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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核心和劝君王行仁政的孟子仁政思想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2-19 共4906字

  孟子所生活的战国时代距现在已近 2400 年,那时因为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和战乱频仍,百姓的温饱问题很难得到解决。孟子从儒家的民本思想出发,对百姓的生存状况给予了深切的关注。本文从以民生为核心的仁政思想和以类比推理规劝君王行仁政两方面探讨孟子的仁政思想。

  一、以民生为核心的仁政思想

  《孟子》一书中反复提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1]5孟子从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出发,想民之所想,以百姓的温饱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为主要指标来构建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提出在确保“黎民不饥不寒”的前提下,要力求满足“老者衣帛食肉”的生活之需。虽只有寥寥数语,却饱含孟子对百姓生存状态的体恤和关切。以孟子当时的年龄,他不可能有“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的切身体验,而是孟子深刻了解民情所得出的结论。同样,也只有通过深入了解民情,孟子才能意识到:要切实解决百姓温饱问题,在当时靠天吃饭的生产条件下,必须保证八口之家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并“使民以时”,即保证百姓有足够的土地来种农作物和有足够的时间及时耕种。为确保做到这一点,他提倡“助法”而批判“贡法”: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孟子·滕文公上》)[1]118-119九百亩地中,八家百姓各私百亩,百亩私田所种庄稼收成均归百姓自家所有,中间一百亩是公田,公田里的作物用来供统治者生活之需,这就是“野九一而助”的“助法”.“助”以井田制为基础,是借民力以助耕公田的一种劳役租赋制度;这与根据土地所出,按若干年收获的平均数作为征收标准的定额献纳制度的“贡法”相比,更有利于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因此,他批判“贡法”:“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孟子·滕文公上》)[1]118“贡法”核定九年中收成的平均数作为税收的定数,不管丰年、歉年都得按这个定数征税。荒年饥岁,田里的收成连购买来年的肥料种子费用都不够,却一定要征足这个数,致使百姓“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货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1]118.因此他在《孟子·公孙丑上》一文中,明确提出对耕者施行“助而不税”的制度,也就是主张对农民收取劳役地租,取消其他各种形式的课税,显然比“贡法制”下的实物地租对百姓生活更有利。因为五口之家所拥有的百亩土地在平常年景是不会挨饿的,但在靠天吃饭的背景下,却无力免除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又加上争霸战争不仅使大批丁壮劳动力丧失,而且老百姓的耕种时间失去保障,因而出现“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孟子·梁惠王上》)[1]17的情况,最后还是无法免于冻饿而死。很明显,这种“野九一而助”的劳役地租制让“劳心”者部分承担了自然灾害和争霸战争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影响。年成不好,战争的破坏,公田里的粮食减产,统治者租税也相应地减少,这样是有利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井田制”下,通过“正经界”,除了“分田制禄可坐而定”,防止暴君污吏作恶外,还可以“制民之产”,确保百姓不管丰年、灾年都能拥有“百亩之田”的收成。这“百亩之田”,足以使百姓“俯足以畜妻子,仰足以事父母,乐岁终身饱,凶年不免于死亡”[1]17.再者,八户同耕“百亩公田”,有助于百姓在协同劳作的过程中形成“出入相交,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亲睦关系,如此有助于百姓生产生活的“助法”,孟子建议滕文公采纳。和对耕者的关注一样,孟子出于士、工、商不同行业民众的关注,孟子建议国君采取尊贤使能、法而不廛、饥而不征、廛无夫里之布的措施: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於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於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於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於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於天下。

  无敌於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公孙丑上》)[1]77任贤能,明政刑,免赋税的仁政措施,这样就能无敌于天下。并以历史上周文王治岐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来劝导齐宣王:王曰:“王政可得闻与·”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其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1]36文王治岐时,对耕者、仕宦、商人、渔人和罪犯施行仁政,在施行仁政时,又优先考虑“鳏寡孤独”之类弱势群体,因而最终得到了天下。以此去说服齐宣王向先贤学习,实施确保老百姓生产生活安定的仁政措施。因而重民生,以民之好恶为行政之准则,得民心进而得天下。反之者,失天下。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孟子·离娄上》)[1]171以桀纣暴虐失去民心进而失去天下与汤武行仁政得到百姓衷心拥护的历史事实进行对比论证,规劝国君行仁政,避免象桀纣一样“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的局面。汤武对于百姓之所欲总是“与之聚之”,于百姓之所恶则“勿施与”,因而得到天下人的拥护。正如《孟子·滕文公下》所描述的那样:“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1]148表达了葛民对成汤的热烈拥护。关于武王之得民心,《孟子》多次提及:“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孟子·尽心下》)[1]325周武王伐纣,救殷民于水火,得到商民的热烈欢迎:“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孟子·滕文公下》)[1]148孟子就是从对汤武行仁政分别得到葛民和商民的热烈拥护的史实的剖析,得出“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孟子·滕文公下》)[1]148的结论,鼓励宋国国君行仁政,去应对强大的敌国。

