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作战对象上,将把朝中作为主要对手
在新大纲中,日本认为其安全环境与 “2010 年大纲”时相比,“进一步严峻”。“特别是日本所在的亚太地区,围绕领土、主权、海洋经济权益的‘灰色争端’呈增加趋势”,“中国的军事力量正走向更广泛和更迅速的现代化,其海洋活动也在迅速扩大和活跃”,“北朝鲜的核武器与导弹开发也进一步推进”。由此可以看出,未来 10 年,日本判断安全环境将 “日益严峻”,朝鲜及中国将成为其主要防范的作战对象,其军事发展也必将以此为牵引。
( 一) 认为未来全球安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
新大纲中,认为虽然 “发生冷战时期人们所担忧的那种大国之间的大规模武力冲突的可能性较低”,但各种安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日益凸显、尖锐,未来全球安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一是 “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进一步扩展和深化,某个国家或某个地区发生的混乱或安全问题直接波及整个国际社会的风险性亦在不断加大”; 二是随着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和美国影响力的相对减弱,全球力量平衡发生变化,国际社会将继续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 三是 “国家间的传统地区纠纷依然持续不断”,同时围绕领土、主权、海洋经济权益等 “灰色争端”呈现增加的趋势; 四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弹道导弹扩散依然令人担忧,由管理软弱及国家分裂造成的国际恐怖主义扩散问题依然迫在眉睫; 五是各地区海盗活动持续不断,个别沿海国家依据国际海洋法单方面主张本国权利或采取相应行动,妨害公海自由; 六是确保太空和网络空间安全日益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安全问题; 七是精确制导武器技术、无人技术、隐身技术、纳米技术等不断进步和扩散,也将对未来军事战略和军力平衡造成重大影响。
( 二) 认为朝鲜是 “重大而紧迫的威胁”
日本认为,朝鲜的近期军事动向,已成为影响日本乃至地区和世界安全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未来必须保持强烈关注”。特别是 “朝鲜坚持开发核武器和弹道导弹,甚至发出挑衅性言论暗示将对日本进行导弹攻击”,已对日本的安全造成了 “重大而紧迫的威胁”。一是朝鲜 “继续开发、配备和扩散以核武器为代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有可能成为其运输手段的弹道导弹”,还 “保持有大规模的特种作战部队,不断巩固并强化不对称军事能力”。二是朝鲜在朝鲜半岛地区采取的军事挑衅行为以及对日本等相关国家发出的挑衅性言论愈演愈烈,屡次加剧地区紧张局势。三是朝鲜通过多次导弹试射,竭力提高远程化、精确化技术水平,其弹道导弹开发已进入新的阶段,以及不顾国际社会的警告进行核试验,不能排除其已实现核武器小型化、弹头化的可能性。
( 三) 认为中国是 “十分担忧”和 “强烈关注”对象
新大纲以中国近年不透明地快速提升军事实力、在东海和南海采取改变现状的强势行为为借口,把中国作为 “十分担忧”和 “强烈关注”对象,是“影响地区和世界安全的隐患”。虽然在字面上来看,中国是仅次于朝鲜的日本第二位防范对象,但综合分析新大纲提出的建设方向、兵力部署、装备重点、核心作战能力建设等内容可以判明,朝鲜只不过是日本全面提升军事实力的一个表面借口,而中国才是其未来作战准备的真正对象。
日本渲染 “中国威胁”的理由有: 一是中国希望在地区和世界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持续保持较大规模军费增长,军事力量飞速提升。二是中国竭力阻止别国军事力量接近其周边地区,增强非对称军事能力以妨碍其他国家在本地区的军事行动。三是中国增强军事力量的目的并不明确,在军事和安全领域仍然不够透明。四是中国在东海、南海等海空域的活动迅速扩展,特别是在存在海洋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试图通过武力改变现状,呈现咄咄逼人的态势,并采取了有可能导致不测事态的危险行为,包括时常侵入日本领海或领空,并单方面划设 “东海防空识别区”,妨碍公海上空的飞行自由等。五是中国军队的舰艇和飞机出入太平洋已实现常态化,包括日本北方在内,其活动区域逐渐扩大,进一步活跃在更远的海空域。
二、在发展方针上,将努力构建 “三大支柱”综合防卫体制
在新大纲中,日本依据新制定的 “国家安全战略”及 《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出了以 “自身努力”、“强化日美同盟”、“积极推进安全合作”为支柱的新国防基本方针,明确了未来 10 年军事力量发展和建设方向。
