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理学论文 >

法治语境下司法公正裁判力的内容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郭莉莉
发布于:2018-09-11 共2036字

  摘  要: 站在公信力的角度对司法公信力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司法在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信赖过程中应当具有的能力, 相应的影响和能力和影响之间的作用力这三项。其中, 司法具有的获得信赖的能力是司法公信力的首要内容。司法对于公正的追求要求司法公信必须重视公正裁判, 所以, 公正裁判力是构成司法核心公信力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 法制语境; 司法公信力; 法理学研究;
 

法治语境下司法公正裁判力的内容
 

  立足于实体公正以及程序公正两方面, 要想实现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就必须要从实体以及程序两方面提高公正裁判力。法治语境下司法公正对于裁判力的要求主要有司法职业化和民主化的统一和司法能动与自制的统一。

  一、基本概念

  (一) 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的基本概念是司法活动能够获取社会各界的基本信任以及信赖的水平, 是信任水平与信赖水平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司法基本内涵主要包括:司法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以及信赖的能力;司法获得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以及信赖所产生的影响能力;上述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能力。三项内容是相互联系同时是逐渐递进的, 最终形成了司法体系的统一体。本文认为, 独立审判能力、公正裁判能力以及司法既判能力是构成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要素。

  (二) 公正裁判力

  公正裁判力主要涉及到两方面:一方面是实体公正, 即司法机关在发现案件事实基础能够选择相关法律, 确定司法裁判的正确结果;出公正的裁决结果;另一方面主要是指程序的公正性, 在司法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重视过程的公开、公正以及民主的原则,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 公正裁判力要求在严格的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确定案件事实同时选择相关法律进行理性判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要从实体以及程序两方面促进实体公正的实现。

  二、将公正裁判力作为核心要素的原因

  (一) 司法裁判的本质要求

  从司法权的属性上进行分析, 大多数学者都认同司法裁判的观点。其中孟德斯鸠首次提出了司法权的主要含义, 他认为司法权在内容上是惩罚犯罪行为的私人讼争。托克维尔认为司法权的特征体现在国家对案件的裁判。汉密尔顿认为司法部门只是进行判断。国内多数学者也统一这样的概念, 孙笑侠指出判断权是司法权的基本内容。王利明指出司法机关对各种纠纷事件的裁判是司法的本质体现。对司法公信力的探析主要涉及到司法主体、适用法律以及司法裁判的能力。

  (二) 司法公正使命的必然要求

  现阶段我国社会中, 司法不公正是司法公信力下降的关键原因之一, 也是当前社会法治活动面临的主要问题, 要想实现司法公信就必须要坚持裁判的公正, 这既是法律运行规律的原则, 又是司法活动的内在追求也是社会各界对司法活动价值的判断, 提高司法公正裁判能力是当前司法机关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关键问题。

  三、法治语境下司法公正裁判力的内容

  影响司法公正裁判力的关键因素主要有法律操作的规范和司法制度自身特点以及司法主体的素质和道德水平。提高司法公正裁判力, 首先要处理好司法依据以及体制质量的问题, 认真对待主体素质的问题。以及司法主体的素质问题。本文下从实体以及程序两方面对司法裁判力基本要求进行论述。

  (一) 实体公正的基本要求

  1. 司法的职业化

  司法职业化主要是指在行使相关司法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要具备的职业意识、技能、道德以及地位, 主要强调对法官基本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现代司法的发展对于法官素质要求的体现主要是建立在司法职业化的基础之上, 站在公正裁判的角度对法官的职业素质进行分析, 司法职业化主要表现在:及时发现案件真实情况的能力以及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法律的能力。

  2. 司法能动

  在微观层次上司法能动主要是指在限定范围条件之内主体为了达到公正裁判的目标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案件真实情况的能力, 其核心是法官的裁量权, 涉及到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公正裁判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尽可能地挖掘出事实的真相以及追求司法审判最优效果上。

  (二) 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1. 司法自制

  从内外两方面对司法自制含义进行分析:第一, 在权力结构中保持司法权的自我约束以及限制:第二, 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司法权对法律的忠诚。本文认为司法自制指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司法主体恪守司法权, 严格按照司法权运行规律, 坚持对司法的忠诚, 保持自我约束以及克制。公正裁判力对司法自制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为:司法自制对裁判公正性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裁判的中立以及被动裁判上。

  2. 司法民主

  司法民主是坚持司法职业化的同时, 按照司法活动的规律, 坚持走群众路线, 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确保司法活动能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 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角度出发, 全面提高就司法的公正裁判力, 在法治语境下提高司法裁判力要求要促进司法职业化以及民主化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吴宝珍, 曹义孙.从法理学看中国司法公信力建设[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03:45-50.
  [2]吕岩峰, 李婧.法治语境下司法核心公信力探析——对公正裁判力的法理学考量[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3, 2804:27-37.
  [3]刘细良, 刘秀秀.基于政府公信力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分析[J].中国管理科学, 2013, 21S1:153-158.

原文出处:[1]郭莉莉.法治语境下的司法核心公信力法理学研究[J].法制博览,2018(25):173.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司法公正论文
返回:法理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