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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致谢
发布于:2015-07-18 共6677字

  五、家庭冷暴力的干预治理策略

  “冷暴力”没有明显可见的证据,很难受到社会和法律的制裁,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及隐藏性的特点,所以就算是当事人将施暴者告上法庭,案件也将无法得到处理。经受长期煎熬的当事人,大多为得到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委屈感、被控制感通常会感情变得异常脆弱,心理上也常常处于孤独状态,往往引发忧郁症。更有可能出于长期压抑状态下而导致做出过激行为。我曾看到新闻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妻子在长期忍受丈夫的婚外情带来的精神折磨后,终于忍不住举起利剪除掉了丈夫的命根子!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冷暴力”的行为带来了如此难以不堪挽回的后果。一般情况下,家庭“冷暴力”大多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对于此类情况,专家分析由于知识分子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彼此碍于面子就采用 这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 在家庭矛盾爆发时,夫妻双方便选择“冷暴力”,企图以无声对抗有声,用沉默表示不满,这种做法无疑是无济于事。夫妻是由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人组成的共同体丧失交流就等同于丧失了婚姻和好的主动意愿。夫妻之间若没有语言交流那么分手的结果也是必然的。在冷暴力的“待遇”下夫妻双方会遭受严重的伤害,由于女性天生脆弱属弱势群体,容易受伤害。因此一般女性在遭受冷暴力时受到的伤害最为大。而对于肉体上的直接伤害,比起直接的肉体折磨造成的健康损害而言家庭冷暴力造成的损害同样严重!我们都明白一个定理:量变会引起质变!当矛盾积累到一定量时会发生质的变化,这时冷暴力就像埋藏在夫妻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它随时拉着警钟来准备随时毁掉我们的一切。因此如果不及时发现及时排除这颗炸弹,很有可能引爆他人同时也引爆自己,那时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化解夫妻间矛盾的最好办法是沟通,沟通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桥梁。而大多数人所采取的 “冷暴力”的结果往往只会两败俱伤。而我认为对于那种实在没有感情的婚姻来说,作为女性而言我十分赞同与其维持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的家庭空壳, 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的说法。而对于刚刚出现此类隐患的家庭来说如果你发现你的配偶开始出现冷暴力,千万不要大吵大闹,那样不仅毫不奏效反而会适得其反,一定要保持冷静,冷静下来分析出现问题的所有原因,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心情来分析你们之间的矛盾所在。

  (一)改变认知结构的干预策略

  首先,分析。 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纸,把激发对方冷暴力的问题一一列出,然后再把你的配偶的性格特点也写出来,看看是什么原因刺激他(她)对你实施冷暴力的。将其一一列举把能自行解决的解决好,不能自行解决的在思考如何解决。

  其次,交谈。上面我们也提到过说沟通时解决一切问题的桥梁,而交谈就是双方进行沟通的第一步。首先平静好你的心情,分析好所有的原因,然后主动提出谈话。这个小小的谈话可以当时座谈会,在没有第三者的场合下,开诚布公的讲,把一切有可能的问题都摆出来,并提出处理的方式方法。如果是家庭内部或源于你的矛盾,那么这种谈话气氛有90%以上解决问题的可能。如果是配偶本身的问题,像遇到对方有外遇,有第三者插足等等需要我们努力来缓解冷暴力。而缓解冷暴力的重要之处就在于消除冷暴力因素。对于女性而言,难以维系的感情要敢于舍得!生活和感情都是一样舍得舍得有舍便有得!

  最后,将所有的问题找到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法以后就要开始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过去的爱情、用家庭、用父母、用孩子甚至用财产和名誉用所有一切奏效的方法来说服对方已达到目的,如果这些都不能打动去意已决的对方,那用体贴的形式做出帮助对方的样子来帮助他吧!从帮助策划对方与一对新人未来的生活开始。你极大地转变往往会令对方措手不及,掩口无言。突然间的转变会让他(她)忽然发现你的另一面,你的聪明和通情达理,并对你感到深深地歉疚,对方往往在这个时候开始反思自己是否做错。通常情况,你这一手,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挽回你那不堪的局面。

  另外,暂时小别。双方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产生精神疲劳。而此时暂时的小别会让对方发现虽然疲劳但是仍旧离开你过不舒心的感觉。因此如果仅仅是处在一个较长时间的“冷战”阶段的话,短时间的出差将是一个非常好 的办法,但要记住,这个小别是有时间期限的,一个月之内为最佳!回到家后,千万别和对方分居,忘记原来的一切不快,给对方微笑说些甜言蜜语!

