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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的特点比较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26 共3178字
论文摘要

  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的《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实施纲要》和《全军军语系列化建设实施纲要》,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和系列《军语》编纂工作已在全军各有关单位全面展开,由此出现的相关学术问题需要认真加以思考,妥善研究解决。其中,了解和掌握这两项工作的异同,对于消除参加审定和编纂的单位、人员认识上的一些困惑,顺利实施审定和编纂,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圆满完成军委赋予的重要科研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探讨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的异同,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名词”,什么是“术语”。在《现代汉语词典》(第 6 版)中,“名词”的其中一解是指“术语或近似术语的字眼”,“术语”是指“某一学科中的专门用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名词和术语是可以画等号的。依此类推,军事科学名词也就等同于军事术语。军事科学名词是国务院授权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军事专业术语。军语是军队在作战、训练以及其他工作中统一使用的规范化的军事用语,是军人的标准化语言。综合性《军语》是由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联合颁发全军施行的,军兵种《军语》和专业《军语》由各编纂牵头单位审定后,全军军事术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军军语管委会)审批印发。两者都具有权威性、法规性、系统性。从总体上说,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都属于军语工作,两者的特点大同小异。

  一 相同之处

  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有许多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两者的工作来源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都是中央军委赋予的重要科研任务。经军委批准,军委办公厅于 2012年11 月印发了《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实施纲要》和《全军军语系列化建设实施纲要》,向全军各有关单位明确了审定和编纂任务。此外,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任务的直接来源是国务院授权全国科技名词委,商请军委首长批准,委托军队有关单位实施的。全国科技名词委于1985 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因此,该项工作还是国家赋予的。

  (2)两者的工作性质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的工作性质相同,都是军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规范性工作,即规范军事科学名词(军事术语)的名称,编写释义。同时,也都是研究性和协调性的工作。

  (3)两者的工作目的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基本目的是统一军队认知、协调部队行动。总体上都是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国防、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推动军事科学繁荣发展。军事科学名词作为国家科技名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定工作同时为促进国家的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文化传承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广泛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4)两者的工作组织形式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都在全军军语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其中,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还需要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及其事务中心的指导下,由全军军语管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全军各有关单位共同完成审定和编纂任务。各审定和编纂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审定和编纂领导机构,建立并组织由权威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审定和编纂队伍完成任务。

  (5)两者的工作程序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都基本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运作:成立审定(编纂)组织、制定审定(编纂)方案、确定分支学科(类目)框架、选词定词、组织撰写、征求意见、组织审稿、定稿报批、出版报批(批准公布)等。

  (6)两者的工作要求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涉及军队作战和建设的方方面面,涉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涉及各军兵种,同时涉及各专业领域和军事科学各主要学科,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军性的重要科研工作。《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实施纲要》和《全军军语系列化建设实施纲要》都明确提出,把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到整个审定和编纂工作中,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权威性、法规性,打造精品力作。同时,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为确保质量,全国科技名词委制定了《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原则及方法》,全军军语管委会制定了《军兵种〈军语〉、专业〈军语〉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系列〈军语〉编纂体例》,对审定和编纂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7)两者的工作完成时间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都要在 2015 年完成编纂任务。

  (8)两者的工作成果形式基本相同。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和系列《军语》编纂工作的成果形式都是分门别类正式出版的军事名词书(军事术语集)。略有不同的是军事科学名词各学科分册由全国科技名词委统一组织出版,为 16 开本;系列《军语》中的军兵种《军语》、专业《军语》各分册由全军军语管委会统一协调出版,为大 32 开本。

  二 不同之处

  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也有若干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两者的框架体系有些不同。军事科学名词框架体系,主要参照军事科学的学科体系划分,即侧重从学科的角度编制;系列《军语》框架体系,大体按照工作职能划分,侧重从专业领域(部门工作)的角度编制。

  (2)两者的收词范围有些不同。军事科学名词主要按学科范围划分,收词范围相对小一些,收词数量相对精一些(每个学科平均约 2000 条),学术特色更浓一些;系列《军语》基本上按军兵种或专业领域(部门工作)划分,收词范围宽一些,收词数量多一些(有些要多收约 3000 ~6000 条),职能特色更强一些。此外,按照各自的审定(编纂)体例要求,军事科学名词不配随文图表;系列《军语》需要配随文图表,即有些词条需要通过图表辅助文字说明。

  (3)两者的保密程度完全不同。军事科学名词属于国家的科技名词体系,将按学科分集公开出版,在社会上发行,不涉密;系列《军语》属于军队的军语体系,在军内发行使用,有一定的保密性。也就是说,有些只能在军内使用的军语不能放在军事科学名词之中。

  三 正确把握两者的异同开展工作

  把握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的异同,目的是使这两项工作做到相互结合、相互容纳、相互借鉴,以按时高质量完成国家和军委赋予的这两项重要科研任务。

  1. 应相互结合展开工作
  按照《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实施纲要》和《全军军语系列化建设实施纲要》明确的审定(编纂)单位和任务,军委、总部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和全军部分科研院所、军事院校同时承担了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任务。在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人手少、协调工作多等情况下,需要全军各有关单位在了解掌握这两项工作的特点和异同的基础上,周密计划、统筹协调。可以考虑把两者工作相同的部分结合起来,用同样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验收。

  2. 应相互收录部分词条
  军事科学名词除了收录极具学科特点、理论特色的词条外,系列《军语》除了收录极具职能特点、专业特色的词条外,两者有不少可以共同收录的词条,而且如无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其释文内容都应当一致。这就是说,把握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的异同,可以使全军各相关单位在组织两者词条的工作时,相同部分的词条,只需其中一方撰写并审稿即可,以尽可能做到军语资源共享,从而避免做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减少人力、财力及物力等的浪费。

  3. 应相互借鉴工作经验
  军事科学名词审定是一项在全军军语工作历史上首次开展的工作,系列《军语》编纂工作对参加的大多数单位来说也是第一次。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军语工作任务,在把握军事科学名词审定和系列《军语》编纂异同的基础上,需要在审定和编纂实践中,认真总结这两项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从中获得借鉴,进而继续研究探索两者的共同特点,揭示各自的特殊规律,促使两项工作相互促进、扬长补短,圆满地完成国家和军委赋予的任务,更好地推进全军军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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