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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12-20 共1997字

  摘要:当前, 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贯彻二元结构原则, 充分发挥税法的财政分配功能, 专业人士提出税法包括财政和监管分配, 可以在每一项下细分财政分配与监管分配存在差异。比如:功能、属性、目标、系统定位、作用方式、重力评价与调整、变化频率等差异, 同时也有合乎逻辑的伴关系。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是以资金分配为基础的, 其功能受到制约, 本文对税法分配功能的二元结构做出剖析。

  关键词:税法分配,二元结构,税法调整

税法论文

  一、分配危机的辩证处理与税法调整

  在税收形式上, 它们都属于再分配范畴, 其外延大于本文所谓的“规则分布”, 也包括金融。分众它反映了数量和能源税, 背离了能力原则。这是目前我国人口分布不平衡的重要原因。差异从传统的部门法中看, 税法的价值取向是多样化的, 这就导致了税法体系的侧重点不同, 不同类型的税法体系也有着不同的特点, 价值取向在调节分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忽视这一点可能意味着对某一特定系统和学术研究的不切实际的期望, 这种情况可能是错误的。由于逻辑失调而得意忘形。因此, 有必要对税法的分配功能进行分类, 明确其不同之处。其功能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因此辩证地规定了它的功能, 税收的分配。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不同的制度结构发挥着不同的外部功能。要把握税法的分配功能, 就必须从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分配的角度入手。

  二、论税法的分配功能

  在统一的税法秩序下, 根据不同的基本法律原则制定不同类型的税法具有不同的功能, 类型学非常有用。

  (一) 税法分配功能分类

  二分法将税法规范分为财政目的规范和规制归纳规范, 税收是向纳税人征收的, 以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由于国家职能和社会经济政策的考虑,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激励手段也开始频繁发生。因此, 随着状态函数的扩展, 引入我国的规定不仅是为了财政目的, 而且是为了时代的要求。财政收入的目的不是附带的, “禁止征税, 不论是否使用税收。“不为收入”是禁止使用税收手段的。事实上, 这两种规范之间的差异并不明显。我们不应该既要把握差异化标准, 又要规范利润目的归纳法, 税收和监管目的是一致的, 更难以确定。

  规制归纳规范的态度有一个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在早期, 税法的唯一目的是创造收入并对其进行调整。例如,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以阿拉伯文宣布“税法的化名、干预做法”不符合宪法。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垄断资本主义, 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

  (二) 经济责任既是国家的核心任务

  也是法律的核心任务。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随后调整了立场, 允许税法。在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 坚持财政收入的目的是从属的。人类的行为正在给人类造成越来越多的损害环境, 而且更严肃。税收可以内化外部成本, 纠正生态破坏,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最终愿意接受税收。因此, 1977年, 德国修订了“税收一般原则”第3条, 以澄清税收的要素, 即“为目的增加收入”。

  三、税收分配函数的分类

  如前所述, 税法规范中的分配因素决定了其作为分配法的地位。从分配的角度来看, 可以归纳出各种税收规范。

  在第一层次上, 将其分为金融配置规范和监管配置标准。财政分配的规范是国家吸收和分配财政收入。在里面为了公平分配, 行政协调会合理分配纳税人的税负。税法中对财政目的规定与财政分配的标准是一致的, 但也符合财政分配的标准。也是符合法律的。从分配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细化, 强调了制度规范的分配取向。此外, 监管和保护制度还可以也被吸收了, 这就是财政收入和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分配, 即税收法律的财政分配功能, 金融监管源于后者, 调整分配模式的系统规格。

  在税法的财政分配功能中, 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财富分配, 即“规范和保障国家获得财政”。是税法的基础和核心, 它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强调对财政收入数额和过程的控制, 二保证税收收入, 制定和维护国家分配利益的规定, 就规范的功能而言, 国家干预分配是必要的。这项措施是国家财政权力和纳税人私有财产权之间的界限。“三权分立”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税收与比例原则, 前者从形式上说, 税收冲动和增税冲动制约了国民收入的本质。

  结论

  分配资金的能力原则仍然是一个基线。因此, 不断推进税制改革是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人们发现税法分配功能防范的重要性, 但是税法分配功能的风险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导致纳税人浪费金钱, 浪费时间, 甚至陷入困境。随着漏税和偷税事件的发生, 推动税法分配功能机关的补收税额迅速增加, 这也说明了我国的税法分配功能问题, 企业税法分配功能问题越来越突出。许多关于企业税法分配功能的研究都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 不断关注企业的分配功能行为, 却忽视了企业分配功能的根本原因和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税法分配功能。税收调控与税区分配应以财政分配为基础, 税制设计能更好地反映税额和国家税收的分配情况。同时, 我们并没有夸大再分配, 这不仅是不可容忍的, 而且也是对市场的公共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菊.企业税法分配功能的管理问题探究[D].安徽财经大学, 2017.
  [2] 陈曦.晋江市小微企业税法分配功能的管理研究[D].华侨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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