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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国防 作者:王靖元
发布于:2020-02-06 共4279字
航空运输论文研究参考范文10篇之第九篇:分析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文章简要阐述了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对军队作战能力发挥的重要性, 深入分析了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存在的问题, 梳理了美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的主要经验做法, 对加强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工作, 从机构设置、标准建立和试验认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防交通; 军事装备; 航空运输性;
 
  航空运输性, 是指军事装备适应现有或未来计划使用的航空运输工具进行航空运输的固有能力, 对部队快速机动作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军队“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和“武器装备现代化”的目标。“战略能力”, 包含战略投送能力, 对军事装备的航空运输性提出了刚性要求;“武器装备现代化”, 不仅对武器装备的科技含量、信息化程度、作战性能等提出了更新指标和更高要求, 而且也要求军事装备必须具备体系融合能力, 包括与运输机对接形成远程快速机动作战能力。当前, 国产大型运输机已经列装部队, 空中战略投送力量体系正在加快建设, 为部队空中机动和快速部署奠定了基础。因此, 必须认真研究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问题, 借鉴军事强国经验做法, 采取有效措施, 从源头上解决军事装备空中投送问题, 提高部队快速机动作战能力。
航空运输
 
  一、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军对装备的航空运输性研究起步较晚, 当前涉及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高, 装备在设计、生产过程中贯彻航空运输性指标不够科学, 导致大量武器装备无法实施航空运输, 严重制约了部队的快速机动能力。
 
  对航空运输性重视程度不高。长期以来, 我军力量结构属于陆战型、国土防御型, 作战力量建设对空中战场资源利用不够充分, 因此, 军队各级和军工企业对军事装备的空中战略投送需求关注度不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远程作战理念树得不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之前, 军队执行大军区体制, 各军区军兵种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基本保证了作战责任区的国土防御需要, 跨区、跨境作战任务少, 对执行远程作战兵力投送任务研究不透。二是部队快速机动任务牵引少。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 较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多为大型演习、集训和参加抢险救灾任务。由于演习、集训都有较长的准备期, 军事装备可通过铁路、公路实施远程机动, 抢险救灾虽然对速度要求高, 航空运输优势明显, 但运输的多为救灾物资, 对主要作战装备运输的机会不多。三是军队航空运输力量薄弱。我军运输机规模小, 而且大型运输机数量少, 实施航空运输的能力十分有限, 导致部队远程机动主要选择地面运输, 对航空运输期望不高。
 
  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军事装备的远程机动, 一般都要通过军交运输来实现, 但在装备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 军事交通 (运输投送) 部门却没有参与, 导致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指标不能有效执行。一是装备研制阶段。军事装备在需求、论证、设计等环节, 由于缺少航空运输性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航空运输性指标不能充分贯彻, 造成了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的先天不足。二是生产阶段。不能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军事装备在研制阶段赋予的航空运输性无法确保落实, 成型的装备缺少专业机构测试认证, 航空运输性难以得到可靠保证。三是列装阶段。军队在接收装备时, 军交运输部门不具备对装备航空运输性的检验审查权利, 从而失去了最后一道把关的机会。
 
  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目前, 我军仅有《军队装备运输性基本要求》、《航空运输性要求》等少量关于航空运输性的法规标准, 对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和规范, 导致军事装备贯彻航空运输性的法理依据不足。一是涉及范围不够全面。现行标准没有按照运输机机型对固定、轮式、履带式等不同类型装备进行分类规定, 对影响航空运输性的吊装要求、接近角、离去角等关键参数没有进行准确界定, 造成装备发展过程中难以准确贯彻航空运输性要求。二是内容不够细化。现行标准只对装备的重量、尺寸、装卸等参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还没有深入到装备的重心、系留装置、空中动态特性等的程度, 造成有的装备虽然重量、尺寸等符合运输机机舱要求, 但仍然不能实施航空运输。三是操作性不强。现行法规标准仅从运输机运载能力角度, 对装备物资的航空运输性进行了结论性要求, 没有从装备研制的角度进行规定, 因此, 在装备的设计、试验、定型等环节无法直接贯彻航空运输性的具体要求。
 
  二、美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的发展情况
 
  早在20世纪60年代, 美军就开始对装备的运输性问题进行研究。在航空运输性方面, 美军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 对军事装备贯彻航空运输性要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 美陆军所有作战装备都能够通过C-5运输机进行空中运输。
 
  管理机构设置健全。美军为加强军事装备运输性管理工作, 在国防部和各军种均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的运输性管理机构, 这些运输性管理机构可对各军种装备的运输性进行独立管理和检验, 并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对不同军种装备运输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其中, 航空运输性管理机构由空军武器系统司令部牵头, 空军装备司令部和后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执行, 在以上部门分别建立航空运输性管理办公室, 下设航空运输性主管和分管机构。在职能划分上, 对于单一运输方式运输性管理由空军装备司令部负责, 其他运输方式运输性管理由空军装备司令部联合后勤运输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通过健全的航空运输性管理机构, 美军能够更加明确地对装备航空运输性进行严格管理。
 
