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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监管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05 共1871字
摘要

  当前,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出台的相关法律越保护投资者,公司取得的绩效则越高。然而,现存的理论以及众多的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缺陷。公司法监管是一把双刃剑,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忽视了公司管理层付出的艰辛、努力; 国内学者在对公司法进行实证研究的过程中,没有将中国的基本国情、公司发展环境等纳入考虑的范围内,导致其结果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比如: 国外推行的“一股一票”公司法,在中国被当做保护大股东的“法宝”.此外,对投资者的保护,只是体现在文本内容的增加,而非现实中的实施。鉴于此种状况,国内学者应该根据中国公司法实施的情况,来分析并探究公司法及公司绩效之间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施行主要依靠证监会。证监会具有行政执法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出台的对外开放、经济转型、国企改革等政策,催生出中国形式的公司法[1].纵观中国公司法变革过程,笔者发现政府在公司法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长期以来,政府在公司法制定、实施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是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司法实施的最根本的中国特色。二是西方国家大都采用激活公司法,并接管市场的发展方法,这在中国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三是证监会监管,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越俎代庖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本文立足于公司法公共实施,对公司法监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做了深入探究。在此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公司法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

  一、实证命题

  现今,文献对公司法监管及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主要体现在理论、实证两个方面。就理论方面而言,通过分析投资者、公司价值、资本流动三者的关系,创造出科学的理论模型。运用数学、物理等思想,解释说明投资保者保护法对司价值、资本流动的影响效应。投资者保护法律的程度越强,公司绩效越高的结论的形成是以建立在公司管理层损害投资者利益这个假设为基础的。因此,学者一致认为加强保护投资者、管理层监管极其重要。国内学者对公司法与公司绩效的研究基本与国外学者相符,也就是说,国内学者也普遍认为公司法监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正比的关系,即公司法越强,公司绩效就越高。公司法只考虑到了投资者的利益,忽略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巨大付出,这对公司管理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等具有很大的伤害。

  二、研究设计

  公司法监管程度的指数化度量,公司法监管的效应,须将指数作为参考。根据现有的关于公司管理层的法律,分析、研究公司管理层拥有的法律义务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之间存在的指数关系[2].探究近年来行政会处理的案件,人均罚金被作为标准纳入公司法监管力度评价体系。就上述两点而言,公司管理层享有的义务及承担的相应责任、证监会的行政执法力度都呈现增长的趋势。

  三、实证分析结果与结论

  经研究发现,公司法出现了“物极必反”的效应。在科学、合理范围内,公司法监管及公司效益呈正比例的关系,即公司法力度越大,公司效益越高。但到达某个临界点,就会出现负面效应。超过临界点,公司法监管力度越大,公司效益越差。研究结果表明: 公司法监管对公司效益具有双面效应( 积极效应、消极效应) .

  四、所得结论及建设性对策

  在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之后,笔者得出可靠地结论: 公司法监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即公司法监管力度严重影响了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这个结论表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不能以忽视管理层的付出、挫伤管理层的积极性为代价。公司管理层在创造公司效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不能忽略公司管理层的努力和琪付出的艰辛。

  公司法监管在我国没有取得骄人的成绩,并非因为缺乏法律的保护,而是法律自身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在公司法执行过程中,不但没有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反而造成公司管理层消极的反抗局面。因此,寻求公司法监管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平衡点十分重要。在以往的工作中总结出完善公司法的建设性对策,主要从以下几点做起。首先,公司法中应增强对管理层的保护; 而后,将“商业判断规则”引入,对某些案件科学处理,豁免某些管理层的责任。其次,为加强管理层的积极性,可制定相关的责任保险章程。最后,通过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用以处理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之间的利益纠纷等问题。

  五、结语

  总之,公司法监管对公司效益产生“双面效应”.希望在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下,能够不断完善公司监管法,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公司的高效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冯曦,周林彬。 公司法监管与公司绩效提升[J]. 商业研究,2010,11: 197 - 201.

  [2]赛音吉娅。 < 公司法 > 修正案的解读---试析法律修订对公司上市相关方面监管要求及中介机构关注重点可能产生的影响[J]. 经营管理者,2014,03:239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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