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已经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研究生教育所接收和实施。2013 年 3 月 4 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成本我国研究生教育开始普遍实施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重要标志。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办学相对历史久,制度优,水平高,其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对于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和不断完善改革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1. 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具有理论依据
理解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应首先了解其设计的充分理论依据,主要理论依据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美国教育经济学家布鲁斯 . 约翰斯通(D.Bruce Johnstone)1986 年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无论何种体制和社会的国家,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者,应该是由政府、家长、学生、纳税人、私人或社会捐赠、高等学院等组成,至 2002 年他根据“谁受益、谁分担”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各分担者的责任。此论成为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最基本的理论基础,制度设计又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1 收益原则
约翰斯通在 2002 年指出各高等教育收益者应该按其收益大小对成本予以补偿。基于经济公平客观要求的收益原则是指教育成本的支付与收益一致才能达到教育成本的有效分担。但是,货币计量高等教育收益、分配难于精确,有效的计量办法是通过社会和个人等的直接收益计算得到。
1.2 能力原则
能力原则是指受益者应按其支付能力大小支付教育成本。基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富有者的货币边际效用小,因而其相对不富有者应该为同样的收益支付更多的成本。
但是该原则的适用前提是需要确定教育成本的承担者和其支付能力的大小。
1.3 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最优配置教育资源。确定教育成本分担考虑含义的前者就是要实现增加一个学生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的教育规模,考虑含义的后者就是在既定社会总资源中,达到投入高等教育和在配置各教育机构的资源的最有比例。
1.4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一般讲是指资源的平均分配。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平均分配资源难于实现,只能依据一定标准分配,公平的实质内涵是教育机会的平等。实施成本分担的公平原则主要是要保证收入支付能力低的学生一样拥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非义务教育阶段说:联合国定义的三级学校教育体系中,一般将一级的全部和二级的部分阶段成为国民义务教育,办学和投资主体是国家,是国家的基础教育,是现代国家的福祉,国家以法律形式强迫青少年接受的免费教育(公费教育)。高等教育属于三级教育,世界多数实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非义务教育,需要一定学费加纳入学。
上述理论依据无疑为国外发达国家在 21 世纪伊始,面临迟缓发展的世界性经济、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张、生均教育成本不断上涨,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政府财政难以为继的挑战,找到了出路。
2.国外发达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特点
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主要包括收费和资助内容,其特点主要一方面体现在收费,另一方面体现在资助。
2.1 收费价格高移化
国外发达国家近 30 年来,高校研究生学费价格高移化现象突出,美国、日本等国几乎是 20 世纪 80 年代学费价格的 2—3 倍以上,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布朗大学等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均是 1.1 万元左右;日本的国立大学、公立大学、私立大学的学费分别是 20 万、20 万、60 万日圆左右。现在美国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布朗大学等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均是 2 万元以上;日本的国立大学、公立大学、私立大学的学费分别是 80 万、80 万、120 万日圆以上。2011 年统计,日本研究生教育的大学 607 所(国立 86 所,公立 72 所,私立449 所),日本为提高国立大学的自主性和自律性,规定其可在文部省公布的“学费额”的 20% 内上浮。
2.2 收费标准多样化
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般依据学校、专业、生源、研究生项目、研究生自身经济状况、研究生担任兼职情况等的不同情况而多种多样。收费标准的多少很多情况下由市场法则决定,学校、专业等社会声誉高、认可度高、就业前景好的,收费通常比较高。美国高校分层现象明显,其顶端是 70 所左右研究型大学,2000 多所综合大学和州立大学,1000 多所文理学院,社区、职业学院。如2005 年研究生收费标准麻省理工学院是 30800 美元,普度大学是 6092 美元,衣阿华州立大学是 2854 美元;耶鲁大学 2005 年度研究生收费标准,护士学院是 12370 美元,艺术学院是 23700 美元,文理学院是 26800 美元,医学院是 35490 美元。国际研究生的学费一般高于本国研究生,日本规定大学有权对因经济困难和不可抗拒因素缴费困难的研究生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
2.3 收费价格阶段化
与日本国立大学本科生与研究生收费标准一样,研究生不分阶段收费标准不一样,美国大学研究生学费分阶段收取且标准不一。其阶段化收费的主要原因在于,研究生教育的前两年被认为是学习,学习是要付费的,后面的搞年级时间主要是跟导师或在实验室为国家社会开展研究性工作,不应收费应该资助。美国硕士、博士一般的学习年限分别是 1-2 年和 4-6 年,通常前两年学费高,第三年开始学费就减幅。如 2005 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学费一、二年级是 30160 美元,第三、四年级是 9848 美元,到第五年之后,则是 4528 美元。
