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在写作论文时有它不一样的格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论文的形式、内容要求与篇幅。
(一)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
(二)论文的写作一般应完成以下方面的工作:
1、对论文的主题有完整、充分的描述,概念界定清晰;
2、对选题所涉及的问题有必要的综述,归纳分析同类题目的研究成果或研究现状;
3、综合运用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和文献资料对论题予以扩展,进一步具体地记录或描述思考、判断和推理的过程。论证过程能够反映作者阅读文献资料的数量;
4、合理利用已有的观点或见解,提出作者自己独立的认识和观点,并以显着标志的方式对二者做出区分;
5、作者对论题研究获得的最终结果应当得到完整的、确定的、精练的表述;如果不可能导出预计的结论,则可对相关问题予以讨论,提出建议、研究设想或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6、案例研究应提炼出法学上的问题,结合学理和司法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该案例本身并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
7、调研报告以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为重点,调研方案设计合理可行,数据资料充分可靠,综合运用了法学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专门知识,分析过程清晰,有明确的调研结论。研究文档齐全;
8、语言文字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语合乎汉语语法;
9、论文结构一般不超过三个层次,各部分之间应当保持紧密的逻辑关系和合理的篇幅比例。
(三)论文写作应有较充分的时间,连续投入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论文的正文篇幅以1~1.5万字为宜;最多不超过2万字。
引证与注释体例
(一)引证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引证以必要为限;
2、引证法律文件、判例及司法文件以权威机构的出版物为准;
3、除按本规范引证已发表的作品外,引证未发表作品应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4、引证必须符合被引作品的本意;不得曲解原意;
5、正文引证超过100字时,缩进引文行列并变换字体排版;
6、引证应有显着标志,并以注释方式完整、准确地显示出被引证作品的有关信息;
7、引证作品的标题(包括副标题)应当完整,勿用简称。法律文件、书籍、刊物、报纸,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二)注释体例
1、注释位置采用脚注,整篇论文连续计码;
2、书籍或成册作品的注释格式:作者,标题,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页码;定期出版物注释格式: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卷期号,页码;
3、作者(包括着者、编者、译者、机构作者)为一人以上时,应全部完整地列出;
4、众所周知的作品,如《列宁选集》等,以及法律文件,不注出作者;
5、编辑者、整理者而非着作者的作品,在作品标题后括弧注出“x编”、“x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