  对以依仗齐国国力强大想仿效齐桓晋文凭借武力统一天下的齐宣王,孟子竭力加以劝阻。他尖锐地指出:齐宣王的举措,带来的后果甚于“缘木求鱼”,因为“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而齐宣王的为政措施,则是“动天下之兵”,“尽心力而为之而后必有灾”,让齐宣王明白“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犹恶醉而强酒”一样事与愿违,从而接受孟子的“仁政”主张。

  二、以类比推理规劝君王行仁政

  为了阐明以切实解决百姓温饱问题为核心的仁政思想,孟子运用对比和排比的修辞手法,进行类比推理,对“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有损民生的社会原因从两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一方面孟子以类比推理分析这一行为的不仁之处。

  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孟子·梁惠王上》)[1]9孟子将“民有饥色”与“庖有肥肉”对比,将“野有饿莩”与“厩有肥马”对比,目的是使在位者意识到其不仁政之举之性质“率兽而食人”和其后果。在此基础上,孟子为了防止在位者推卸责任,他又将此举与杀人犯的狡辩联系起来: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1]5以杀人犯杀了人以后把罪推给兵器(“非我也,兵也”)之类的荒唐行为类比梁惠王的“罪岁”现象,一针见血地指出,导致“野有饿莩”的凄惨之状,其直接原因是梁惠王只顾自己享受不顾百姓死活而不是“年成不好”.梁惠王把“野有饿莩”归咎于“年成不好”,那和杀了人把责任推给兵器一样是强盗逻辑。孟子对梁惠王“以政杀人”的深刻剖析,是对统治者只顾自己享受不管百姓死活的不仁政之举的强烈谴责,是对百姓生存状况的深切关注之情的自然流露。

  在《孟子·离娄上》一文中,孟子以饮食起居的反常之态类比“不仁”所引发的恶果。如以厌恶潮湿却住在低洼的地方来类比不仁者势必自取其辱的道理:“仁则容,不仁则辱,今恶辱而居不仁,犹恶湿而居下也。”以厌恶醉酒却拼命喝酒的荒唐行为类比为君不行仁政必定自取灭亡的道理:“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也。”以热得受不了却不愿洗澡的反常行为类比不行仁政的人无法王天下的道理:“今也欲无敌于天下而不以仁,犹执热而不以濯也。”“不仁”招致国君或“生弑国王”或“身危国削”的恶果,以规劝梁惠王行“仁政”.对导致老百姓“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暴君统治,孟子甚至肯定老百姓有推翻他们的权利: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牲既成,粢盛既絜,祭祀以时,然而旱乾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1]328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建国时必立社坛和稷坛,因而社稷代表国家。在孟子看来:民为邦本,故百姓最重要。因得民心以建国家设制度,但设制度、施政治同样应以得民心为前提,因此得到民众拥护的可以做天子,得到天子信任的做诸侯,得到诸侯信任的做大夫。孟子从百姓尽心祭祀后如果社稷神满足不了他们求风调雨顺的愿望,就可以另立土神和谷神以供祭祀,类比如果国君弄得百姓“终岁勤动而不得以养其父母”,“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百姓就有权利起来推翻其统治而另立贤明的君主。并将这种举动从仁义的高度分析其合理性,而非“弑君”之罪。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於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章句下》)[1]42孟子将有害于仁义者斥为贼,有伤于道义者斥为残,既害仁义又伤道义的暴君则是独夫,从而义正辞严地指出周武王诛杀殷纣王是替天行道救民于水火,而不应视为弑君造反的行为。

  在君权神授思想盛行的战国时代,孟子却能旗帜鲜明地肯定百姓有为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权起来推翻暴君统治的权利,既体现了孟子对百姓温饱问题的深切关注,也是对上古时期《尚书·洪范篇》所列“农用八政”[2]449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另一方面,孟子从战争危及百姓生存权的角度出发,用类比推理分析反对战争的重要性。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孟子·离娄上》)[1]175从扩张战争导致百姓大量伤亡的事实出发,发动扩张战争类比“率土地而食人肉”一样罪恶滔天,死有余辜!进而对战败后为确保再次战争的胜利,对“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孟子·尽心下》)的行为,孟子直接指出:“不仁哉梁惠王也!”对将老百姓的生存摆在首位不以扩张土地为重而主动避开战争的统治者,孟子予以高度的赞扬: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孟子·梁惠王下》)[1]49古公亶父把百姓安危放在首位,不忍百姓死于战火而主动把邠让给有扩张野心的狄人,从而得到百姓拥护,其后代因此而王天下。以此来劝说国力不强的滕文公行仁政。

  综上所述,《孟子》一书饱含孟子着眼于解决百姓温饱问题,抓住君王渴望巩固统治地位的心理,围绕“重民生”与“巩固统治地位”的关系,以类比推理分析“仁者无敌”的道理,进而规劝国君实施有利于百姓生产生活的仁政措施。这些主张充分体现了孟子那种“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大丈夫气概和担当精神。千载下来,犹熠熠生辉。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译,着。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唐]孔颖达。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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