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模式的选择
(一)BOT模式
BOT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例如中国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对BOT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积极的推进了越南任泽桥、印尼收费路、越南河内机场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建设。
(二)EPC模式
EPC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公司,在合同的约定下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行等阶段,一般来说企业在总价合同的规定下,主要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费用以及安全。
一般来说EPC融资模式可以有以下优势:可以明确施工项目的责任主体、可以克服施工设计采购相互脱节的矛盾、重视设计在施工项目中的作用等。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2015年的新签合同总额中,采用EPC模式的总额占了63%,2014年和2013年都有上涨的趋势。
(三)PPP模式
PPP融资模式是指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相互合作的模式,是公共联合供给方式之一,它的实质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项目的需求,首先由政府部门或者是公共部门提出具体建设某项项目的建议,然后通过竞标或者是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私营资本进行合作,私营资本主要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生产、营运和维修等工作,最后私营资本从公共部门获取相应的收益作为回报。
其中采用PPP融资模式的特点有以下几个即:私营资本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去、可以更好的体现国家的扶持政策、以融资项目为主体。当然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模式选用PPP模式也会有一些风险的,例如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
二、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模式的困难
(一)缺乏统一的融资筹划
从实际情况来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还是围绕着自身承接的工程项目展开的,当接到一个工程订单的时候,就在施工的当地临时注册一个公司,通过这个公司来进行融资筹资的活动,当工程竣工后,就将该公司注销。虽然这样的方法具有灵活性较强的优点,但是不能够形成长期的成长机制,也就不能高效的获得融资资金,可以说我国大部分对外承包工程公司都缺乏对货币种类、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融资期限结构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缺乏对融资风险的正确性的认识,有的时候会由于利率变化给工程业务带来十分大的经济损失。
(二)企业自身缺陷较多,抵抗风险能力较差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在“走出去”的经济背景下,可以获得比较多的国家政策优势,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向一些“走出去”的企业倾斜,并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在某些市场的特定领域中国企业占比也较高,如阿尔及利亚的住房建设、埃塞俄比亚和乌干达的公路领域等,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存在困难。但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自身也存在着比较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上:第一拥有的核心技术方面较弱,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方面;第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在欧美发达国家,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政治风险是投资项目的安全审查,如希腊新政府曾宣布停止中远集团对其港口的私有化收购;第三对外承包工程采用的PPP融资模式与国际标准差距很大。同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还存在着管理模式落后等缺陷,直接影响到了对外承包企业融资困难。
(三)缺乏相应的保护政策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模式当中PPP融资模式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完善,尤其是像我国这样发展中的国家来说,采用PPP融资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对国有经济和私人经济可以参与到什么样的程度、责任以及纠纷该如何解决、项目融资的政府承担的风险有哪些等问题并没有进行严格的规定,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PPP融资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共担风险、分配资源、共享收益,但是如果国家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的指出PPP融资模式的责任问题,这样就会降低PPP融资模式的效用,一旦发生经济风险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