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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发表论文(超级详细的发表秘籍)

来源:学术堂 作者:王老师
发布于:2019-10-24 共2993字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下面以“中国法学发表论文”为例,给大家带来相关知识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中国法学期刊简介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中国法学》的发展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同步,发表了大量重要的法学学术研究成果,所发表的成果代表了中国法学界高水平,对于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法学理论、传承法律文化、促进国内外法学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

  二、中国法学发表论文

  1.从写作方式看

  1)按照教材模式撰写论文。

  这类文章构建的框架缺少新意,内容通常阐述某一问题的概念、定义、必要性、意义、理论基础、前提条件等,内容大多是已研究过的成果的总结,缺乏核心观点、理论根据和论证过程;缺少强有力的结论。

  2)建议型、对策型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特别是目前经济管理类的学术论文,实证居多,其写作重点应当是论文撰写的程序过程上,但如果论文撰写重点在于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与对策,而缺少结论的说理与论证过程,则凭空得出的结论缺乏理论基础。这种学术论文只能算是建议稿,研究过程的缺失会导致学术研究的空洞与泛化,不利于作者学术思维的锻炼与培养。

  2.从选题内容上看

  1)选题不新,内容雷同。

  选题不适合期刊风格,或选题陈旧,或涉及面太宽,导致内容空泛,无法掌控,过于宏大的选题,在一篇小文章中,是不可能讲清楚的。作者往往只是杂糅、整合了当前各种说法,简单的整合在一起,更多是一种知识的综合,而非学术研究。这种写法缺乏学术历练;而选题太窄的文章不具有普遍性,或者该选题在别刊多次发表或本刊已有类似文章发表。还有些文章内容上分散,重点不突出,缺乏系统性、条理性,创新不足,晦涩难懂,缺少“具象”思维。即缺乏利用案例、比喻、图表等形式来阐释抽象的理论和判断,学术论文无须像文艺作品那样讲究华丽、生动,但是简明、确切、文字流畅、易于理解是必须要做到的。有的实证文章实证有余,经济分析不足。实证类文章的结构安排不合理,篇幅过长过短。数据不充足,比如样本数量过少、样本回收率过低未达到统计学标准,结论不客观,或是是众所周知、不需要经过论证就可以得出的常识性结论。综述类文章仅仅是简单罗列文献,未作归纳总结和分析讨论。

  2)文章参考文献著录不规范。

  参考文献是学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与深度,是审稿人评判稿件价值和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参考文献不一定能发表,但是没有参考文献的文章一定会不发表。

  3.提高投稿命中率的策略

  1)研究期刊的办刊宗旨。

  可以说,办刊宗旨决定了期刊学术风格继而决定了文章选题范围、风格和体例。所投稿的文章一定是与期刊的办刊宗旨有高度相关性!所以,在投稿之前,应根据自己文章的风格选择适合自己的刊物。如果是与期刊宗旨不相符的文章,写的再好,命中率也不会高!

  2)知晓期刊的栏目编排,发文目录。

  栏目反映的是期刊的学术风向标。往往这些特色栏目是一些独具优势的边缘学科栏目、问题研究栏目或带有填补空白性质的栏目,可以活跃学术气氛,同时推动学界对此问题研究的深化,扩大期刊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了解期刊的审稿流程。

  国内许多CSSCI 期刊的稿源很多,如何让编辑能关注到稿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论文的题目、摘要、格式的规范化程度,题目摘要能否清楚地表述要研究的问题、方法、结论、创新等,能否最简练的语言说服编辑和读者阅读你的论文。

  4)浏览征稿启事和近期动态,解期刊的动态变化。

  了解其学者群体、读者对象、学术地位、期刊等级、出版周期、论文容量、版面费、组稿倾向等。

  三、中国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四、撰写中国法学论文应当具备的素质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五、要写出好的中国法学论文,应具备某些条件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法学发表论文的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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