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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管理转型思考来建设工程计价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4-03-15 共3044字

    改革开放以前实施的计价依据一向由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发布和管理,近年来社会建设各方主体,例如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也在初步尝试自行编制、施行自主的计价依据,特别在造价信息方面。然而“,计价政策、计价定额政府一统,造价信息政府垄断”的局面仍是目前计价依据管理的主流型式,这种计价依据管理型式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政府进行政策主导、技术引导和市场助推是必要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入,市场力量在绵延膨胀,社会力量在茁壮发育,项目实践在丰沛演变,政府认知也在向着科学而人性的方向发展,原有计价依据管理型式难以满足新时期、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地转型与升级。
   
    本文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机制的建立、发展,到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条件下计价依据转型管理的路径回顾与展望,从政府、社会、项目与市场四个方面进行特点分析、实践归纳,结合新形势下政府政策走向,提出未来计价依据管理转型的型式与方向。
   
    计价依据管理要素与发展型式
   
    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角度讲,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是政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的基础性工作,属于政府公共管理范畴。从建设各方主体自行管理角度讲,编制和管理企业自身的工程计价依据是企业进行成本管理、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业务,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计价依据反映的对象是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离不开项目的生产、市场的交易。那么我们可以从计价依据管理的主体(人的因素)与客体(事的因素)来展开分析,主体可以分为政府(包含政府及其事业职能机构等目前计价依据的制订、管理单位)与社会(包含建设各方主体、行业组织等计价依据执行单位),客体可以分为项目(包含各类各专业建设产品及其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工艺、环境、技术等,这里专指建设产品特征及其设计、生产及使用维护环节)和市场(建设产品及服务等交易关系的总和,包括交易品、买卖双方及其欲望、交易价格、交易场所或领域等)。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制度,源自上世纪50年代“政府统一制订、社会全盘无误执行”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建设概预算制度,在该制度实行的首个30年间,充分发挥了其在社会发展基础薄弱、建设项目配给条件下“统一、指令、严密、量价合一”的全能管制型政府的功用。可把这段时期计价依据管理型式称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1.0版。自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的第二个30年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在政府管理观念与水平提高、社会才智(包括社会认知、专业人员素质、行业机制健全等)成长、市场扩大深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逐步形成的条件下,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顺应形势发展,及时施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的战略转型管理机制,发挥了政府强势主导、社会协同执行的技术规制型政府的功能,可称之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2.0版。这一型式的转换是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变革与升级。
   
    自本世纪第一个10年的后半期,建筑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引发对市场、社会、政府作用的大冲击、大讨论以来,以及2010年以来建筑劳务人工价格的暴涨引发对计价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大撞击、大争论以来,市场的发展、社会的发育给“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的发展型式带来了新时期的新挑战,量变可控制吗?价变能指导吗?费用架得住竞争吗?量变与价变真的能分离考量吗?政府真能包得住、管得好吗?……一系列问题的提出促使计价依据管理3.0版正在形成中。
   
    计价依据管理要素发展对比
   
    我国计价依据管理主体与客体历史发展的简略回顾、对比、分析与展望,详见表1.
   
    由表1分析可以历史地看到,政府角色、社会职能、项目特性、市场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变,计价依据管理也在随之演进、转变。政府从“全能、权威、单向、一元”向着“有限、分散、互动、多元”方向,社会从“执行、服从、被动、遵照”向着“参与、协同、主动、自主”方向,市场从“空无、封闭、失灵、补充”向着“形成、开放、充分、主导”方向转型已成定势。结合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发展方向,政府管理向简政放权、宏观服务方向发展已成必然。随着经济、市场、项目的发展,以及政府、社会各建设主体及行业、从业人员及其业务素质的成长、成熟和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下一步的发展,即第二次的转型发展,将必然融入更多来自社会,来自市场的自下而上的变革驱动,向着“市场主导、社会自主、政府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多元主体合作方向转型和发展,即自2010年代中期开始的第三个30年中国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管理3.0版的型式的成型与发展。鉴于社会力量的成长、成熟是一个相对细微、绵密和漫长的过程,加之我国地区、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性,自2.0版型式向3.0版型式转型、发展而成型的时间或会持续30年,甚或50年时间。
   
    这里我们用政府管控力度来代表政府制订计价依据的深度、细度、广度和精度,包括其对社会、市场执行监管的力度;用社会发育度来代表建设各方主体自觉、自主编制、应用计价依据的水平与能力,包括其自身业务素质、素养的成熟度;用市场充分度来代表市场调节作用在建设项目交易中的广度、深度和成熟度,包括建设市场供求、竞争、交易、价格等信息的丰富程度;用项目差异化来代表项目设计、功能、构成、工艺、工况、工时、工期、质量及生产作业环境的差异程度,包括业主个性化需求的差异,以图示来表示计价依据管理涉及要素的转型与走势(见图1)。
   
    由图1可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差异化、复杂性和变化度愈为扩大和加深,市场的充分度、透明性和公开化愈加增强和提升。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转型后,对计价依据的管理更加贴近市场、贴近项目、贴近社会,大一统、大规范的计价依据政府主导型管理逐渐放松,“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的技术统理向着“尊个性、重多元、求精细、讲契约”的价值生成导向转型。从计价依据构成的三部分看来,截至目前,计价政策行使政府管控、规制职能,计价定额反映项目技术、消耗功用,造价信息反映市场买卖、交易行情的政府、项目及市场的三维格局已逐渐形成,并且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意识的觉醒与提高,随着社会、市场、项目的发育与变化,计价依据管理的内涵与外延会向着结构愈加合理、职能愈加优化、作用愈加精细入微而切实可行的方向转型与升级。
   
    结语
   
    综前所述,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的首次转型已经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顺利完成,并即将度过2.0版时期,目前已进入第二次转型期并步入3.0版时期,这一时期的政府、社会、市场及项目在计价依据管理各组分中对应的层次、分量及结构型式,将会由“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补充”向着“市场主导、社会自主、政府服务”方向转型。计价依据转型管理中如何发展地看待政府、社会及市场的角色及相互关系,是我们在新旧体制转换阶段需要着重思考与研究的问题,认清市场与社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与转换政府职能,处理好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力量、转型方式的转换与融通,对于整个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科学、健康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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