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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务风险成因与管理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15 共11378字
摘要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的 30 多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平均增长速度高达 9. 9%,目前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位居世界第二,货物出口总额己位居世界第一[1].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出越来越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1999年中国企业在世界 500 强企业中仅有 2 家排名较为靠后的企业; 而 2001 年中国企业在 500 强中已经增加到 11 个,中石化排名 68 位,位居中国企业之首; 而发展到 2012 年,中国在 500 强中占据 79个席位,其中,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网分列第5,6,7 位[2].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企业的竞争力,大型跨国公司己经成为配置全球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载体。由此可见,中国大型企业已经逐渐走向世界舞台,成为中国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当前,中国大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极为严峻。

  从国际形势看,2008 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美国经济复苏乏力,欧债危机持续蔓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发布的《2013 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中指出: 世界经济增长在 2013 年很可能会继续保持低迷,并且在随后的两年中全球经济面临再度衰退的极大风险。从国内形势看,2012 年中国 GDP 增长率下降到7. 8% ,为近 10 年来的最低水平; 2013 年的经济形势并未好转,第一季度 GDP 同比增长7. 7%,低于预期的 8%; 失业问题日益突出,截止到 2013年 5 月,北京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仅为 33. 6%,创历史新低[3].此外,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 2012 出现绝对数量的首次下降,这意味着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和未来人力成本的上升[4].从企业的角度看,经济增长速度的减慢,人力成本以及企业融资成本的上升,都极大程度地制约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合理降低成本和理性控制风险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而税收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风险的重要来源,己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

  当前,研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 研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以降低企业风险,使企业信誉良好,使企业税收成本降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 研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特别是在企业推行国际化的进程中) ,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重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

  (3) 研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以使中国税务风险管理理论更加丰富,进而推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发展的步伐。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与发展综述

  (一) 国外研究与发展综述

  尽管各国学者对风险及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早,但是将税务风险列为重点研究对象,还是20 世纪 80 年代之后特别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的事情。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外学者增加了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研究和认识。澳大利亚学者 MichaelCarmody (2003) 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既包括内部风险又包括外部风险,而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是不受企业自身控制的,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实际上指的是对企业内部风险因素的控制[5].TomNeubig(2004) 强调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要具有前瞻性,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采取措施,在不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税收负担; 采取的措施通常是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进行系统审阅,寻找最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的事项,事先对其进行合理安排[6].Sim Segal(2005) 认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一种行为方式或管理模式,这种方式或管理模式最终会成为企业文化的内在组成部分。

  (二) 国内研究与发展综述

  当国外学者对企业税务风险的认识日益深入之时,国内学者也纷纷展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但是国内学者在翻译"tax risk"这一概念时,使用的词语并不一致,具体包括税收风险、纳税风险、涉税风险和税务风险。

  1. 税收风险

  田凤平(2008) 认为税收风险是政府在组织获取税收收入和使用税收进行经济调节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性[7].胡云松(2010) 认为税收风险是纳税人未全面遵守税法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8].因此,一般而言,税收风险是从政府的角度进行阐述,是指税收体制、税收征管对整个国家的税收经济安全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

  2. 纳税风险与涉税风险

  李鹏(2006) 认为纳税风险是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风险,即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9].庄粉荣(2011) 认为涉税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没有遵循税收法规的具体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10].

  3. 税务风险贺志东(2006) 认为税务风险是纳税人在涉税活动中遭受损失或丧失潜在收益的可能性[11].蔡昌(2007) 认为税务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多缴税导致企业税收负担增加或者企业少缴税导致企业遭受惩罚[12].