  (二)结合外部因素的治理方法

  1.完善现行立法、强化执法

  现代社会普法力度的加强,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热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对方如果对自己拳脚相加,会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在法律上也就是有证可寻,弄不好自己弄的一身腥,搞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变“聪明”了。那里不变红不变紫,没有伤疤但是还能让对方心痛我就戳哪里。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 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过错。目前我国在预防家庭暴力方面,除了《婚姻法》外,还没有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现在大都借鉴国外的做法,并结合自己国家的情况开始来完善自己国家的相关立法,一旦法律制定下来便也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具有更清晰的法律威慑力,法律的执行也就有了眉目。目前法律显示我国刑法针对家庭暴力犯罪行为有明显轻刑化倾向,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人得不到相应处罚,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只是短期监禁甚至判处缓刑,不仅达不到遏制家庭暴力、保障受害人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使家庭暴力再度升级。就目前情况而言,要想有效治理家庭冷暴力等家庭暴力行为,应加强有关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并注重对司法、执法等人员相关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和技术培训,同时要加强社会关注力度,全力拓展社会支持的范围,从外部为防止家庭暴力提供应对途径。具体来说,要加大执法力度,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及有关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能将家庭暴力认为是一般家庭内部事务而不予过问;法院对于受害者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请求离婚的诉讼,也不能一味调解,而应准予离婚。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法庭”或“家庭暴力法庭”,专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通过及时惩治施暴者,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这些方面国外一些做法可以借鉴。如在英格兰,法律赋予警察对家庭暴力行为以逮捕权。总之,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应当使执法人员明确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责任。

  2.建立健全社会干预体系

  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使大多数人的男尊女卑思想根深蒂固,男女不平等与歧视妇女的传统思想成为造成家庭暴力的源头。

  首先,从源头上消灭家庭暴力。还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使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使之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同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这方面英国的做法值得思考。英国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一种“零忍耐”宣传运动,在英国的反家庭暴力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是法律行为是一种道德宣传,目的是通过大规模社会性运动使人格平等、人格独立等观念内化为每个人的道德信念。

  其次,要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网络和组织体系。目前我国已有16 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相应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具体规定。一些地方还采取其他措施积极干预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如有的城市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设立“110 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受害妇女避救所”等机构。但是目前的这种救助只是地方性的没有长效机制,国家应该尽快建立一套由妇联、工会等机构或组织参加的反对家庭暴力的联系网络,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妇女庇护所、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及时发现家庭暴力,保护、支持和救助受害者,调解家庭纠纷,起到教育、劝阻和震慑施暴者的作用。

  [结语]  
  
  不管是热暴力也好,冷暴力也好,在目前冷暴力遭遇法律空白的情况下,作为受害者一定要巧妙处理。发现冷暴力后,不要慌张,保持冷静;不要吵闹。积极去面对感情路途上的考验才是至关重要的。最后夫妻应当以和谐、幸福美满为基础,彼此不要过于斤斤计较,为了共同的幸福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参考文献:

  1、刘冉冉:《家庭暴力法律救济体系的研究》  2008
  2、董慧琴:《解析家庭冷暴力》[J].法制与社会,2007,(10)
  3、凌世敏:《家庭“冷暴力”的危害及防治对策》[J].中共中央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5,(3)
  4、贾红英:《浅析家庭暴力中的新形式“冷暴力”》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第7卷第5期
  5、胡月香:《家庭“冷暴力”的原因与干预治理策略》[J].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报,2007(3)
  6、马克昌   《犯罪通论》    武汉大学出版
  7、张迎秀《网络婚姻引致的法律问题与法律规制》河北法学  2010年4期
  8、刘文娟等《精神暴力是把软刀子》《家庭健康》 2010年5期
  9、黎仕《家庭暴力新杀手--“冷暴力”》《西部法苑》 2003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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