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在治未病和预防控制慢性病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养生保健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系统、规范、优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在日益增长。近年来,拔罐、刮痧、按摩、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在一些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也使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得到迅猛发展。为了解北京市东城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卫生状况,为今后制定行业监管及行业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于 2013 年 11月对东城区 30 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室内的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服务用具等进行了检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 1 调查对象 在东城区 61 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按照 50%比例,从不同街道、不同规模选取 30家,其中小型 (50~200 m2) 13 家,中型 (200~500 m2) 10 家,大型 (500 m2以上) 7 家。在正常营业时对室内的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服务用具进行检测。
1. 2 检测指标 参照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 对各场所进行布点采样。参照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中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2](GB 9666-1996) 中的检测指标开展可吸入颗粒物、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空气中的细菌总数、棉织品及保健器具等公共用具表面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
1. 3 采样及测定方法 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参照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测定方法》[3](WS/T 206–2001) 进行,采用 LD–3C型激光粉尘测定仪直接读数。空气中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细菌总数、棉织品及保健器具等公共用具的检测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4](GB/T 18204–2000)进行。
1. 4 统计学处理 应用 Microsoft Excel 2003 进行数据录入。使用 SPSS18.0 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 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1. 5 质量控制 监测工作按照计量认证体系执行。每收集 10 份样品,至少设 1 份空白对照,每 10 份样品,进行 1 次加标回收。大气采样器使用前用电子皂膜流量计进行校准。参加监测的工作人员全部经过技术培训。
2 结 果
2. 1 室内空气及公共用品检测情况 对 30 家机构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甲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细菌总数进行检测,共采集空气样品 102 件;采集 251件毛巾、床单、被罩等棉织品及 160 件刮痧、拔罐等保健器具进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每件样品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空气样品合格率最低,仅为 58.8%,棉织品的合格率为93.6%,而保健器具的合格率为 90.6%.在空气各项目的检测中,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的细菌总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的合格率分别为 91.2%、97.1%、100.0%、85.3%和 66.7%.见表 1.
2. 3 通风方式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 21 家机构在中医预防保健特色技术实施区设有机械通风装置,采集空气样本 69件,在 9家此区域仅靠自然通风的机构采集空气样本 33件。采用机械通风方式的机构其室内空气质量的合格率高于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3.
2. 4 消毒设施对棉织品及公共用具消毒效果的影响 22 家机构设有消毒间,主要用于棉织品的消毒,8 家单位的毛巾等棉织品外送清洗消毒,但仅 1家能够提供外送消毒单位的资质证明配备消毒间的机构。所有机构对于实施技术所需刮痧、罐疗设备、熏蒸洗等保健器具多采用酒精浸泡擦拭的方式进行消毒。设有专用消毒间或委托有资质消毒机构进行消毒的机构其棉织品和保健器具的合格率均高于未进行消毒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01)。见表 4.
3 讨 论
本次调查显示,北京市东城区的中医保健服务机构室内空气合格率较低,仅为 58.8%,其中二氧化碳和甲醛的合格率为 85.3%和 66.7%,主要与中医预防保健特色技术实施区内人均占有面积小及通风设计不合理有关,有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其空气质量优于无卫生许可证的机构,机械通风对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一定帮助。配备消毒间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消毒的机构人员卫生意识较强,棉织品及公共用具消毒效果较优。本次检测结果反映出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监管对于机构卫生状况保障的重要性。
目前中医保健服务业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工商、卫生、税务、人事、公安等多个政府部门,但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来牵头统筹管理[5,6],各管理部门对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管处于相对缺失的状态。
目前,中医保健服务有关的行业准入方面标准几乎尚处于空白状态,对其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卫生管理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订和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设置、服务、培训等管理评价标准及相应的制度,并加强对各种足疗馆、针灸推拿馆等中医保健机构的审批,改变目前没有主管部门的现状;监管部门应依照相关行业标准,加强对中医保健服务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该行业能够得到有序发展,为百姓提供一个良好的养生保健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8.
[2]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S].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5] 程勇,石云,蔡轶明。关于发展中医保健服务业的探讨 [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 19( 7) : 605 - 607.
[6] 许黎珊。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19(3):19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