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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10-30 共2856字

  摘要:本文从对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义务和电商企业这三个概念的解读出发, 在揭示电商企业与环境法律责任具有怎样关系的疑惑后, 以我国最新颁布的电商法中的条文内涵来进行解答, 通晓了电商企业接受环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 接着表明目前我国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不足, 并对未来鼓励电商企业主动接受环境法律责任提出建议。

  关键词:环境法律责任,绿色产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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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解读

  重点是对本文关联的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义务和电商企业这三个概念进行解读。

  首先, 需要明确的是, 环境法律责任依照它法律责任的性质, 它的概念大致可以概括为:企业或个人由于违反法律预先设定的环境法律义务, 而应当依法接受环境法律责任。也就是说,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全社会是有环境法律义务的, 如果违反这些法律事先设定的环境义务, 那么企业必将接受对照的环境法律责任。

  其次, 这里的环境法律义务,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 国家、企业和个人必须接受的保护和阻止破坏环境、预防和阻止加重污染的责任。可以明显地看出, 这是一个囊括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义务。其中, 顶层的国家环境义务和基层的个人环境义务是整个环境义务的基础。然而,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极环境行为将径直造成环境的混浊和损害, 实际情况中环境保护缺一不可的反而是企业环境义务的履行。

  最后, 电商企业是在如今新世纪网络广泛推行下的产物, 同时是电商时代如此之多的加入者之一。如今, 人们不再因为所在地的不同而被制约, 传统人力劳动和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被有机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 从而使得以前复杂多变的商事活动现在可以用非常简单的方法完美实现。如此一来不单单可以促进人力与机器的高效应用, 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对企业服务质量的要求, 使之得以大大改善。这就是名为电商的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 它把各个销售流程中的企业、消费者以及国家引领进一个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的新时代。

  二、疑惑揭示与回答

  经过第一部分的概念解读, 相信对以上三个概念都有了比较简单的认识。但是, 一个疑惑也应运而生:既然电商企业是在网络下运行的, 那么它完全可以称得上是零污染的绿色企业, 又有什么环境法律责任需要接受?

  其实, 许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电商企业的本质。剥去华丽迷惑的电商交易方式的外表, 其实电商企业的内在就是企业而已。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是一定存在的事实, 因此, 在电商企业违反法律为它设定的环境法律义务时, 电商企业就必须按照法律接受对照的环境法律责任。

  我国最新电商法于2019年年初开始全面推行, 这使我国发展迅猛的电商领域终于有了独属于自己的法律规范, 也使广大法律意识淡薄、思想境界懵懂的经营者们一头雾水不知所措。为了研究电商法中关于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诸多关联问题, 我对这部法律用环境保护和责任两个词汇进行检索, 发现第5、13条明确了电商企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要求其在买卖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 另外, 第5、20、74、88条指出了电商企业在买卖产品、运送产品、提供服务、实践协议、听从秩序约束等方面都需要接受对照的责任。从这里可以看出, 进一步研讨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问题是必不可少的。

  三、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不足

  电商时代便捷的网上买卖模式推动了物流产业的巨大繁荣, 此种情况下, 快递数量便一天一天止不住地增加。数量庞大且不可循环使用的快递包装不单单浪费资源, 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加重。面对着无穷无尽的不可循环使用的快递包装垃圾所造成的环境现状, 我国电商企业大多数缺乏环境责任意识, 并且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严重不足, 乃至有的电商企业拒绝接受环境法律责任。

  首先, 显而易见的, 我国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不足直接表现在环境保护投入的不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电商企业为了节约经营成本, 进而尽可能多地获得利润, 根本没有投入资金进行绿色经营的想法。在环境保护领域, 电商企业长久以来一直是听从政府命令行事, 环境保护的投入资金也是由政府分拨而来。同时政府分拨资金非常有限, 并且资金的使用效率极其低下。

  其次, 电商企业对绿色产品的消极态度也是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虽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类的标语宣传, 电商企业开始对产品绿色化有所要求, 但是非绿色产品还是整个产品领域不可磨灭的主角。举个例子, 电商企业为如不可循环餐具这样的非绿色产品提供了便捷的交易平台, 不可循环餐具的生产越卖越红火, 最大原因就是外卖平台为它提供了毒瘤生长的温床。这样的非绿色产品从传统市场加速流入到电商平台不但没有被环境保护义务所遏制, 反而, 电商平台快速的交易方式和庞大的交易量进一步促进了非绿色产品的大量生产。

  最后, 过度营销也是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不足表现之一。将实现眼前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营销目标的部分电商企业, 往往会忽视市场需求与资源环境容量之间的平衡, 经常只把消费者的需求作为中心, 完全不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电商企业间的价格战使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同时, 电商企业的销售量也是直线上升。然而, 惊人的商品销售量必将产生庞大的物流运输量和数不清的过度包装快递废弃物, 这必将造成难以想象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电商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的不足表现不是寥寥数语可以讲完的。综上概括而言, 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不足问题是急需解决的重中之重, 对绿色产品的消极态度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宣传教育, 过度营销则需要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它们都是不能一蹴而就的, 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

  四、鼓励电商企业接受环境法律责任的建议

  首先, 必须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对象不仅仅是电商企业, 还有电商平台和消费者。这将对他们所有人发起环境保护的倡议。只有在整个电商交易网络中的所有人都具备了保护环境的意识, 并愿意为之付诸行动, 那么那些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毒瘤才有可能被彻底切除。

  其次, 必须加强销售阶段的监管。所谓堵不如疏, 严令禁止不如过程监管。当电商企业习惯在销售过程中有专业的组织机构为他们谋划方向, 而不是盲目竞争使他方坐收渔翁之利时, 它们会明白监管的好处。监管并不是控制, 而是以大数据库为基础, 向电商企业传递对它们有利的信息, 并对一些跨越法律边界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制止。

  最后, 必须明确电商企业的社会定位。虽然电商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组织, 但是不能忘记它的社会属性。针对许多电商企业社会责任感非常低, 不愿意接受作为社会团体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的情况, 急需明确电商企业的社会定位。电商企业的本质还是人治的, 所以只要改变电商企业家的错误思想, 那么电商企业接受社会责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此时, 对电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大局观教育就显得尤其重要。各个商会与先进环保电商企业家可以相互合作, 向顽固落后的电商企业家传授突出教训, 传达保护环境是电商企业不可或缺的责任的思想, 以先进带后进, 鼓励电商企业主动接受环境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张楚主编.电商法 (第四版)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2] 张璐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第三版) [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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