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河流径流和输沙量动态变化。
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黄河流域潼关以上干支流水沙量持续减少,2000年以后减少更多,尤其是2008年以来急剧下降。1919-1959 年潼关水文站实测年均径流量426.1亿m3、年均输沙量15.92亿t.20世纪60年代以后,黄河水沙总体呈减少态势,尤以80年代中期以后减少显着。20 世纪 70 年代、80 年代、90 年代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泥沙的量分别为 3.05 亿 t、4.29 亿 t 和 4.21 亿 t.2000-2012 年潼关水文站年均输沙量减少至 2.76 亿 t,较1919-1959年平均值减少82.7%;同期年均径流量减至231.2 亿 m3,减少了45.8%.
与1919-1959年基准期相比,2000-2012 年黄河流域潼关以上年均减少径流量217.7 亿 m3,其中降雨、下垫面变化、能源开发等对减流量的贡献分别为 2.1%、76.7% 和 21.2%,在下垫面变化各因素中,梯田、林草地(包括封禁)、坝地、经济社会用水、地表水、地下水超采等对减流量的贡献分别为 5.0%、9.8%、3.3%、37.8%、11.7% 和 9.1%.2000-2012 年黄河流域潼关以上年均减沙量为13.7亿t,其中降雨、下垫面变化、河道采砂等对减沙量的贡献分别为 22.1%、71.5% 和 6.4%,在下垫面变化各因素中,梯田、林草地、坝地、水库河道等对减沙量的贡献分别为 11.9%、23.0%、22.0% 和 14.6%.水土保持措施对减沙起到了主导作用,水利措施及经济社会用水对减水起到了主导作用,降雨等自然因素对水沙变化的影响已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水利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人类活动对水沙变化的影响程度逐渐增强,而降雨的作用则相对减弱。例如,与 20 世纪 70 年代相比,80 年代水利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人类活动对径流量、输沙量减少的贡献率均分别在 30%、40% 以上;90 年代人类活动对减水的作用升至40%以上,减沙作用升至65%以上;2000 年以来人类活动对水沙变化的作用明显进一步增强,坡面及沟道工程对控制黄河水沙起了主导作用。可以说,近年来坡面和沟道的生物和工程等多种措施共同作用,使常年降水条件下黄河输沙量被控制到了人类活动影响之前的程度。但应当认识到,随着坝库等工程措施拦沙能力的逐渐下降,维持一个可持续的植被生态系统对有效保持土壤和控制黄河输沙量反弹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2.7 经济结构动态变化。
黄土高原地区1995-2010 年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处在连续向好的态势,生态修复工程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显着。从经济结构来看,1995-2010 年间该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增长态势明显,而第一产业表现为先下降后增长(图 9)。其中,第一产业产值 1996 年最高为 588.52 亿元,2001 年达到最低的 441.91 亿元,经历了2000-2004 年的低谷期之后开始回升,由 2004 年的482.75亿元上升至2010年的579.69亿元;1995-2010年间,该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逐年增加,第二产业由 1995 年的 1 254.43 亿元增至 2010 年的 4 670.1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 18.15%,第三产业也由 1995 年的852.25 亿元增至 2010 年的 3 108.40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65%.
从三次产业占比来看,1995-2010 年间黄土高原地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逐年上升,第三产业比重先上升后平稳。其中,1995 年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 21.40%、46.80% 和 21.80%;2001 年后第一产业占比下降速度逐渐趋于缓慢;第二产业比重自2002 年后不断增加,增加幅度最大;第三产业在经历了1995-2000 年一段时间的快速上升之后增速渐缓;2010 年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 6.94%、55.87% 和37.19%.2000-2003 年是黄土高原三种产业结构转变的关键节点,而这一时期也是该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的初始期。前期的产值下降可能是该区实施的退耕还林(草)政策导致了耕地面积的下降,而后期的增长则可能是由于技术进步带来的单位面积产值与农产品附加值的增加。
3 水土保持与生态工程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推进以植被生态功能提升为核心的生态工程。在黄土高原维持一个可持续的植被生态系统对有效保持土壤和控制黄河输沙量反弹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遵循地带性规律和因地制宜原则的前提下,持续增加林草植被覆盖率和提高林草措施质量,提升人工植被稳定性,强化水土保持功能;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继续推进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土地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植被保护力度,全面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施天然林保护,强化封山育林,充分发挥黄土高原地区的自然修复能力。
(2)实施生态工程跟踪监测,为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各级水土流失监测机构,加强落实监测队伍建设,配备监测设施设备,提高监测工作的组织保障能力;建立并完善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工程效益监测评价体系,对生态工程实施进展及成效做出客观的监测,科学评估生态工程实施的生态环境效应、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以及生态经济可持续性,为工程建设与科学部署后续生态工程提供基础数据。
(3)强化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科学研究,发展与丰富现代水土保持学科。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要进一步明确黄土高原地区土壤保持、粮食生产、草畜业的战略定位和科学布局,辨析区域土壤侵蚀的区域分异特征以及水沙关系的变异规律,确定维持区域水土保持功能的植被结构特征阈值,发展生态系统水土资源承载力定量评价和管理模型,以推进黄土高原地区退化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的可持续修复。
(4)优化产业结构,重视农户转移就业,减轻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对生活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繁的地区,实施生态移民,有计划地开展实施异地扶贫搬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的目标;对水土流失地区的富余劳动力,开展专业性技能培训,为农户非农自主经营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素质与就业能力,为农户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排除农户难以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障碍,使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从传统小农生产中转移出来,并达到更高的收入水平。
(5)完善政策机制,强化依法防治,严格执行实施水土保持防治法律法规。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水土流失防治的资金投入;完善金融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水土流失防治事业;尽快研究制订《生态补偿条例》,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法律体系;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退耕还林(草)补助、落实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完善生态工程管护,夯实巩固生态治理成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执法力度;统筹处理生态修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生态修复政策实施长效机制,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发挥经济效益,兼顾长远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