  (三) 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本文采用了文献汇总和归纳演绎的研究方法。在文献汇总方面,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为主题,搜集和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整理出了关于税务风险管理的理论现状、政策现状以及企业实践现状,为问题研究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研究方法。在归纳演绎方面,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学术界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观点,企业风险管理的界定、税务风险管理等概念,研究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同时,借鉴企业风险管理中常用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方法,将这些方法运用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之中。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理论分析

  (一) 税务风险的概念

  当前,世界对企业税务风险概念的主流见解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因未依法纳税而被税务机关检查、稽查,引发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对企业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风险; 二是因未正确理解和充分使用税收法律和政策而导致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承担不应承担的税负,而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风险;三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因未能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有效降低税负,而影响公司潜在收益的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在权威解读《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 ) 时指出:"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率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遵守税法相关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产生的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未按规定纳税而遭受惩罚,二是企业未能充分利用税法相关规定而多付出纳税成本,产生潜在经济利益损失。

  (二) 风险管理理论

  1. 传统风险管理理论阶段 (20 世纪初-20世纪 80 年代)。20 世纪初,理论化的风险管理理论成型。1916 年,法国的科学管理大师亨利 · 法约尔(Henri Fayol) 在他的著作《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首次把风险管理的思想引入企业经营。1930 年,美国的所罗门·许布纳(Solomon Schb-ner) 博士在美国管理协会一次关于保险问题的会议上正式提出风险管理的概念。在传统风险管理阶段,风险管理研究的内容主要限于可保风险和财务风险,此时将保险作为风险应对的主要手段。

  在这个阶段,风险研究首先出现于保险业,进而扩展到银行业和证券业等金融领域。例如: 1952 年马克维茨的"组合选择理论"以及 1965 年夏普(Sharp) 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都是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

  2. 现代风险管理理论阶段 (20 世纪 80 年代-20 世纪 90 年代初)。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和复杂,企业逐渐意识到不能仅仅从某项业务、某个部门的角度考虑风险,必须根据风险组合的观点,从整个企业的角度审视并管理风险。1992 年,英国的卡德伯利报告(Cad - bury Report) 和美国 COSO 委员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台,标志着风险管理进入现代风险管理阶段。1995 年,出现的全球第一个企业风险管理标准: 澳大利亚/新西兰风险管理标准(AS/NZS4360) 就是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

  3.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末-至今)。1999 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推出了蕴含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三大监管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正式开启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新篇章。2002 年,美国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C Sarbanes - Oxley Act,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2004 年 9 月,COSO 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基础上,出台了《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以此为标志,风险管理进入了以风险效益为价值取向,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为目标,全面认识、全方位整合、全过程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三) 中国风险管理理论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在中国发展得比较晚也不够成熟,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也比较少。目前,有代表性的理论有以下 2 种。

  2006 年 6 月,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 号) ,这是我国第一个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借鉴和吸收了 2004 年 COSO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有益成分,对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基本流程、组织体系、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及时总结了中央企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其进行了有益探索,为中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普遍性思路。

  2009 年 7 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 ,此后,又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 号-组织架构》等18 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这些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为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宝贵建议。目前,中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企业集团内部的子公司数量众多,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流程对接存在困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严重阻碍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因此五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 大企业界定标准

  目前,包括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在内的世界上 50 多个国家均设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根据相关国际经验,在税收领域中的大企业是指因为自身运营背景具有国际性、经营范围呈现多元性、经营业务具有特殊性、内部治理存在复杂性等特征,从而能够在税收管理服务方面受到特殊对待的纳税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 营业收入、资产规模、注册资本、应缴税款、雇员数量、特定行业等。

  2011 年 6 月,中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同年 9 月,国家统计局印发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按照行业门类,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但是,目前中国尚未确定税务领域的大企业分类标准,只是在 2008 年 12 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1064 号) 中,决定将 45 户企业(集团) 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名单。

  在确定这 45 家定点联系名单时,国家税务总局考虑了纳税额、营业收入、所有制形式(国有、私营)的代表性、资本构成(内资、外资) 的代表性、行业代表性等因素。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在统计上已经明确了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方法,但是在税务领域中国尚未按照国际经验清晰界定税务领域上的大型企业,而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名单和全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形式来认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大型企业。因此,目前需要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大企业以国家税务总局 45 户定点联系企业为中心,向全国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不断进行扩展。

