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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中规范的编制与改进(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22 共9921字

  3 要自觉遵守规范,不要盲目执行规范

  3. 1 规范的作用

  中国的标准和规范与外国不同,作用非常大。工程师只要按规范操作,不违反规范就不会犯错误; 如果离开规范,就要冒很大风险。施工图审查单位按规范审查,一切以规范为准绳。一旦发生工程事故,也是查有没有违反规范。如有违反,不管事故的真正原因如何,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就被肯定; 如无违反,不管勘察设计工作有无不妥,都没有责任。如因规范没有覆盖或规定不妥,则主管部门要求补充和修改规范。与工程有关的民事纠纷,公众也以有关规范为依据说事。规范的作用这样大,似乎是我国特有,可能也是特殊国情造成的。

  3. 2 切忌盲目套用规范

  规范要遵守,但切忌盲目,盲目就是迷信,生搬硬套可能犯概念性的错误。产生盲目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功缺乏,对规范条文错误理解,对规范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对计算条件和参数把握不准等,均可导致盲目。举例说明如下:

  ( 1) 某市一人工堆山工程,施工未达设计高度即因地基失稳坍塌。岩土工程师分析地基失稳原因时,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 50007) 公式和太沙基公式计算地基承载力,并按 《规范》基础宽度大于 6m 时按 6m 计,计算深度按 12m 计。计算结果认为地基承载力小于荷载而致地基失效。

  计算者显然不理解公式是假定有刚度足够大的基础,荷载通过基础传至地基,地基土先在基础边缘产生塑性区,然后扩大发展而整体破坏。堆山没有基础,荷载又不均匀,根本不具备公式假定的条件,纯属盲目套用;( 2) 某基坑周边有隔水帷幕封闭,基坑内设17 口降水井抽水。工程主持人用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JGJ120) 的 “大井法”计算基坑涌水量,取基坑的等效半径为影响半径 ( 33m) ,取 17口降水井截面积之和计算所得的半径 ( 0. 99m) 为基坑中心单井的等代半径,算出涌水量为 90m3/ d.

  实测涌水量为 97m3/ d,还分析了误差的原因。计算者显然不理解公式中影响半径和大井等代半径的意义,误将封闭边界理解为影响半径; 误将降水井截面积之和算得的半径作为大井等代半径。况且,封闭基坑中抽水,涌水量与降深的关系与建立在稳定流理论基础上的裘布衣公式,条件也完全不同;( 3) 某住宅区高层建筑地上 15 ~ 18 层,低层建筑 5 ~ 6 层,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均有 3 层地下室。因整平场地挖方,基础底面标高低于自然地坪 18m.地基土为粉土与碎石土互层,粉土每层厚1 ~ 2m,标贯锤击数平均 17 击,碎石土每层厚 2 ~3m,地层基本稳定,未见地下水。由于基底标高处有的地方为粉土,有的地方为碎石土,勘察设计者根据规范判定为 “不均匀地基”,拟做换填处理。

  如此考虑显然不妥,规范确有地基不均匀的规定,但着眼于差异沉降。本工程粉土与碎石土差异确实明显,但地基土相当好,对低层建筑是超补偿基础,还是刚度较大的筏板 ( 其实不必) ,根本不存在差异沉降问题,有什么必要考虑换填?

  ( 4) 现在有些施工图审查单位只知道死抠规范文字,过多注意细枝末节,不注重关键问题的把握,外行审查内行,起不到质量把关的作用,使审图走向 “异化”.某地审图单位向送审勘察单位提出,“为什么砂土不取原状土做试验”? 还提出了罚款意见。这种违背岩土工程基本经验,违反起码常识的做法,真令人哭笑不得!

  3. 3 理性认识规范

  规范本来是为内行人编的。与官员和公众不同,作为内行的工程师,不仅要懂得规范条文的字面意义,还要知道条文字面背后的原理,了解规定所依据的基本经验。理性认识规范必须练好内功,有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对规范自然会有正确而深刻的理解。举例说明如下:

  ( 1) 如何判别地震液化? 如何计算液化指数?如何确定液化等级? 规范均有明确规定[2].但作为工程师,还需理解液化的内在机制,即液化与孔隙水压力增长、消散的关系,液化的外在表现如喷水冒砂、侧向扩展、边坡滑移、工程破坏等,并了解判别式的来历。如果不了解液化的原理、表现和判别式的来历,就有可能做出不正确的判断[1];( 2) 对于波速测试,岩土工程师仅仅知道按规范布置波速测试工作,根据测试成果计算等效剪切波速,显然是不够的。至少应该熟悉压缩波、剪切波和面波的形成机制和基本特性,了解波动的基本原理及其与工程的关系,波速测试各种方法的工作过程和优缺点,从而对测试成果的可靠性进行正确的评估;( 3) 对于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岩土工程师仅仅知道按规范布置测试工作,根据测试成果按规范判定腐蚀等级,也是不够的。至少应该知道腐蚀介质对混凝土和钢材腐蚀的化学和电化学过程,物理环境对腐蚀的影响,不同介质腐蚀机制的差别,抗腐蚀的基本措施等等[7].否则,很可能做出不正确的判断。譬如在黄土地区,根据取样试验结果,对混凝土有中等或强腐蚀性,即应仔细分析是怎样产生的,是测试有问题还是局部有污染物?因为正常情况下黄土不会有酸性腐蚀,一般也不具结晶膨胀腐蚀,含水量又低,出现这样的结果实属反常。而南方红树林地区有酸性腐蚀,内陆盆地有结晶膨胀性强腐蚀,则是正常现象。

  如果对规范的某些规定不理解,可向规范编制组询问,编制组有责任解答。规范某些规定与地方经验不一致怎么办? 由于全国性规范很难适应各地的具体条件,一般以地方经验为准。但所谓地方经验是指符合科学原理的、相对成熟的经验。现在有些 “地方经验”实际上是地方的传统做法,习惯做法,不一定有科学依据,甚至是落后的技术,应引进外地先进技术,在本地消化吸收。

  3. 4 避免对规范过分依赖

  规范具有权威性,应当自觉遵守,但不能将其绝对化、神圣化,陷入盲目和迷信。所谓自觉遵守,就是要在理解规范条文科学原理的基础上遵守。规范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规范是成熟经验的结晶,按规范执行可以保证绝大多数工程的安全、经济和合理; 另一方面,过细的规定又使工程师有了过多的依赖,既不用耗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又不担当风险,渐渐不思进取,降低了自己的素质。古有 “邯郸学步”,结果是,邯郸人的行步没有学会,却把本来会走的行步忘了。我们现在学习规范,使用规范,更切勿盲目,务必将规范的规定与岩土工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经验结合起来思考。笔者曾多次提及,工程师是既懂理论,又会实践,是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职业群体,如果只知道按照规范生搬硬套,与工程师的称号是不相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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