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是实现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对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银行对结算进行了改革,加强了管理,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不少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企业存在着不讲信用、不执行结算纪律、结算秩序混乱、结算速度慢、在途时间长的状况,影响了银行的信誉.如何实现结算秩序的根本好转,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是当前金融工作中非常突出的问题.
1.当前银行结算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人民银行总行发布《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和《关于整顿结算秩序、扩大转账结算的通知》以及电子联行入网行的不断增加,新规定、新事物带来了新问题,暴露了我们银行结算工作中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其主要表现是:
1.1多头开户现象多,许可证管理流于形式
由于目前的金融体制管理模式,各家银行业务基本划定,企业开户又实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往往遇到结算问题不敢告诉银行,有的企业就想方设法多头开户,把辅助账户演变成基本账户,这样企业既可在结算上获得便利,又可在资金上得到另一个融资渠道,真是何乐而不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间由于激烈的竞争,一些银行做出拉进一个存款户受奖励,被拉走一个存款户挨罚的决定.一些银行以放松结算管理.现金管理甚至以牺牲结算制度为代价,取悦企业,拉企业在本行开户,从客观上又助长了企业多头开户.
1.2随意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及时办理结算业务,是实现社会资金正常周转,商品流通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保证.但是,不少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压票.随意退票十分严重,给银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一是故意压单压票,不及时汇划款项,提出票据,解付票据,往往要压几天.如绍兴市工商银行第二营业部开户单位甲企业在1995年3月31日,向在市区某银行开户的乙企业收取贷款时(金额24.5万元),乙企业同意支付,但乙企业的开户银行为完成存款考核任务,故意压单两天,致使甲企业不能及时归还银行借款,多承担两天银行贷款利息.
二是任意退票.有的银行以"印章不清""大小写金额书写不规范""票根未到""账号与户名不符"等借口,无理退回他行票据.有的弄脏票面,使印章模糊,嫁祸于人,退回票据,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
三是截留挪用客户或他行资金.有的银行采取更改账号等手段,把跨行的票据截留本行,无偿占用他人资金,以增加本行存款.
1.3受理无理拒付,不按规定计扣滞纳金
目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回款率低是异地结算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以绍兴市工商银行统计,1994年托收承付的回款率仅为45%左右.这既反映了企业不讲信用、不遵守结算纪律的现状,也反映了银行结算纪律松弛、监督不力的问题.一些银行偏袒一方,受理企业以"无款无合同、经办人不在"筹借口无理拒付,甚至擅自拒付退票.一些银行对开户单位延期划回的托收承付不按规定计扣滞纳金.
1.4违反规定附加条件,人为阻塞汇路
《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统一结算制度,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其各项规定,非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不得自行修改和变更."但在现行结算工作中,专业银行我行我素,自行制定结算"土政策"的情况层出不穷,对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结算办法.制度给以种种限制.由于这些大大小小没有通过人民银行批准的"土政策"出台,使人民银行设计的结算工具功能大打折扣,结算监督相当被动.大的有自上而下的银行汇票的跟踪电报,商业汇票的签发,受理协议,贴现分系统内外等,还有专业银行系统的"电子汇兑"及江浙沪铁路沿线15个城市100多个机构的"以车代邮"等等.小的"土政策"有XX金额以上的转汇要经计划部门的审批,XX金额以下的电汇数额太小应予退回等等,更有一些专业银行系统内的业务操作规程细小得甚至不够戴上"土政策"的帽子,但往往就是这些细小的规定使我们整个结算工作在某些环节上遇到摩擦,造成渠道不畅.
1.5电子联行周转环节多,实际速度不快
"天上三秒,地上三天"非常形象地说明了电子联行周转环节多,实际速度还不够快的情况.对于毗邻地区不在电子联行所在地的金融机构通过电子联行查询、查复,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制约措施,我方查询而对方不予答复的事例较多,严重影响了电子联行的运行质量和速度.据绍兴市工商银行第二营业部统计,我方通过人民银行向对方行发出查询,而对方答复率在40%以下,甚至在发出第二次、第三次查询后,被查询行也置之不理,不予答复.
1.6结算管理机构薄弱 ,央行监管不力
长期以来,特别是专业银行分设以后,随着金融机构的增加,结算工作处于无组织机构,无专管人员状态,结算人员都是附属性的,过去依附在信贷部门叫"信贷结算",现在依附在会计部门叫"会计结算",结算工作虽与上述两个部门有密切联系,但因都有各自的工作重点,最后还是把结算工作挤掉,实际上有名无实.因此,结算工作中产生的大量问题无法得到处理和解决.所谓结算业务的重要性,也仅仅是在推行新办法时强调重视一下,热闹一阵,事后又是可有可无.基层央行自身肩负的日常核算业务日益繁重,尤其是开办电子联行大额转汇等业务以来,日常核算业务越来越多,工作疲于应付,难以有足够的时间或必要的工作人员去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力量.
此外,结算制度.联行清算制度也存在着某些不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问题.如票据化程度低,托收承付办法不适应,结算环节多,导致结算速度慢.资金在途时间长.
2.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新旧体制正处在转换过程之中,改革措施尚未完全实施到位,银行和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所致.具体地说还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缺乏自我约束.以压票、退票来占压客户和他行资金,以牺牲结算纪律为代价来拉客户.拉存款,相互设卡,拒绝受理或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以种种借口来拖欠、拒付贷款,以多头开户来逃避还贷.这些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都与追逐小集团的利益和个人利益有关.银行增加客户,增加存款,增加收益,必须通过改进服务和增收节支来实现.