  四、大企业税收风险成因分析

  (一) 大企业税收风险内因分析

  1. 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存在风险

  中国企业应用风险管理理论的实践过短。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引入中央企业是在 2006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而且这份指引虽然提到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但并没有提及税务风险。至今为止,很多企业还对税务风险的认识非常浅薄。即使部分企业逐渐认识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但绝大部分对其认识还停留在单一的财务阶段,没有贯穿至企业的日常业务之中去。实际上,企业的税务风险几乎源于企业的一切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企业这种将税务风险局限于财税部门的认识无法将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无法在整体上取得协调,以至于无法从根本上防控税务风险。

  2. 大企业缺乏专业办税机构和人员

  如今绝大部分中国企业没有独立的税务部门,税务问题几乎全部由财务人员代为解决。由于缺乏税务方面的理论支持,会计或出纳人员受到专业的限制较大,无法准确把握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对税务风险管理时常手足无措。实际上,企业税务风险有其特殊性,税务业务办理涉及到企业的基本业务流程和交易方法,要求办税人员对企业的整个经营流程有精准了解,同时也需要办税人员能够较为专业的了解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知识,这对办税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3. 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

  中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尚在发展之中,内部控制标准尚未成熟,很多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样一来,即使企业认识到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并且想要将税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往往会成为一颗毒瘤,使得企业的实际结果与预计相去甚远,使税务风险控制无法贯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无法应用到实践中。同时,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在中国企业中并不普及,不能根据税务风险的特点针对涉税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和有效评估。

  很多企业没有主动对企业涉税活动进行自查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外包中介机构检查还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外包机构并不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涉税情况。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无法运用到实践当中,而企业税务问题处理上的被动往往都是内部税务审计制度的缺失导致的。

  4. 大企业税务筹划不当

  企业税务筹划不当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一方面,如果没有通过税务筹划来安排出最优的纳税方案,企业会面临多缴纳税款的风险。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没有清晰认识到纳税人的权利,没有具体了解企业遭受的税务风险,常常一味地巴结税务机关、缺乏主动纳税意识、没有站在企业的角度进行整体税务筹划等问题,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了过分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税务筹划活动本身并非完全稳妥,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5. 大企业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导致的税收风险

  大企业特别是一些大企业集团,国际化、多元化经营开展得较为彻底,它们常常会涉及多不同类型的税制和税种。仅仅中国就有 19 个税种,每个税种都有不同的纳税要求; 而且中国税务征管机关就包括国税局、地税局、海关,企业需要打交道的部门太多。大企业作为拥有多元性业务以及多层级子公司的纳税主体,既需要处理多税种的涉税事宜,还需要与多层级的税务部门打交道,这大大增加了大企业的信息流通成本和税务风险。

  同时,大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它的数据需要经过子公司的层层上报,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经手人的不同主观意识和计算方法会导致一定误差。

  (二) 大企业税务风险外因分析

  1. 税收立法方面的税务风险

  中国是一个以宪法为主要法律的国家,法律体系包括税法体系首先体现出的是国家利益,因此对纳税人利益的保护远远小于对国家利益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纳税人处于一种相对劣势地位,税务机关常常可以利用"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这一条款作为说辞,而税务机关人员的主观意识判断会使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2. 税法本身存在的税务风险

  税收法律制度本身也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各种纰漏,如税法实施条例与具体制度不配套,政策不清晰、不具体,内容不完整等,这使税法本身就存在风险,以至于税法在某些税务问题的应用上存在不确定性,极易引发企业税务风险。同时,中国税收征管体系较为复杂,既涉及到如国税局、地税局、海关等,也涉及到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层级政府机构之间在具体税务处理上由于理论依据的不同,具有极大的差异,但大企业集团往往要同时与不同种类以及不同层级的税务部门交道,而在具体税法条例的理解上,企业和政府部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加剧企业税务风险。

  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实行税收分享制,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不匹配,导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会引起极大的矛盾,这加剧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而且国内税法与财务会计准则无法完全匹配,企业需要从财务会计数据中通过运算得到税务数据,从而加大了税务处理风险。

  五、解决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对策

  据上文的分析可知,大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企业各个纳税环节相结合而得出结论的工作。因此,大企业必须将税务风险和自身情况相结合,建立一系列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以便于从整体上控制税务风险对大企业的不利影响。

