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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市公共空间问题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0 共10437字
摘要

  一、引言

  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有助于解决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各种“城市病”问题,因而受到了城市、社会、政治等多学科的广泛关注。西方学术界近年来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呈现三个趋势。第一,公共空间的私有化以及对公共空间“公共性”的判定再次升温。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政策干预更倾向于为资本扩张服务,使得公共空间的私有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广大学者出于对此现象的不安与忧虑而展开了多视角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有 Mada-nipour、Calhoun、Ellin、Sennett 等[1 -2].第二,对公共空间的关注从早期的“视觉审美”发展到对人与环境内在联系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有布里格斯、伯曼、南希·弗兰瑟等[3 -5].第三,对私有公共空间( privately owned publicspace) 的开发、规划及管理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关注的重点是这类公共空间的经济社会影响[6].

  国内学者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城市公共空间的属性。随着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理论传入国内,加之解决城市发展中具体问题的需要,公共空间到底“是什么”就受到了普遍关注与讨论。第二,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尤其是公共空间的私有化、趋同化与功能单一化等问题。第三,城市公共空间与其生成环境的相互作用。主要从公共物品的角度探讨城市公共空间对社会分异的作用机理,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表达等[7 -9].

  作为“城市之肺”的城市公共空间,不仅能优化城市自然环境,也有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而其合理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现有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总体上局限于“物质和美学形态分析”,而缺乏对其背后城市发展背景的解读,尤其是缺乏从新型城镇化的角度审视我国城市公共空间问题。众所周知,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城融合不紧密、建设用地粗放低效、防灾能力薄弱,以及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重复建设与“建设性”破坏等“城市病”越来越严重,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上述传统问题尚未解决,公共意识淡薄、公共资源使用冲突、公共安全事件频发、文化个性缺失、社会隔离加剧等新问题又愈演愈烈,因而亟待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城镇化质量的提升,全力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于此,本文以城市公共空间与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联系为基础,从新型城镇化的视域全面检讨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试图为相关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城市公共空间与新型城镇化的内在关系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具有实体形态,供人们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的室外空间形式,主要包括广场、公园、绿地、街道等[9].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10].城市公共空间与新型城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 一) 促进产城融合

  产城互动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有助于促进产城互动与产城融合,这是因为: 第一,地理要素的空间扩散规律显示,“经济社会要素多数情况下是按区域或城市的等级高低跳跃式扩散的”[11].换言之,区域的等级越高越有利于其集聚各种发展要素。不难理解,公共空间数量多、品质高的城市往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从而有助于提升其在城市体系中的等级,使其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第二,现代产业的发展需要充足的人力资本作支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是一个城市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的关键。从理论上说,影响人才流动的因素很多,但随着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城市的生活品质。显然,良好的公共空间可以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效应显着,从而为现代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城市公共空间与服务业是良性的共生关系。因为,“服务性”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特征,它可以为服务业的孕育与发展提供空间场所,而服务业发展也使城市公共空间具有混合功能。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必然反映与承载所在区域的历史文化,对区域文化的合理利用则可以衍生出一系列文化产业。同时,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城市公共空间及其文化又能够有效带动旅游产业的发展。由于关联度高,旅游产业还能对其他 30 多个产业或行业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此外,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以及二者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创造大量的产业新业态,从而极大地促进城市产业的集聚发展。

  ( 二) 塑造公共意识

  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平等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人的全面发展必然包括“人的现代化”即人的素质与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的素质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是否具有公共空间意识是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近年来,我国公民在国内外的一些言行举止受到了诸多诟病,甚至严重损害了国人的形象,这正是公共空间意识缺乏带来的必然结果。

  公共空间意识又称公共意识,它是人们在公共环境活动中应该具有的意识,包括“公共秩序”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公共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对人自然属性的超越,需要在公共活动中一定程度地让渡个人利益,因而公共意识不可能来自于个人生活经验,而只能从公共生活体验中形成。换言之,培养公共意识的重要途径是鼓励公民广泛参与公共生活。显然,城市公共空间为公众的公共生活提供了理想场所。由于公共空间具有“开放性”与“公共性”特征,它允许不同群体平等地参与各种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人们会逐渐体会到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即要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实现自身利益,就必须尊重、体谅与配合他人。有了这种认知,就能够理解与认同为保障公共空间秩序而制定的各种制度与行为规范,进而在公共生活中自觉予以践行。

  若假以足够的时日,稳定的公共情怀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人们就很自然地把自己当做空间的主人,在公共生活中主动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利益。如此一来,通过这种“认知- 认同 - 践行”的递进式传递,公共意识就在人们大脑中养成了。

  ( 三) 提升生活品质

  新型城镇化要求发展思路必须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城镇化转变,使人们真正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因此,只关注城镇化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而应当更多地关注人们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指数。

  良好的公共空间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这是因为: 第一,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满足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城市公共空间是人们交往、消遣、游玩的重要场所,是人们融于自然、融于社会、陶冶情操、理解文化与感知文明的综合性区域,能够塑造和提升人的文化精神品格。同时,不同形态、尺度与质地的城市公共空间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功能,能够满足公众对公共生活的不同偏好。例如,广场可供人们休闲观光与自我展示,滨水公园可供人们观赏、垂钓与水上娱乐。第二,城市公共空间让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公共空间是“城市之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空气流通不畅等城市问题,从而形成更加优良的生活环境。Kayden 认为: “具有良好公共空间的高密度城市空间要比没有公共空间的低密度城市空间更适合人们居住”[12].

  第三,城市公共空间为人们面对面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尽管电话、手机与电脑等现代通讯手段让人们的交流越来越简便快捷,但它仍然无法替代面对面的沟通。与电子通讯手段相比,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面对面交流更能拉近人与人的心理距离,有利于增进感情。第四,城市公共空间在保障人们身心健康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完善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公共生活需求,尤其是老人、妇女、儿童的需求,有助于促进人与人和谐关系的形成。老人闲暇时间较多,对公共生活的需求强烈,但受身体条件所限,活动范围一般较小; 儿童更渴望与同龄人玩耍,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可以让他们正确认知自己、他人乃至客观物质世界。那么,镶嵌于各个社区的城市公共空间就为他们的不同需求提供了理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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