( 一) 以 “自身努力”为根本,构建 “联合机动防卫力量”
新大纲强调,“只有自身的努力才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所在”。认为 “要防止直接威胁危及我国,并在威胁危及时予以迅速排除并使损失降至最小”,军事力量是 “国家安全的最终保证,是坚决扞卫国民生命与财产、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的意志与能力的体现,保障我国安全的根基惟有我国自主的防卫努力。”表明日本未来在国防建设上将更加重视自主防卫力量建设以及“扩展自身能够发挥的作用”。未来,日本将采取自卫队联合运用、军地协作、综合演训等措施,强化应对各种事态能力,完善履行多样化任务机制;同时着眼未来安全环境的不断变化,从整体优化核心作战能力和灵活、有效地应对的角度,构筑以广泛后勤支援为支撑、具备高技术和情报指挥通信能力、在软硬件方面拥有快反性、持续性、坚韧性和联通性的 “高实效性的联合机动防卫力量”。
( 二) 以日美同盟为基轴,强化共同威慑力
新大纲强调,“在我国周边安全环境进一步严峻的情况下,加强日美同盟对于我国正变得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重要。”基于这一认识,日本将把日美安全保障体制与自己适度军事力量作为共同构成安全保障的基石。
为强化日美同盟的威慑与应对能力,将采取以下措施构建新型同盟关系:
一是增强日美同盟的威慑力和应对能力。首先,以强化日本自身的能力为前提,推动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扩大日本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强化日美防卫合作。其次,将强化日美在西太平洋的存在,建立从平时到战时的无缝合作,包括在 “灰色争端”中的合作。再次,将继续推进日美联合训练演习和情报监视侦察行动,扩大军事设施的共同使用,并进一步密切在弹道导弹防御、计划研讨作业、扩大遏制协商、事态应对及中长期战略等方面的行动合作和政策协调。
二是强化、扩大广泛领域的合作。首先,加强反海盗、能力构建支援、人道主义救援、灾害救助、维和行动、反恐以及海洋、太空和网络空间领域的合作,共同 “维护亚太地区及全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其次,以美军在东日本大地震中实施 “朋友作战”为基础,进一步加强自卫队与美军在灾害应对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再次,不断加强、扩大在情报共享、信息保密以及装备、技术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构筑稳定高效的同盟关系。
三是稳步推进美军驻留有关政策措施。通过支持驻日美军顺利、有效的驻留,稳步落实驻日美军的整编,在保持美军威慑力的同时减轻当地的负担。包括普天间机场的搬迁在内,通过推进驻冲绳美军基地的整合、缩减和负担的分散等,减轻冲绳的负担。
( 三) 以国际安全合作为平台,强化参与构建未来安全新秩序
新大纲认为,“亚太地区安全环境正在进一步严峻,减轻区内的对抗局势与相互防范心理将继续成为重要议题。”“全球安全议题仅靠一国应对已极为困难,重要的是要与国际社会加强日常合作。”因此,日本未来将加大塑造亚太地区秩序和积极参与全球安全事务。
在亚太地区安全上,强调 “防卫省和自卫队要积极地为区内的秩序和合作关系的建立做出贡献”,未来将明显突出地区秩序塑造。一是将进一步强化与同盟国的合作。通过推进包括抢险救灾、维和、反恐等在内的国际活动,深化日澳、日韩双边,日美澳、日美韩三边的合作,努力构建亚太新型安全体制。二是将建立地区互信,并深化安全合作。鉴于 “中国和俄罗斯对地区安全拥有巨大影响力”,日本将 “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推进与其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鉴于 “区内力量平衡的新变化,进一步推进与东南亚各国等区内伙伴国之间的关系不可或缺”,未来将加大联合训练或能力援建等具体合作力度,并加强与印度在海上安全领域上的合作; 以政府对外开发援助( ODA) 为支撑积极推行 “能力援建”活动,构建维持地区稳定的基础。
