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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贷款资产质量可靠性审计中的问题与完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1-08 共2811字
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继续放缓,结构性矛盾突出,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以温州地区最为典型的老板“跑路”事件,如同推倒的多米诺骨牌连绵不断,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区域性金融风险上升。为掌握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真实情况,我们选取了某国有银行市分行开展了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审计。截止审计日,该分行各项贷款余额558.6亿元,账面反映不良贷款余额6.8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22%,在全市所有商业银行中,该行不良贷款比例与全市平均水平最为接近。

  一、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

  审计组抽取了该行信贷管理制度和信贷档案,对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进行了评估,审计发现,该行建立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但执行不够到位,五级分类不够准确,至少应纳入“次级”类,却仍为“正常”类或“关注”类的贷款金额不低于9.97亿元,是账面反映不良贷款余额的1.46倍,其中,重组类贷款7.47亿元、企业关停类贷款0.41亿元,逾期超过90天贷款2.1亿元。该分行属于国有商业银行,相对于其他银行而言,其内控制度比较健全,执行比较到位,由此不排除其他商业银行存在类似问题,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

  (一)部分逾期贷款分类不准确

  逾期天数是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90天是贷款是否不良的分界线,该行信贷资产十三级限定性标准规定,贷款本息逾期(包括项目贷款未按还款计划还款)90-180天(含)的,分类级别不高于次级一级,但某公司自2012年12月21日出现逾期,2013年1季末分类仍为“关注”。

  (二)部分重组类贷款分类不准确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变更借款人、变更担保条件、调整还款期限、调整利率等。《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文)第十二条规定,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该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也规定: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债务人仍然无力按期归还,不得高于可疑一级;对于重组贷款,在重组实施后半年内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不得调高分类级别。现场审计发现,部分重组贷款仍反映为“正常”类或“关注”。如某置业有限公司因房地产滞销,影响企业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按时归还贷款。该行对还款时间作了调整,但2012年至今分类一直为“正常”。

  (三)部分企业关停类贷款分类不准确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五条规定,“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够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现场审计发现,某公司2013年2月已停产,但1季末五级分类形态仍为“正常”,明显不合理。

  (四)部分贷款保证担保有效性不足

  担保贷款作为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是商业银行防范和降低资金损失风险的重要手段。现场审计发现,部分信贷企业的担保人存在过度对外担保问题,如该行客户A由客户B担保,但客户B对外担保总额与总负债之和是总资产的112%,担保能力并不充足;又如客户C的担保单位客户D2012年底因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2013年1月该行发放贷款913万元,仍由客户D担保。

  二、贷款分类不准确的成因和后果分析

  (一)贷款分类不准确的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够准确,究其原因,分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

  1、客观原因

  一是当前经济不景气,地方政府出于维稳大局考虑,出手干预银行信贷工作。对于信贷企业出现的风险,银行取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很难实施市场化的风险资产处置方案。二是五级分类属动态调整分类,分类调整往往存在滞后性。

  2、主观原因

  一是“企业偿还能力”核心指标难以把握,贷款分类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二是不良贷款比例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十分敏感的指标,不但与拨备、利润关系密切,还影响到监管评级、社会声誉,因此,商业银行主观上也存在粉饰资产质量、掩盖信贷风险的动机。

  (二)贷款分类不准确的后果分析

  贷款分类不准确,换句话说,就是不良贷款反映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各类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监管部门对该地区信贷资产质量和风险的判断。根据现场评估数据测算,该分行实际不良贷款比例至少应为3%,是账面不良贷款比例的2.46倍。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充足。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运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损失计提指引》规定对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分别按1%、2%、25%、50%、100%的计提。目前国内银行一般是在总行层面采用国际准则,分支行的会计核算仍采用国内制度。贷款分类偏离导致该分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充足,3月末该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8亿元,实际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至少为账面计提额的128.8%。
  企业风险牵扯面扩大。企业出现风险后,商业银行没有及时调整其贷款风险分类,产生的后果一是企业征信系统维持原有五级分类贷款形态,其他商业银行对企业经营形势判断出现偏差,继续对其新增贷款,风险贷款增加;二是企业风险爆发点后移,加大风险处置难度。

  三、审计建议

  (一)细化完善贷款分类方法,严格执行贷款分类制度

  2007年银监会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是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当前形势,制定完善贷款分类制度,建立动态的分类监测机制,并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遵循贷款分类的真实性、及时性、重要性、审慎性四原则,严肃贷款清分纪律,减少认定过程中人为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贷款风险分类质量。

  (二)转变经营发展方式,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

  这是商业银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用风险的治本之策,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粗放式规模扩张的不可持续性,切实改变过度依赖贷款增长和存贷利差盈利的现状,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要从“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入手,注重客户真实的融资需求,加强统一授信管理,严控过度授信规范异地授信业务,严格授信审批条件,强化贷后跟踪管理。商业银行要加快担保方式的改革创新,严控过度担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担保圈危机”的蔓延。

  (三)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协调机制,加强行业信息共享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风险的预判,对重点客户实施动态监控,建立重大风险案例分析反馈机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协会要搭建各债权行之间的沟通平台,加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银监会客户风险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积极推进跨部门信息整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处罚问责力度

  针对当前信用风险高发态势,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内部要加强对授信管理制度的完备性、授信业务审批标准和具体操作的合规性、贷款“三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对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借款人进行授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由于不尽职造成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进而形成风险的,要严格追究授信工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动态审计评估,切实掌握信贷风险的第一手资料,未雨绸缪,慎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确保区域金融稳定。

  参考文献:
  [1]黄邦锋.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与对策[J].上海金融,2003
  [2]刘丹.浅谈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审计[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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