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会计论文 > 财务会计论文 >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下军事会计核算探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09-13 共3120字
  本文从建立多层次军事会计核算法规制度体系、并行核算体系、重划和界定军事会计要素、成本会计核算模式和方法选择、健全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军事会计改革的思路。大家在相关论文写作时,可以参考这篇题目为“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下军事会计核算探析”的财务会计论文。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下军事会计核算探析

  原标题:政府会计准则实施与军事会计改革
  
  摘要:《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军队,这意味着长期自成体系的军事会计将面临重大改革。本文从建立多层次军事会计核算法规制度体系、并行核算体系、重划和界定军事会计要素、成本会计核算模式和方法选择、健全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军事会计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军事会计;改革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基本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即将全面实施,同时也意味着政府会计领域启动了根本性变革。军队及武警部队系统的军事会计也首次被明确执行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这对军事会计来说将是会计核算体系和管理方式的重塑。
  
  一、建立多层次的军事会计核算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军事会计自成体系,单独制定军事会计核算制度。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军事会计核算将被纳入到政府会计大范围中,使其核算的准则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军事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体系是多层次的,按照权威性强弱可划分为七个层次:最高层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军事会计的最高法律规范;第二层次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是军事会计组织核算的基本准则;第三层次为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解释,是军事会计核算准确贯彻政府会计准则的操作指导文件;第四层次为国家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范,是军事会计科目和账簿设置的基本依据;第五层次为权威机构制定的相关会计准则,军事会计核算中出现的政府会计准则未明确的核算业务或事项,可以借鉴和参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相关具体准则;第六层次为军事会计主管部门制定的军队会计制度,是组织军事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和程序;第七层次为军事会计主管部门通过通知、工作规范等形式发布的暂行政策和指导,是日常军事会计工作的具体指导和规范。
  
  二、打造满足不同信息需要的并行军事会计核算体系
  
  长期以来,军事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会计信息主要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而对于军事经济管理决策的作用甚微。次次《基本准则》提出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这对军事会计领域非常实用。
  
  一方面,军事预算会计不再仅是简单编制决算报告作为预算执行的结果,还要通过编制预算资源运用情况报表全面、系统地反映预算资源分配、使用和结余情况。这为军事预算资源管理提供了新的抓手,有利于对军事预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反映、考核和改进。军事预算会计是针对各级财务部门向供应单位分配预算资源的会计,需要设置反映预算项目和拨款关系的会计科目,其性质与地方财政部门现行的预算会计相似,因此应采取收付实现制。
  
  另一方面,通过推进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军事财务会计,可客观反映各级单位的运行成本,以助于科学评价其运营绩效。首先,可增加计提、分摊费用类科目,选择科学的费用分配方法;其次,按照新的科目设计新的会计报表披露项目,以全面、清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单位财务状况信息。此外,通过引入管理会计方法并全面充分利用军事财务会计信息可提供更加实用的军事经济管理决策信息。
  
  三、重划军事会计要素并科学界定内涵
  
  《基本准则》中确立了“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即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3个预算会计要素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5个财务会计要素。目前军事会计中的5要素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但其具体要素的内涵界定不够科学。
  
  笔者认为,军事会计要素首先在名称上要与《基本准则》的要求统一,然后再对具体内涵和具体项目进行重新界定。资产和负债要素的界定虽然与《基本准则》的要求一致,但具体项目中的拨款项目因需要在军事预算会计中核算,就不宜再作为资产项目核算,而土地、无形资产、武器装备等应纳入到资产项目核算;政府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和费用要素过多地强调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而军事领域应注重对战斗力的影响,因此在拓展其内涵时应将战斗力水平变化考虑进去;净资产要素表示资产和负债的差额,因此目前军事会计中包含的预算经费之外的党团费资产、专用基金资产应当调整出来,因为这些净资产的产权不归军队单位所有。
  
  四、科学选择军事会计成本核算模式和方法
  
  成本核算是军事单位和部门实施军事经济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核算模式和方法是否科学对军事会计改革的成败至关重要。首先,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很多任务是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完成的,因此在成本核算时需要充分考虑跨单位的情况。其次,随着战斗力成为衡量军队单位建设是否成功的标准,对军队单位的绩效考核也不能以单纯的经济效益为指标。
  
  笔者认为,军事会计成本核算模式需要采取集中核算,避免单纯按照编制体制实施分散核算。集中核算便于准确分配跨单位任务的成本,会计信息的一致性更高。在成本核算对象上,应包括单位、部门、任务、各类预算项目。在成本核算方法上,要根据核算对象和业务多寡从分步法、分批法、分类法、品种法、作业成本法中选择。在成本对象所产生的战斗力计量上,应引入平衡计分卡、360评价法、关键指标法等管理方法对战斗力进行量化,为部队实现“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服务。
  
  五、健全军事财务报告体系
  
  《基本准则》中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要求政府会计主体除按财政部要求编制决算报表外,至少还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强调,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构建了满足现代财政制度需要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当前军事财务报告种类和形式繁多,主要有预决算报表信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会计报表、资产管理报表、基金报表、基建财务决算报表等。但从整体上看,财务报告制度存在反映信息不全面、各种各类信息未整合、信息使用价值低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军队系统应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立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供整合的财务信息。综合财务报告应涵盖目前预决算报表信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会计报表、资产管理报表、基金报表、基建财务决算报表等所涉及的内容,但不是简单的汇总,而是应对现有报表体系进行重新设计。根据财务报告的一般要求,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费收支报告表、预算资源报表、现金流量表等核心报表,将现有的其他报表作为上述核心报表的注释报表。
  
  在军事财务报告结构和项目上,应披露党委首长理财信息、报告单位主体的概况、财务报表、报表注释、审计意见等内容,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在报表项目上,资产负债表中应增设无形资产项目和武器装备报表项目,分别用于披露部队的武器装备、土地、开发使用的应用软件、专利权、着作权、版权、技术所有权等信息。同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提供执行军事任务的成本效益信息。
  
  此外,应创新财务报告披露方式以提供高价值财务信息。不同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信息需求不同,应区分财务报告对象提供差别化的财务信息。一是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使财务信息与其决策的相关性较强,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价值。二是构建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和财务结算、决算管理制度,提供实时的财务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三是财务报告披露渠道可采取内外有别的做法。部队内部的主要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可通过内部网络直接查阅,内部其他人员可经过一定的备案审查程序后进行查阅;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使用汇总信息,在对财务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后通过互联网获取。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财务会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