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概述
(一)企业文化为基。 统一的企业文化是事务所实现一体化管理的认识基础和行动指南, 事务所核心管理层应充分研讨并结合事务所发展经验,提出如“诚实信用、以人为本、合作共赢、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核心价值观,在统一的企业文化指导下,事务所在各项管理工作、业务执行过程中,统一认识、统一制度、统一行动,形成上下齐动、全所联动的一体化管理氛围。
(二)制度建设为纲。 制度建设是企业的躯干,是保证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基础上, 要建立一系列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提高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实现总所及各分所之间的有效协调与合作, 促进并保证事务所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持续健康发展。
(三)人事财务为本。 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是人力资源, 而财务管理的一体化是衡量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标准。 首先,在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统一人员招聘流程与选聘、任用、考核、淘汰制度及工作方法, 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并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其次,在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下,统一收入确认、财务支出、利润分配原则和方法, 在总部财务部的统一领导下,实现财务一体化;第三是以人事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为抓手, 从总部到分所逐步推行统一的人事、财务标准,将事务所一体化管理落在实处, 从根本上实现事务所一体化管理。
二、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政策建义
(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体系。 始终坚持以质量求信誉, 以信誉求发展,将执业质量放在首位。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围绕质量控制的各个要素,制定一系列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明确主任会计师对事务所业务质量承担最终的领导责任,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业务执行,明确业务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强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监控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 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专业标准体系。 同时,每年对质控制度和专业标准进行更新, 为不断提高执业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贯彻落实质量控制制度 . 首先是把好业务承接关口, 对业务承接实施分类管理,A 类业务 (包括上市公司、IPO 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报表审计)由主任会计师或分管项目的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负责洽谈, 经主任会计师或其特别授权的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承接;要求 A 类业务承接前应进行项目实地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总所对分所实行项目授权管理制度, 分所在总所授权范围内承接项目, 未经授权的分所不得独立承接并承办业务。 其次是严格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于A 类业务审计底稿除实施三级复核外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合伙人),还要求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四级复核),即由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包括质量控制部专职人员及其他合伙人对 A 类业务实施项目独立复核,每份审计底稿均要形成具体的复核意见和评分表,以及业务人员的整改措施和反馈意见;同时,独立复核还采取交叉复核和现场复核的方式,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复核的独立性,并有效地防范项目风险。 第三是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坚决不走过场。 根据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每三年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包括质量控制部人员和项目总监,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每一个被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形成完整的检查底稿,并进行打分,撰写检查小结和检查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所范围内公布并与合伙人的年终考核挂钩。 第四是强化 IPO 项目各级负责人的风险意识。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事务所审计报告均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部分事务所的 IPO 项目所占比重较大的,根据《IPO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要求,需要出具与 IPO 业务相关的各类报告,并由分管项目的副主任会计师(业务合伙人)、业务总监、项目经理三名注册会计师签字,以强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 IPO 项目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 第五是完善 IPO 项目内部审核办法。 要求 IPO 客户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前, 需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对出具的 IPO 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在经质量控制部完成独立复核的基础上, 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和论证, 以降低 IPO项目的审计风险,提高 IPO 项目的过会率;并且,IPO 项目的内部审核办法的实施,也为降低审计风险起到了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开发审计软件是保障 . 利用事务所总部人才优势,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 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 》为蓝本,招聘一批计算机专家、审计实务专家,组成审计软件研究开发小组并自主研发审计软件。 审计软件的应用,不仅从形式上规范了工作底稿,而且从实质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保证高级审计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将工作重点放在特别风险 (特别重大的错报风险)上,为审计效率和执业质量的双提升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四)内部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为了确保业务人员执行事务所的规定和标准,通过对审计人员全方位的培训,让审计人员了解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专业标准体系,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从而为执业质量的提升提供人员保障。 首先是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培训体系, 从员工和客户需求着手,从专业知识和行业要求出发,每年举办客户培训、员工视频培训等,多渠道满足客户和员工的专业知识需要,更加高效、精准地提升执业人员业务能力。 并且,根据《内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项目组内部培训,包括项目进点前培训、项目现场培训、项目结束后总结培训等,这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满足了不同审计人员的需要。 其次是培养一支富有经验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训师资队伍。 为解决培训师资队伍短缺的问题,要求所有合伙人、项目总监以上人员必须担任授课教师,每人每年授课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 并将授课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指标,这不仅使得培训课程可以长期有效地开展,而且培养了一支富有经验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训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程德元。 200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几点认识[J].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