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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审计在高校财务报告中的应用(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8-26 共4784字
三、高校财务报告实行第三方审计的思路
  
  ( 一) 从制度的设计上应尽早规范
  
  中注协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高校年度财务报告的试行和推广方案。首先,应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国家财政、教育部门,循序渐进、不断出台制度,紧紧抓住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契机,从部属高校开始,明确要求高校年度财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其次,要求各省财政、教育部门,从省属公立高校开始,分期分批将高校年度财务报告纳入第三方审计范畴; 最后,进行总结分析,要求地级市属高校或民办高校年度财务报告逐步纳入审计对象。
  
  ( 二) 地方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推动第三方审计工作
  
  首先,地方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明确高校年度财务报告进行第三方审计的严肃性,并与公共财政拨款预算的申请挂钩。比如,要求已纳入当年上级或同级政府审计机关或财政监督审计范围的学校,当年可不再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同时又不能出具审计或财政检查机关检查报告的,地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予受理。其次,地方财政或教育主管部门要安排专项审计费用,通过政府招标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行为,积极组织具备高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从资金上予以保证,避免因审计费用影响审计质量。最后,地方主管部门要对第三方出具的高校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必要的复查,确保审计的有效性。
  
  ( 三) 高校应从内部控制方面切实重视第三方审计的工作
  
  随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发布,高校对内部控制也越来越重视,同时由于高校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资金来源的多样性,高校规避财务风险的意识也逐渐加强。首先,高校管理层切实重视第三方审计工作,主管部门有必要对高校管理层进行培训,从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入手,提高对年度财务报告的认识,为高校审计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比如,增强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意识,支持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共同协作的审计监督服务体系,从不同角度对高校进行审计监督。其次,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管理; 强化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实行不同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 最后,并切实做好预算控制,加强成本费用管理; 提高财务监督力度,从而降低高校财务信息风险。
  
  ( 四) 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大员工对高校财务知识的培训力度
  
  为有效克服第三方审计执业人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经验不足问题,中注协要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大规模的培训工作,熟悉高校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和资金动向的轨迹,便于年报的审计工作。首先,必须熟悉财政部、教育部近年来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一系列制度和规范进行必要的培训,增强对高校会计业务的职业敏感性; 其次,因高校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不同的资金往往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加强高校收入和支出业务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 比如,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包括科技部等部委的支撑、公益性和“973”、“863”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最后,会计师事务所要在执业过程中要关注高校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在复杂的高校财务活动中要抓住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将审计指引的核心思想与具体的高校经济业务内容相结合。
  
  ( 五) 探讨试行连续型审计,确保高校财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发达国家的政府审计看,近些年美国政府审计越来越重视连续型审计,即对同一被审计对象的连续审计,美国也对高校定期开展跟踪审计[3],并从根本上提出框架性建议,促进高校财务规范。而我国连续型审计往往只占小部分比例,高校审计往往不在政府连续审计的范围内,这对高校财务的可持续发展是个明显的挑战。因此,要探讨建立健全高校后续监督机制,建议由主管部门聘请第三方进行财务情况审计,并根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第三方提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的建议和要求,对学校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不断规范高校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对高校管理层合法用权、依法用钱配置资源的监督,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六) 引导高校自愿披露财务信息,建立和健全信息披露机制
  
  从目前高校财务信息的披露实践看,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少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多流于形式,只是披露收支预算表、财政拨款表等,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如涉及财务、资产、招生、人事等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还没真正公开。为此,主管部门要出台政策引导高校逐步公开披露财务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范围,细化到具体条目,回应社会关切,建议以高校财务、人事信息公开为切入点,重点就公众关注的高校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资产、负债、校内人事任免、引进和招聘人员等信息公开进程等分期分批纳入公布范畴,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李嘉亮。高校财报审计拓展注会行业新业务[N].中国会计报,2014 - 09 - 06 .
  [2] 教育部。 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EB/OL].2016 - 05- 13
  [3] 李丽光。高校预算执行绩效跟踪审计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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