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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全面推进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7-16 共29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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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21世纪,俄罗斯利用高技术迅猛发展和部队大规模换装的契机,从国家战略、组织机构、信息共享、竞争订货、技术共用等方面,全方位推进装备建设军民深度融合。

  一、 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发展,从国家层面指导军民融合推进

  俄罗斯从国家安全战略、军事学说、军事战略等方面,均明确提出加强军民融合。

  一是从国家安全战略层面明确提出要统筹国防和经济等各领域建设。2009年发布的《俄联邦2020年前国家安全战略》明确了“需要通过制定战略性文件并颁布相关法规,统一协调国家政府机构、国防资源、经济领域各企业乃至网络和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活动,以确保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的实现”。2010年,《俄联邦军事学说》指出,“为保障国防利益,在某些领域要实行军民科研生产一体化发展”,在国家战略层面确定军民融合的重要性。

  二是以总统令形式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工作。2012年,普京再任总统当日,即签署《关于实现俄联邦武装力量、其他军事组织建设与发展以及国防工业现代化规划》总统令,明确提出“保障高风险研究和基础科学的可持续发展,吸纳俄罗斯科学院、国家科学中心和大专院校从事国防建设”;“创建统一的科研和设计工作信息数据库,将军用和军民两用产品的技术资料纳入数据库”,以落实军民资源共享和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工作。

  三是在重要领域的战略性文件中明确提出军民融合的原则及要求。为落实军事学说和总统令,《俄联邦空天防御构想》将“建立军民协作机制,共享情报资源,共建空天防御体系”作为首要原则。《俄联邦2020年前北极国家政策原则》主张对北极资源行使主权,强势推进军民并重的北极战略。

  二、 组建军民协调机构,为军民融合提供组织保障

  为保证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顺利推进,根据普京“筹备建立若干有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在军事、工业、科技和政界之间实现有效沟通”的要求,2012年起,俄罗斯组建和完善了若干军民统筹协调机构。

  一是建立协调军民融合的最高机构。俄罗斯成立“联邦安全委员会”,作为协调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最高机构。该委员会由总统任主席,总理任副主席。

  二是赋予俄军事工业委员会协调军民两大领域活动的职能。2013年2月,俄政府修订并颁布《俄联邦军事工业委员会条例》,赋予军事工业委员会组织协调政府主管国防工业机构和国防部装备采办管理机构的职能,同时,负责军民相关重大决策的协调和仲裁。

  三是俄工业与贸易部组织成立跨部门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创新与转换中心。该中心负责搜集、保存和共享高新技术创新信息,对完成军民两用科研试验效果进行评估,以减少浪费、提高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创新与转换的透明度和效率。

  三、 搭建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实现信息的深度融合

  俄罗斯通过门户网站和电子终端等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为军民双方合作提供便利。

  一是建立多种类型的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军方信息。根据2012年5月总统令关于在互联网开放数据的要求,俄罗斯国防部、《红星报》、联邦总统等官方网站都可免费查阅与装备建设和国防订货相关的法律法规、总统令及部门规章,为相关企业获取装备采办需求信息提供渠道,方便企业了解军方的装备采办法规制度和要求。2013年6月,俄在国防部网站首次全文公布《2013~2020年国防部活动规划》,按年度详细披露2020年前国防部各部门和军兵种的建设目标,以及有关俄军武器装备、军事科技体系等方面的发展重点,并从2013年起逐年公布各领域进展及相关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建立统一的科研和设计工作信息数据库。2013年4月,俄罗斯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科研和设计工作信息数据库政府令;同年11月,俄科学与教育部颁布关于将科研和设计工作纳入国家统一信息系统的管理办法,将安全反恐、纳米材料、信息系统、战略武器、环境科学等优先发展领域,以及军事基础研究、生物信息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相关科研设计工作纳入其中。可以预见,该信息数据库一旦建成,将极大促进俄国防与国民经济建设各领域的信息互通,全方位提高俄军民高科技成果的应用能力。

  四、 推进竞争与加强监管并重,实现军民市场的深度融合

  俄罗斯在国防、经济和科技等各个领域均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竞争,同时强调恢复遭到严重削弱的军代表体系,加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研制生产军品的监管。

  一是将竞争作为国防订货的基础手段。俄罗斯通过制定各类法律法规,要求实行最大化公开竞争。2012年12月,俄颁布《俄联邦国家国防订货法》,明确要求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并公开采购分类,通过招标竞争落实国防订货任务。目前,俄罗斯除核武器总体、火炸药等高度机密、专用和需要国家严格控制的装备研制生产外,其他装备领域均向全社会开放。

  二是推进反垄断工作,保护竞争态势。《俄联邦国家国防订货法》从原则上明确了国防订货反垄断的特殊要求,禁止大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013年2月,俄修订《保护竞争法》,进一步细化保护竞争、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要求。上述法律,对装备建设领域保持竞争态势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是恢复军代表体系,加强各类企业质量监管。在俄国防工业重组、军工企业私有化改造过程中,军代表机构曾被大幅撤销和调整,涉及单位达上百个,军代表体系受到严重破坏。根据2012年普京关于“要恢复军代表体系”的要求,俄国防部计划将军代表编制员额由6500人增至2.5万人,以保障大规模换装、克服军品质量严重下滑、加强各类所有制企业研制生产军品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2014年初,军代表人数已达到1.5万人。

  五、 利用社会力量、消除技术壁垒,实现技术的深度融合

  俄罗斯拥有雄厚的科技实力和完备的军用标准体系,俄罗斯科学院等民间社会力量承担了大量国防科研任务。

  一是积极吸纳俄科学院为国防基础研究服务。普京指出,俄罗斯科学院中有若干科学研究中心专门从事国防科研活动;国家鼓励在发展科技的同时,运用相关成果提高国防水平。目前,俄军事工业委员会与科学院共同拟定了《俄联邦国防与安全基础和探索规划》,要求利用科学院的人才智力优势,为国防基础研究服务。几十年来,俄科学院利用自身的人才、设施、成果方面的优势,在国防建设的各个领域承担了大量国防基础研究工作,为俄装备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充分发挥自然科学等学科优势,服务装备建设。为更好地发挥自然科学对装备建设的推动作用,俄政府将自然科学纳入国家武器装备发展纲要中,使各学科成果能够广泛应用于飞机制造、火箭技术、喷气技术等装备建设领域。其中,特别注重发挥数学在装备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三是将军用标准化系统根植于国家标准化体系。俄罗斯建有完善的国标军标体系,其国标军标水平很高,能够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在简陋的生产设施中生产出高质量的武器装备。近年来,俄出台《俄联邦标准化发展构想》,将军用标准化作为国家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分,促进军民通用标准化工作。在装备建设领域,俄使用军民通用的国家级标准达9000项左右,使用国家级军用标准仅为2000项左右,且大量使用行业级标准,从而避免了军用标准与国家标准间的重复,使装备所使用的大量标准由工业部门维护管理。

  俄罗斯在历史上就有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发展武器装备的传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包括国家顶层协调机制、寓于国家科技体系的国防基础研究、逐步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举国家之力建设军民共用基础设施等,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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