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主体是小微企业。发展县域小微企业是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破解 “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来自自身和外界的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
目前,理论界有针对性地从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如果用现有的县域金融相关理论提出能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方案,则会丰富县域金融的理论性研究。这也将从理论上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一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
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上,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着明显差异。国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 “县域”的概念。国外文献主要从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对国外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讨论。McKinnon[1]和 Shaw[2]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 “金融深化”和 “金融抑制”的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是阻碍作用,主要是看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是否适合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Levine和 Zervos[3]认为金融体系共有五种功能,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磨擦。而金融体系可以融通资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场摩擦,促进经济的增长。Evrensel[4]通过研究证明在金融一体化的市场中,不同水平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对新创办企业倒闭率的影响也存在差异。Fung[5]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逐渐减弱。
( 二) 国内研究
1. 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周俊才[6]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主要有: 信息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法制不完善和人员不足等。尹帅和范满志[7]认为在我国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网点不足、人员缺乏和贷款权限不足等。陈西平等[8]认为在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有待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不足和金融服务网点缺乏等。张向民[9]认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有三重困难---整合难、推进难、自主难; 三个不够---供给与需求匹配不够、主体与客体协调不够、目标与环境适应不够; 三个缺乏---缺乏差异性、缺乏品牌效应、缺乏长效机制。李新光[10]通过分析云南省宁蒗县金融发展情况,认为金融服务面临着县域金融机构和服务规模较小、金融网点少、员工素质不高、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和县域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
2. 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石晶等[11]
认为要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品种、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利息支出; 二是创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法,降低贷款的门槛; 三是尽快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并适应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潘海英和吴明[12]通过对温岭市的调查研究表明,需要大力发展非正规金融和信用担保机构,并通过业务创新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许葳[13]以农业银行为例,提出县域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 发展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的间接融资模式; 发展小微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等; 实行精细化、综合化管理等。王雅卉和谢元态[14]提出要完善县域金融体系,需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加大县域金融资源的供给; 同时,还要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改革。
目前在国内,对于县域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理论,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条件的发展对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理论框架。对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进行系统研究的更少。本文结合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现状,提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的策略。
三、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
( 一) 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
1. 县域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目前县域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方面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县域小微企业得到的贷款比例不断下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资金的集中化使用,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优势产业集中投放资金,导致小微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也得不到满足。
2. 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多元化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 1) 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市场的核心仍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都不发达,投融资类金融品种也很少。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低,保险类和担保类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一些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缺乏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这都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临更大的压力。
( 2) 对新型金融产品的需求。目前,相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金融市场,县域地区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等诸多问题。单一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多层次、宽范围的金融需求,也使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避免经营风险[12].
( 二) 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 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情况
自 1993 年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体系。( 1) 正规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主体。县域金融服务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得以实现的。( 2) 非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定的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也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情况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一些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在部分地区兴起。
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金融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总量大幅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年末,全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①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 6. 68 万亿元,同比增长 17. 60%.县域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支撑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部分县域不断探索成立了新型贷款的担保方式,提出了存货质押和应收票据质押贷款等,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