二是法纪观念淡薄,信用观念差.某些银行、企业的领导和经办人员法纪观念淡薄,在结算工作中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人情,不讲纪律;讲私利,不讲职业道德;有的甚至利用结算作案.同时,有许多银行.企业信用观念淡化,"占用他人资金出效益""拖欠出效益"的思想相当严重.
在这种意识支配下,一些企业把无理拒付,开空头支票,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作为创效益的一种途径.一些银行无视自己的信誉,任意压票退票,截留客户和他行资金,以邻为堑,损人利已,完全忘记了信用机构的灵魂在于它的信用.
三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监督不力.不少银行的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银行结算.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把结算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重贷款重存款,轻结算的倾向带有相当的普遍性,以致对结算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究,实际上对任意压票、退票姑息纵容.
一些银行内部管理出现断层,制度不能贯彻到底,甚至放弃对下级银行的结算管理,任凭违章违纪行为蔓延.许多基层行(处)基础工作薄弱,缺乏自我约束,对客户在结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不监督、不处罚,放弃银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人民银行没有真正认识结算、清算是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对结算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对银行结算中的违章违纪行为处理迟缓,处罚不力,也是当前银行结算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结算管理机构不健全,结算队伍建设滞后.这些年来银行结算业务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增加,结算业务量每年以20%-25%的速度递增,结算管理的任务不断加重,然而许多银行没有建立结算专管机构,结算人员严重不足、素质不高,结算经办人员在全部人员中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以绍兴市工商银行第二营业部为例.1988年5月建部时会计结算人员占全部职工人数的24. 05%,而现在业务量成倍增加,结算人员的比例却下降到18.34%.这种状况,必然削弱结算管理,制约结算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成为违章违纪行为经常发生的一个原因.
五是改革措施不配套.近年来,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使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之间、企业之间、银企之间的经济关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行结算需要资金信贷、稽核等工作相配套.信贷资金和汇差资金的管理办法不配套,在银行银根收紧时,汇差资金被发放贷款,直接影响支付和清算;专业银行内部资金调度不动,调度不及时人民银行用于头寸拆借的资金不落实,也影响资金清算的顺利进行,贴现和再贴现资金不落实,影响商业汇票的推广;银行考核办法的片面性,特别是单纯考核存款指标或存款增长市场占有率,并把它与利益挂钩的做法,则导致银行放松结算管理,甚至诱发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发生.结算秩序混乱和乱拆借.乱集资.乱收息、乱设金融机构一样,给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造成严重危害.银行结算秩序混乱,套用同行和企业的资金,损害了同行和企业的利益,加剧了资金紧张.扩大相互拖欠;套用他人资金,扩大贷款,造成信用扩张,加速通货膨胀;丧失银行中介的作用,自毁银行信用.
3.改进和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几点设想
当前银行结算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结算办法、制度尚须完善改进之处,又有"有法不依、查处不力"的原因.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和加强银行结算工作.
3.1加强账户管理,规范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目前,企事业单位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十分普遍,造成资金分散,削弱了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扰乱了结算秩序.因此,对企事业单位开户,人民银行必须加强管理,设立监督机构,但也要适应银行和企业改革的实际需要.按照这一原则,可将企事业单位的账户划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作为主办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正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逐步实行企业与银行双向选择.但企业单位不得为逃避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不得放松结算监督和现金管理诱使企业开户,更不能利用结算手段强拉企业单位开户;企业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后,由于该银行服务不好或其他原因,企业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或向人民银行申请更换基本存款账户的主办银行.
要严格实行开户许可制度.企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人民银行要建立账户管理数据库,运用计算机管理账户.
3.2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结算管理
强化结算管理是维护正常结算秩序的重要保证.各银行要加强对结算工作的领导,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结算制度,认真办理结算业务.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所辖银行结算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为此,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3.2.1 要实行结算岗位责任制度
各银行必须建立和落实结算管理目标责任制,实行主管行长和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制.要确定各基层柜组和经办人的岗位职责,将结算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结算管理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2.2 要实行结算质量考核制度
各银行要对所属行(处)进行结算质量的考核,将结算管理和执行纪律的好坏,纳入本行领导、会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政绩、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结算质量差,严重违反结算制度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凡查实有任意压票、退票的,如该行有存款奖的,要取消存款奖,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3.2.3要健全社会监督制度
推广"三公开一监督"的做法,即公开结算方式,公开银行的结算业务处理时间和进账时间,公开企业办理结算的注意事项,实行客户公开监督.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要建立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建立重点银行和单位联系制度,邀请部分银行和企业会计人员担任结算纪律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征求意见,反映问题.
3.2.4 要坚持结算纪律检查制度
人民银行对结算检查人员颁发结算检查证,实行凭证检查.对各银行的结算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专项结算纪律检查.
3.3健全结算管理机构,加强结算队伍建设
结算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是造成结算管理薄弱、纪律松弛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迫切需要健全结算管理机构,充实结算人员.人民银行、各银行的管理行,特别是市(地)级分行一级,会计部门都要设立专管结算的机构,配备相应的结算管理人员.这样才能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结算的组织、宣传.培训.协调和管理工作.人民银行的各级管理机构还要负责对本地区结算的领导和监督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结算业务的增加,以及按照执行结算制度的要求,各银行办理结算业务的机构,要配足有一定业务素质的结算操作人员并配备结算专管人员,对专管人员要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既能熟悉和正确掌握结算制度的各项规定,又能树立法纪观念.全局观念和服务观念,更好地进行结算工作.
3.4完善电子联行的有关管理办法
电子联行要从源头抓起,确保转汇清单填制的正确无误,在此基础上严格查询查复制度,对查而不复的要制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建议清算中心设立查询查复投诉机构,对查而不复的行(处)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信算中心应延长开机时间,确保当天的汇划业务资金当天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