  (一) 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1. 合规性目标

  合规性目标是指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种涉税活动,这是可以有效地使企业在规避风险时免除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合规性目标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充分了解税法,对企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当熟悉,在税务登记、设置保管账簿、开具使用发票、税务申报、税款缴纳、代扣代缴税款、接受依法检查、提供税务信息这八大环节中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战略性目标

  战略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围绕公司发展的整体战略来进行,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与政府建立和谐的关系。这就要求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应该符合企业在每一个阶段所制定的战略目标,企业管理层在决策时应将税务风险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警惕税务风险对企业声誉和形象的损害。学习如何对税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应当贯穿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从而在税务问题上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3. 效率性目标

  效率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要争取降低税务成本,创造税收价值,从而达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时,要有一套自己的衡量税务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收益的方法,尽可能让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建立在现有企业风险管理体制之上。税务支出是企业成本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就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手段,减少企业被税务机关处罚的几率,并合理增加企业的节税收益。

  (二) 设立税务风险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企业必须拥有一套多层次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使得治理层、管理层、职能部门、业务部门都能认真履行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职能,并且明确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将税务风险管理状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这样才能使得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落到实处。

  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除了税务知识,更要熟悉风险管理知识,这就决定了公司为了完成税务风险管理的规划以及方案的制定,就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及纳税业务的繁杂程度,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构或专职岗位,聘请专业的税务人员处理企业税务相关事宜。

  (三) 正确评估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评估是指在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税务风险发生的影响程度、可能性等,来确定税务风险重要程度的过程。由此可见,税务风险评估可以从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两个方面来进行衡量,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影响程度越强烈,则税务风险越高。

  (四) 正确应对税务风险

  在大企业税务风险被找出之后,就需要根据税务风险表示的事件的不同、紧迫性的不同、严重性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来进行应对。风险应对首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采取应对策略。在《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这样的方法被称为风险管理策略,是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的不同,外部环境的不同,围绕企业所制定的发展策略,选择风险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要各项资源的配置原则。

  在应对税务风险时,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以及成本效益问题,企业并不需要完全消除税务风险,因为为了消除税务风险所耗费过多的人工、时间等成本都是不划算的。因此,不同的方法是适用于不同的问题的,具体将风险的应对方法划分为如下三种,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和风险转移。

  1. 税务风险规避

  税务风险规避指的是企业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来尽量使得税务风险达到 0 的过程。

  具体表现为企业在面对可能发生税务风险的活动的时候,完全选择回避,例如企业为了不受到税务部门处罚,完全不去做偷税和逃税等一些行为,如企业宁愿放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也不愿使用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如企业在收购企业时,由于对方税务问题严重,而放弃收购。这种方法固然没错,可是成本极高,是通过放弃本身应得的收益来获得的成果。因此,必须细致地衡量企业的成本与收益,来决定是否采用税务风险规避。

  2. 税务风险降低

  税务风险发生的事前事后两个时间段决定了税务风险降低计划的关键。在税务风险的事前阶段,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或是完善企业本身的内控制度,来降低税务风险; 在税务风险的事后阶段,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已经发生的税务风险,争取将不利影响降低。如: 能够通过及时上交税款,缴纳滞纳金来遏制事态扩大的势头,以免企业声誉遭受更大的影响。

  3. 税务风险转移

  税务风险转移包括两个方面,即保险转移以及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通常是指企业以购买保险的方式把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转嫁给保险企业,以不确定的未来收益来套取固定的保险费用,但这种方法在实际生活中几乎很难出现,几乎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提供这方面的保险服务。非保险转移是指企业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将纳税风险转移给第三方机构的当事人,例如企业通过聘请税务顾问,使得税务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税务代理机构来承担,或者企业将不承担交易事项的风险作为一项明确的规定表现在合同之中,从而达到将税务风险转移给企业的客户或者供应商的目的,但是这种方法极易对企业的名誉造成伤害。

