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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来源:学术堂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10-08 共2397字

  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从监理工程师的从业特点入手, 阐述了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并对防范监理风险而提出有效策略。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 法律责任;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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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监理工程师的从业特点

  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之下, 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而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其具体的权责义务体现在监理合同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从业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其法律地位所决定的。其具体的法律责任涵盖两方面, 一方面为法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另一方面为合同所约定的责任。

  1.1 法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我国法律对监理工程师进行了专门的法律责任规定, 这些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与约束监理工程师的各项行为, 有效地指导其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使得其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 能够遵纪守法地做好监理业务。

  1.2 合同约定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大多就职于监理单位, 其由单位安排各项监理业务。对于委托监理合同而言, 监理单位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 为法律层面上的合同主体。然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监理单位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是由监理工程师而实现的, 所以, 倘若监理工程师有工作失误, 未履行合同内约定的事宜, 那么监理单位则出现违约, 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监理单位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利在内部追究相关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因此监理工程师个人而导致的合同违约状况, 其应该与监理单位一同承担责任。其承担责任是以其和监理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而为基础的, 亦或者是监理单位向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书。

  1.3 安全生产责任

  实际上, 安全生产责任为监理工程师法定责任的重要组成方面, 在相关法规和监理合同内都有所体现。当前我国相关法规已经就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决定监理工程师所拥有的法律地位, 当出现以下行为时, 监理工程师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有违法违规行为; (2) 有违反合同的行为。违法行为指的是监理工程师违背当前法律法规对其的规定。违约行为则主要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失误, 未履行好合同内约定的各项事宜。具体而言,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表现为以下方面:

  2.1 监理工程师所享有的权利

  一般来说, 监理工程师能够享受到以下权利: (1) 享受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称谓; (2) 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执业活动; (3) 能够从自身能力出发而开展各项执业活动; (4) 有权利使用或保管其自身的各项证书与执业印信等; (5) 其有权利解释与辩护自身执业行为; (6) 其拥有再教育的权利; (7) 其有权利获得对应的报酬; (8) 其有权利针对各种侵犯其自身权利的行为加以申诉。

  2.2 监理工程师需承担的义务

  一般来说,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担以下义务: (1) 其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规要求而开展工作; (2) 其应做好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 (3) 其执业活动应具备高水准, 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4) 其应自觉投入到再教育中, 不断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 (5) 其因在执业活动所生成的有关文件上署名签字, 加盖执业印信; (6) 其应保守好执业过程中所接触的各种商业机密、技术机密与国家机密等; (7) 其不得将个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等进行转借、倒卖、涂改与出租等; (8) 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多个监理单位任职; (9) 其应在法律所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开展各项执业活动; (10) 其应该积极配合注册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

  2.3 监理工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

  (1) 其应该自觉地维护国家的利益与荣誉, 严格依照“公正、科学、诚信、守法”的原则开展执业活动; (2) 其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与标准, 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内的各项事宜; (3) 其不可以以私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4) 其不得向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 (5) 其不得泄露各项保密事宜; (6) 其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财物; (7) 其应该自觉投入到学习中, 持续提升自身的执业能力。

  3 防范监理风险的有效策略

  3.1 严格履行合同内的有关事宜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强烈的合同意识, 凡是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合同, 其都应当心中有数, 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并履行好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在此基础上, 在自身的职责内进行各项执业活动, 始终将合同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依据。在委托人的要求下, 科学的运用监理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借助专业技能, 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监理服务。

  3.2 不断提升专业技能

  对于监理工程师来说, 其必须不断学习, 持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倘若监理工程师缺乏学习精神, 墨守成规, 仅仅借助以往的经验而开展工作, 那么其将导致监理风险激增。所以监理工程师不可以满足当前状况, 其应该具备学习精神, 及时学习各种最新的业内知识, 提升自身的协调能力, 从而有效地降低监理风险。

  3.3 提升管理水平

  正如文章所言,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受到监理单位管理水平的影响。提高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 使得其更好地开展各项执业活动。监理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 并构建起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在监理单位中, 总监应具备极高的水平, 能够充分调动所有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使得其各项要求能够落实到位。

  3.4 提高职业道德约束力度

  在防范职业道德方面所导致的监理风险时, 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首先, 明确地界定监理工程师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当前, 我国该方面相对落后, 仅仅对职业操守加以定义, 缺乏可操作性的内容;其次, 应在此基础上, 针对监理工程师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使得其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最后, 构建相关的监督体系, 发挥行业自治功能。

  4 结束语

  工程监理将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融合到一起, 是一种动态的、全方面的工程管理模式。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由其权利与义务所决定, 其只有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 才能够更好地开展各项执业活动, 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理风险, 提高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伟.建设工程监理若干法律概念含义之辨析 (上) [J].建筑, 2016, (22) .
  [2]谢念武.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与风险控制[J].建设监理, 2008, (6) :51-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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