向匿名制,以达到信息保密和公正。评价结果采用统一的可比标准,比如采用等级制,以便于激励过程的执行。( 3) 信息部门。信息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充分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并积极将评价政策、评价标准等信息向科研单位反馈,确保评价执行机构对科研单位科研活动的积极引导作用。具体公开内容一般包括: a. 申请材料内容及标准; b. 评价费用; c. 评价标准和方法; d. 评价结果; e. 激励方法及结果等。( 4)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营运费用的管理和科研拨款经费的管理。营运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教育财政拨款和向科研单位收取的评价费用。科研经费用于结合评价结果对科研单位实施科研激励,一部分来源于政府的教育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自教育基金、社会慈善机构及企业的资助。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拨款参照绩效评价结果并参考科研单位科研队伍规模、学科耗费经费的特点等计算拨款权重。
3. 配套设施支持
( 1)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干涉评价执行机构的评价活动和科研单位的科研活动,应成为彻底的服务部门。具体职能转变为: a. 立法保护评价执行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明确评价主体与被评价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立法制裁学术腐败和学术投机行为; b. 政策上鼓励科研单位参与科研成果绩效评价,促进评价结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制定科研发展规划; c. 教育财政经费不再直接拨放到项目,而是间接拨放至评价执行机构,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d. 监督评价执行机构的评价过程,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 2) 社会资助团体。政府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必须依赖民间资金的支持,资金来源于慈善基金、教育基金、研究机构、企业法人等。社会资助团体对评价机构的注资可以是完全慈善性质的,也可以是互惠的,比如资助企业可以以评价机构为中介向高校等科研单位免费获取或低价购买需要的研究成果。同时,注资机构可以监督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流向,对评价执行机构的管理活动做出评价。( 3) 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不受评价机构的干预,独立负责科研成果绩效评价的申请和拨款经费的统一管理。在新的评价机制下,科研单位为了获得更高的评价结果和更多的激励拨款,会将有限的科研经费投入到最具有科研实力的团队和最具有潜力的科研项目。评价激励的效果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得以充分提高。
四 结语
以信息子系统、执行子系统和监督与控制子系统为主的社科研究成果评价维度以及以独立的评价执行机构、多元化的经费来源和科研成果影响的长期考察为核心的科研成果绩效评价执行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我国社科科研活动存在的问题。
( 1) 基于软系统方法的社科研究成果评价维度为社科成果评价执行机制的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为社科研究成果评价提供了可靠的标准,促进科研单位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了科研工作者的研究积极性。( 2) 独立的评价执行机构可以摆脱政府的行政控制,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更具权威性。( 3) 多元化的经费来源避免财政直接拨款,既发挥了财政的杠杆作用,同时又促进公众对经费利用情况和经费使用效率的监督,避免寻租行为造成的资源浪费。( 4) 对科研成果影响的长期考察更看重科研成果的质量和长期影响力,对基础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应用研究的经济价值给予足够的观察期,避免科研人员的急功近利和短视研究行为。(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