2.4 资助对象全面化
国外发达国家对研究生资助多,一般包括三种:一是由政府、基金会、非盈利组织、个人等提供奖励的校外奖学金;二是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贴、助教补贴、主演补贴、校内兼职、校内学习实践收入等校内奖学金;三是国家、地方英航的直接补助、直接非补助和私人银行的贷款。通常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奖学金种类多,项目全、金额大;教学型大学则奖学金种类和数量相对较少。如研究型的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提供的奖学金内容丰富,其文理学院 85% 的研究生都能够获得来自校内外的各种资助;贷款主要有联邦斯坦德福、裴根思等直接补助贷款和联邦福德直接非补助贷款。教学型的依阿华州立大学50% 左右的研究生能够获得助教奖学金,2004 年其半工半读研究生的助教奖学金和生活津贴大致是 1100 美元到2200 美元之间。日本助学贷款最具代表的是“育英奖学金”,是一种将奖、贷政策结合,面向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无息或低息的助学贷款。2008 年日本研究生国立大学、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获得助教的人数比例分别是 32.7%、22.3% 和 27%,获得助研的人数比例分别是7.2%、2.3%和2.2%。日本对留学生实行学费减免、住房补贴、自行车购置补贴、日圆升值汇率补贴等特殊奖学金政策,目的是吸引优秀留学生。
2.5 资助投入多元化
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学费高且主要由个人和家庭承担,但由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私人等多方参与资助,形成了多元承担研究生教育成本,且多元投入资金额较大的格局。一般研究生可以依靠奖学金抵消部分学费,补偿部分生活费,困难学生又可获得一些特殊资助,因而完成学业的经济压力并不大。如 2005 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的学费是 35000 美元,其对研究生有的奖学金、助学金、助教奖学金和时间学习收入等项目合计就达到35000 美元以上。日本对研究生的资助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的竞争性专项转移支付、委托性收入等竞争性资金,国立大学的运营交付金和私学助成金等。
3. 启示
3.1 改革收费政策,制定和实施多样化收费标准
收费政策应该向市场原则定价方向改革发展。目前对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多为 7000-12000 元之间。这种相对统一的收费政策不利于各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竞争办学,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需要更多的投入,简单划一的收费政策不利于大学有积极性形成更多更优质的研究生教育资源;从专业、学科建设看也是如此。这样不符合投入收益原则,产生收入成本不公平现象。有国外资料显示:培养文科生的成本大致是理工科学生成本的四分之一。同时也应该建立收费标准与研究生办学成本紧密结合的机制:一是科学合理测算各种大学等研究生办学成本,先依据研究生院、211、一般大学等层次,公立和私立大学的类型测算不同研究生办学成本,制定和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二是依据研究生教育的学习和科研撰写论文的不同阶段,制定和实施不同的“分段收费”标准。
3.2 改革投入办法,形成和完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一是改变政府的资助措施,对贫困研究生的资助变无偿为有偿,一方面学生工作后经济偿还,另一方面可以以到国家建设急需人才的边疆、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一定时期的办法偿还,改变目前资助难于分辨真真贫困学生和资助冒领等的问题;二是完善助学贷款机制,改变目前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学生拖欠贷款银行不愿意助学贷款的问题,建立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可由学生家庭、亲友或同学等作为担保人;三是推进一些公立学校“改制”,发展私立大学,由美国、英国等的世界着名大学大多是私立大学受到启发,国家一批资质优良和办学能力强的高校完全可以通过“改制”,变为私立大学,政府允许其高收费获得各界捐助和通过科技服务方式分担教育成本;四是激励地方政府的更多财政投入,改变目前收益付出不平衡的状况,按收益原则,政府投入高的院校给予招生指标、收费价格的更宽裕的政策,以鼓励地方政府投入研究生教育;五是改革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不少高校的研究生招生规模与成本没有与教育财政拨款建立紧密联系机制,研究生教育拨款总量严重不足,应建立教育成本—财政拨款—学费标准的联系机制,同时提高高校低息或贴息贷款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的规模;六是鼓励和监管高校依靠自身创收分担研究生教育成本,高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一方面产学研一体化,通过社会服务,获得办学成本补偿,另一方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这些措施形成我国高校多元化来源的研究生成本分担和资助体系。
3.3 积极探索宣传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和资助理论
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和资助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急需理论指导。需要厘清制度制定的原则,破除传统僵化的理念,按理论原则制定相关制度,特别是要把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和资助制度理论向包括学生、家长、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得到理解和支持。
当前要重点研究研究生成本分担和资助体系建立与实施的理论基础,成本计量与核算的办法,成本与收费标准的关系,分类分级收费机制,资助体系的构成,多元资助形成的动力机制,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等。通过理论研究促进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和资助制度体系的科学建立和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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