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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模式及汇报方法

来源:航天工业管理 作者:文莉
发布于:2020-02-07 共3344字
航天科技论文推荐最新范文10篇之第六篇: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模式及汇报方法
 
  航天科技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 是涉及技术活动全流程、全周期的创新性工作, 其中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这一环节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决定了科技研发的主要目的是否达成, 以及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否实现, 同时与之密切相关的研发成果经济回报方式也成为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关注的焦点, 进而深刻影响科技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和源动力。因此, 如何有效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增强利益反馈效果, 对促进技术研发活动良性快速发展、持续增强技术研发单位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是指基于航天产品发展需要, 由科技研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相关的活动。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经济回报是指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生的相关权益反馈方式方法, 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 以及该成果产生的其它权益等。
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模式与经济回报方法初探
 
  一、研发成果转化的一般过程
 
  按照技术创新的一般观点, 研发活动包括概念阶段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研发阶段 (预试、中试) 、产品化阶段 (进入到企业) 和商品化阶段。研发成果转化过程与之相似, 但又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6个阶段, 如图1所示:
 
  研发成果的转化过程涉及多个主体, 主要包括成果研发 (或拥有) 主体、成果接受方、中介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主体。
 
  二、国内外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模式
 
  1. 政府宏观引导模式
 
  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推动, 政府出台政策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自1980年开始, 美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技术发展和推广转化的法律、法规, 如《国家竞争力技术转让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等, 通过立法, 加强联邦政府及研究机构对推广转化的责任, 去除制约推广转化的障碍, 加速联邦资助的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 提高美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日本的产业政策法中, 许多都体现了国家对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合理引导、宏观调控和各种优惠政策。
 
  2. 风险投资推动模式
 
  风险投资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推动航天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模式。在美国, 至少半数以上的航天中小企业在其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得到过风险投资的帮助。据测算, 从技术开发到产品中试再到产品投产所需资金的比例约为1:10:100, 所需资金规模随着技术应用的深化大幅度增加。风险投资一头连着有资金但无科技成果的投资者, 另一端连着处于成长初期、有科技成果而缺乏资金的高科技企业, 既能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 同时也使投资者获利, 从而使技术创新落到实处。
 
  3. 工业实验室直接转化模式
 
  现代工业实验室直接转化, 包括基于特定商业目标的基础性或开创性科学研究活动, 以及把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的有关活动。因此, 工业实验室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开创了工业界开发和利用科技成果并形成了一种新的工业共同体的新模式。在工业实验室模式下, 从科技研发到产品生产销售都是在企业系统内完成, 因此科技研发成果的转化非常顺利, 创新产品的销售利润也可以作为新的科技投资继续用于企业新的研发, 形成科技和资金的良性循环。
 
 
  图1 研发成果转化的一般过程   
 
  4. 中介机构及企业孵化模式
 
  中介机构在各国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是连接科研成果与航天产业之间的重要桥梁。各国积极设立政府主导型、民间自发型中介机构, 如美国成立了国家技术转让中心, 日本成立了新技术事业团。企业孵化器则通过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 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 使新兴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企业孵化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小企业的存活率, 也极大地提升了技术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5. 产学研合作推广模式
 
  在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 存在多个利益主体往往是造成成果转化不顺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 研究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并掌握着技术, 而企业具备了生产能力, 但缺乏创新技术或创意。由于这两个利益主体的理念和目的不尽相同, 研究机构研发出的技术与企业和市场的需要脱节, 技术成果转化困难, 形成所谓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为此, 很多国家通过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方式, 使科技研发成果顺利转化成商品。
 
  6. 国家技术开发项目竞争模式
 
  为保证科技项目的成功和优势, 在项目招标和执行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模式是很多国家的做法。如美国国防部为激励航天工业的创新性、保持武器装备的先进性、降低国防采购成本, 长期坚持在采办过程中采用竞争政策, 确保在一个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内都存在相互竞争的供给商, 确保主承包商对主要和关键的产品和技术形成有效的竞争。近些年来, 英国国防部也吸取了美国的经验, 对于大型武器的招标项目在拟订标书之前先组织现场演示, 通过演示选择几家公司进行竞争, 从中选出中标者。
 
  上述6类成果转化方式中, 各有不同的适用领域, 工业实验室模式适用于竞争性重大的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国家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公益性重大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而其它4类模式都属于政府宏观调控的模式, 主要适用于竞争性中小型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经济回报方法
 
  1. 经济回报方法研究
 
  一是产品提成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型号研制、定型批产后, 按照产品数量和经济规模明确研发成果提成比例, 如10%~20%。按照单机、系统、总体不同类别及其在系统产品中的贡献度, 合理分配单机配套技术提成、系统级技术提成、总体方案提成比例, 回馈研发成果转让单位, 从而实现研发成果经济回报, 激励技术研发单位持续研发创新。
 
  二是技术买断法。在研发成果没有形成专利前, 为提高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 在其他企业或单位认为该项技术具有军事价值或商业价值的前提下, 通过签署技术买断合同, 支付成果研发单位或人员相应的经济报酬, 获得该项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种方法具有见效快、操作便捷等特点, 但同时具有市场面小的缺陷。
 
  三是专利转让法。研发成果已形成专利, 通过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并获得经济回报的方法。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整体专利转让, 实施独占许可, 也就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和10年自主产权。在双方签订整体专利转让合同后, 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二是专利实施排他许可, 指一家单位买断该专利, 仅专利权人和该企业可以使用可该技术, 不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三是专利实施普通许可, 专利权人授权一家或多家企业 (个人) 使用该技术。
 
  四是技术入股法。研发单位或个人将研发技术成果作为一种投资, 在成果应用企业 (上市和非上市企业均可) 获取相应的股份, 获得相应股权和红利收入, 从而实现经济汇报目的。
 
  五是技术中介法。技术研发成果单位将技术成果委托给社会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双方签署《知识产权管理委托服务协议》, 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约束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分配, 如技术委托服务费用、技术转让收益等。
 
  2. 应用前景分析
 
  产品提成法适用于科技研发活动闭环在航天系统内的配套单位采用, 系统工程特点明显, 上下游关系明确, 相互之间沟通协调顺畅, 财务关系成熟对接, 是相对容易操作的方法, 难点是如何确定各个层级的提成比例和技术贡献度。
 
  技术买断法、专利转让法适用于研发成果需要方和提供方之间比较熟悉、单纯市场行为的研发成果转化, 优点是权责清晰, 便于操作, 缺点是成果转化面受到一定限制, 可能会出现研发成果需要方和提供方信息不对称, 难以及时获取对方信息的情况出现, 影响成果转化效率。
 
  技术入股法适用于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比较健全的股份制企业, 也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成果转化模式, 尤其是当前国资委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各个层级航天企业积极推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试点, 这一成果转化经济回报方法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和生命力。
 
  技术中介法适用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势下航天科技成果军转民、民参军之间的转化, 这一方法克服了技术买断法和专利转让法的一些缺点, 是当前社会上广泛使用的方法, 也是国外航天工业的主流成果转化经济回报方法。
 
  创新无止境, 转化不停息。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是一项始终摆在航天科研单位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基于国内外情况分析, 总结了航天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相关模式及其主要适用项目类型, 并初步探索提出了计算研发成果转化经济回报的几种方法, 以期为相关科研工作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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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航天档案馆
原文出处:文莉.航天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模式与经济回报方法初探[J].航天工业管理,2017(07):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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