  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美军在装备的研制和采购过程中都有一系列法规标准可供遵循, 这些法规和标准从政策、管理、技术等方面对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和指导。美军从研究装备运输性开始, 陆续颁布了《国防部运输性工程大纲》《运输性工程》以及《国防部运输性工程》等一系列法规。在运输性研究方面, 主要有《运输性界限》《军用装备的吊升和系扎装置》《航空运输性要求》《运输性标准》《航空运输性要求通用规范》等一系列标准, 其中《航空运输性要求通用规范》是牵头标准, 1974年发布实施, 主要针对美军C-130、C-141和C-5等军用运输机制定。除了上述通用标准外, 美军还制定了装卸、集装和空投设备等方面的标准, 主要有《飞机货舱尺寸和轮廓》《空运设备及相应悬挂系统的一般设计标准》《飞机地板系留接头和运货用环》《飞机货船的系留系统》等。
 
  试验检验管控严格。美军十分重视装备航空运输性的试验工程, 在《航空运输性要求》中规定, 必须在装备的开发设计阶段、试制阶段、质量检验阶段或样机阶段对装备的航空运输性进行试验。美军的航空运输性试验主要包括静态试验和动态试验。静态试验, 包括装备在运输机上的装载、加固和卸载, 对装备装卸的可行性进行验证;动态试验, 包括空中运输和空投, 检验装备在飞机起飞、巡航、降落和空投等环境下的适应性。采取仿真模拟、实验室模拟检测和实际检测等多种试验检测手段, 分阶段、分项目对装备的航空运输性进行检测和分析, 及时发现不符合航空运输性要求的设计和制造, 并进行修改和验证, 实现了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的闭环控制, 促进了装备航空运输性的贯彻和落实。
 
  三、对加强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的建议
 
  借鉴美军在航空运输性管理中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军实际情况, 应尽快建立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体系, 将航空运输性指标贯彻到军事装备的需求、论证、设计、研制、定型、生产、列装的全过程, 提高装备的空中投送能力, 进而增强部队远程快速机动作战能力。
 
  健全管理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我军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较为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是没有专门的责任管理部门。加强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管理工作, 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寻求方案。一是健全航空运输性管理机构。在军委后勤保障部主管运输投送的部门和军委装备发展部主管装备采购和试验的部门设立全军军事装备运输性管理委员会, 统管全军装备的运输性工作, 依托各军种运输投送和装备采购部门建立全军军事装备运输性管理委员会的派驻机构。其中, 依托空军运输投送和装备采购部门成立航空运输性管理办公室, 对军事装备的航空运输性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审查。二是明确航空运输性工作职责。在全军军事装备运输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 其他军种运输性管理机构向航空运输性管理办公室提交各军种装备在需求论证、立项研究、工程设计、定型审查等阶段的《航空运输性报告》, 由航空运输性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 得出正确结论, 提交军事装备运输性管理委员会批准。
 
  完善标准体系, 增强法理依据。我军航空运输性法规标准尚不健全, 导致军事装备在设计、研制、生产等环节缺乏可靠依据, 装备研发部门无法准确界定航空运输对装备的参数要求。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标准, 逐步建立我军航空运输性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增强航空运输性的法理依据。一是内容要全面细致。不仅要包括装备适应货舱的尺寸、重量、装卸、固定等内容, 还应当对装备的空运适应性进行明确, 比如, 起飞、降落、空投等;要区分装备类型进行规范, 比如, 轮式装备的接近角、离去角、轴重等。二是可操作性要强。法规标准制定要从装备设计、研发、试验、生产等层面进行规范, 确保装备发展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能够直接贯彻航空运输性要求。三是要具有一定针对性。区别不同运输机机型, 按照运-8、运-9、伊尔-76、运-20的运载能力特点, 针对性制定对应标准, 确保装备在设计阶段就能够明确今后的适运机型。
 
  建设试验体系, 确保检测认证。完备的航空运输性工程试验体系是美军能够有效贯彻装备航空运输性要求的可靠保证, 确保了装备从设计之初就能够得到科学的航空运输性检验认证。我军航空运输性试验体系建设, 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航空运输性试验研究。学习消化美军试验体系的理论、技术和运行机制, 结合我军装备发展、资源配置和技术水平等情况, 对装备运输性参数和运输机的运输能力参数进行配套研究, 形成一套适合我军的航空运输性试验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二是发展航空运输性试验手段。发展先进的航空运输性模拟和仿真技术, 对试验过程中的运输环境、装备尺寸适应性、结构适应性进行模拟与仿真, 可有效节约成本;建立航空运输性实验室, 在装备研制过程中, 对装备的全部或局部航空运输性进行实验测试;选定一个运输航空兵部队承担实际测试任务, 测试装备整装的装卸载、加固、空运等的适应性, 对装备航空运输性进行最后认证。
 
  参考文献
  [1] 王彦峰, 缪凯.加强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体系建设的思考[J].空军后勤, 2016 (2) .
  [2] 缪凯, 赵洋, 王彦峰.美军航空运输性工程管理经验与启示[J].空军装备, 2016 (6) .
  [3]谢少飞, 张家应, 刘子明.关于军事装备运输性问题的研究[J].科技创新论坛, 2014 (13) .
  [4]王彦峰, 安红, 颉正阳.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测试研究[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 2017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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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空军指挥学院
原文出处:王靖元.军事装备航空运输性问题探析[J].国防,2017(12):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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