  (五) 加强大企业税务方面信息与沟通

  在如今这个信息行业日益发展,且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信息能否做到及时传递沟通极为重要。《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指出: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本文认为信息与沟通应当包含企业内部的信息与沟通和外部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机制两个方面。因此,笔者认为增强企业信息沟通能力应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 构建和完善基础信息系统

  企业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信息技术应用来构建和完善贯穿企业生产活动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如实地记录、分析、整理企业在何时存在何种税务风险,其成因、影响后果如何,如何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并且将这些信息共享,使得整个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能因此受益。

  2. 构建内部信息沟通渠道

  税务管理部门应该编制相应的业务涉税信息反馈表,来明确税务风险点及各自的税务风险管理责任。企业生产经营各部门应针对购买、损耗、损失、出售及库存等可能产生税务风险的事项进行信息反馈,如实填写信息反馈表,使得企业税务管理专员能对企业管理风险及时做出处理。

  大企业由于公司多层级、经营多元化等特点,涉税事项相对较多。所以,大企业应该将其信息化的优势发扬,通过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机制来建立企业内部税务信息系统。该系统应该拥有各项税种的具体相关规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企业正常办税流程规定,以及企业的一些主要风险提示。同时,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各业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税务咨询应当及时可靠,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能力。此外,企业重大决策应当有税务管理人员参与其中,并且应当从战略层面上提供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建议。

  3. 建立外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

  企业生产经营各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定期拜访供应商与客户,及时反馈给税务管理部门,使得企业税务部门对企业整体经营情况更加了解。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与同行业中税务风险管理做得比较出色的企业交流,通过学习借鉴其他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之中的经验和教训,来提高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水平。

  此外,企业税务部门应定期与相关政府机关进行沟通,逐步建立良好的政企合作关系,与企业相关的重大涉税事项应与税务机关一起探讨,与税务机关联手制定一套企业涉税事项的具体处理流程来降低税务风险。2012 年 10 月,国家税务总局首次与大企业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约定加强政企合作,共同防范税务风险。签订税收遵从协议之后,大企业一方面可以申请事先裁定,来提高税法适用的准确性,增加税法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和社会声誉。因此,签署税收遵从协议是大企业改善政企关系的一个良好契机。

  (六) 加强大企业税务方面监督与改进

  监督与改进是指对税务风险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管理,并且根据最新形势,不断将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的过程。监督与改进的主要方法包括:

  1. 设置监督岗位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指出监督职能可以由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组织机构担任,也可以从外部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担任。内部监督的优点在于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时刻处于关注状态,而监督者是比较熟悉本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企业人员,有效降低了成本。但是内部监督受到外部质疑的可能性大,这是由于这种方式主观性太强引起的。可是外部监督往往发生在税务风险发生之后,没有了及时性,极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但是外部监督者的监督与改进的方法,可以被企业学习与借鉴。

  2. 明确监督重点

  监督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从成本效益原则上来考虑,企业需要将主要精力放在重要风险点上,这就要求企业将风险进行分级。但是值得一提的是: 不同等级的风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因此监督的重点也应该随着税务风险重点的改变而改变。

  3. 改进监督结果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会通过监督而体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出具一份有针对性的报告,阐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案措施,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六、结束语

  本文的研究主题是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本文以风险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首先对税务风险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随后详解了企业在税务方面风险产生的原因,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出建议。

  笔者认为,大企业税务风险是指因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遵守、利用税法相关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产生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企业不遵守纳税的有关规定,税务机构对其进行的惩罚; 二是企业未能充分利用合理避税的方法,对税法相关规定降低税收负担没有理解透彻,而使企业蒙受的经济损失。税务风险是大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风险,其产生的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部分。内因是指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够完全、专业办税机构和人员匮乏、内控方面有较大缺陷、税务筹划所采用的方法不适合以及经营多层级结构导致的税务风险; 外因包括税法本身存在的缺陷、税收执法人员主观意识上的偏差以及税法的时常变更引发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为避免税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企业需要进行恰当的税务风险管理,一方面为企业建立高效的内控制度,另一方面也应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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