在参与全球安全事务上,努力显示日本的 “存在”。一是将大力加强国际合作,谋求 “安全环境的稳定”。首先,“与美国等在国际安全上拥有共同利益的国家展开经常性合作”,参与全球安全管理。其次,“继续强化裁军与军控、防扩散等各种努力,同时积极推进国际和平合作、反海盗和能力援建等各种活动”,努力在 “地区冲突、国际恐怖主义的扩大与扩散,以及失败国家及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扩散”等全球安全问题上 “做贡献”。再次,“进一步推进与北约和欧洲各国间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安全问题以及网络、太空等安全问题。二是将积极推进 “国际和平合作”活动。首先,将完善参与国际维和行动的保障体制,“强化可满足在非洲等远方地区展开活动的运输能力和通信能力,并为保障相关活动顺利、可持续的实施而调整安保、后勤补给、卫生勤务和情报搜集等体制。”其次,“积极派遣自卫队员到维和司令部 ( 包括高级职位) 或联合国维和局等岗位任职”,并以此为目标,从中长期角度推进国际性人才队伍的质量、数量建设。其三,完善派遣当地的安全保障体制,如 “营区的联合防护、紧急情况下的平民保护、他国军队在和平建设领域的援建等活动”。其四,着手建立长期海外基地,为有效实现 “海外派兵”提供保障基础。
三、在力量建设上,将强化应对岛屿冲突、导弹攻击等事态的作战能力
新大纲从 “快速建设有效防卫力量”的观点出发,在充分考虑与美军兼容性的基础上,基于联合运用角度对未来有效遏制和应对各种事态的作战能力进行评估,明确提出未来将以西南地区防卫为重点,强化以下九种作战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警戒监视能力。新大纲认为,“要实现 ‘有效威慑与应对’,必须对日本周边实施广域常时不间断的警戒监视,并充实各种装备,以提高早期发现各种事态征候的能力。”具体将加快引进超高空滞空型无人机步伐,强化其广域常时不间断警戒监视体制; 加强日本周边海空广域、常态监视能力,强化对飞机、舰艇等目标的监控,并建立能适应形势变化的灵活应对体制。
二是提高岛屿防卫作战能力。新大纲认为, “制海优势和制空优势是针对岛屿地区攻击采取有效应对的前提。”为此,日本未来 10 年将强化运用飞机、舰艇、导弹等装备应对岛屿攻击的能力; 将强化联合作战能力,尽可能在海上阻止对岛屿的入侵攻击,并新建一支水陆两栖作战力量,以便发生岛屿攻击时能确保快速登岛、夺岛; 将加强后勤支援能力建设,保障自卫队迅速、持续地应对西南地区岛屿攻击。三是加强情报搜集能力。强化情报搜集、处理体制及对已搜集情报的分析、共享体制,以便尽早发现事态征兆,迅速进行应对,并根据周边中长期军事动向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扩展人力情报、公开情报、电波情报、图像情报等的 “情报搜集功能”及通过无人机实现的 “常态监视功能”,全面强化“地理空间情报功能”,确立综合、系统培养高水平情报搜集、分析人员的体制。
四是强化运输能力。加强与民间运输力量的常态化合作,增强海空等联合运输能力,提升快速、大规模的运输和部署能力,及时向作战地区机动、展开部队。
五是提高指挥控制、情报通信能力。在强化指挥控制体制上,在各自卫队主要司令部交叉配备陆、海、空自军官,并新设指挥陆自各军区的统一司令部,提高指挥、管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强化对陆自基本作战部队 ( 师、旅) 的快速、灵活指挥。在强化情报通信能力上,基于 “情报通信能力是支撑全国范围内指挥的基础”认识,将充实、强化西南岛屿地区的基础通信网以及各自卫队间的数据链功能等。
六是提升反导作战及反游击战等特种作战能力。借口 “朝鲜弹道导弹的能力有所提升”,将可能引进和部署末段高空区域防御系统 ( THAAD) 和陆基型 “标准 -3”拦截导弹,强化反导快速反应态势、同时应对能力及可持续应对能力,增强日本自身的遏制及应对能力。同时, “完善相关事态下保护自卫队和美军的运用基础以及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安全”的特种作战能力,并通过建立明确合理的日美任务分工体制,强化日美同盟整体的遏制力。
七是提高网空作战能力。在空间作战上,将以提升卫星情报搜集能力、指挥控制和情报通信能力为重点,强化军地、日美间合作,有效监控空间动向,提高卫星的抗毁性,确保发生事态时可持续发挥侦察预警能力。在网络空间作战方面,将强化联合常态监视和应对能力,大力培养专业化网络战人才,研发先进网络战装备,确保自卫队有效开展军事行动。
八是提高大规模灾害救助能力。提升机动运输能力,确保发生灾害时部队迅速展开和部署,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以联合运用为基础,完善人员轮换体制,构建可长期、持续应对体制; 强化与相关省厅、美军和地方公共团体间的演训,构建防备发生强震等重大灾害的万无一失体制。
九是强化对外干预能力。一方面,将强化海外活动能力。未来,日本将强化可满足在远离本土的海外地区展开活动的运输能力和通信能力,建立及完善保障相关活动顺利、可持续实施的情报搜集、安保和后勤补给等体制,提高装备的抗毁性,强化在非洲等遥远地区长期行动能力; 随着日本放宽自卫队在保护侨民上的职能范围,必将在相关情报搜集、运输、通信等方面提高所需的应对能力。另一方面,将积极构建国际海洋秩序。基于 “确保海洋的安全利用对贸易立国的我国极为重要”认识,日本不仅将继续在打击海盗、维护海洋秩序、确保海上交通安全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秩序的构建,而且也采取措施强化相关体制建设。
四、在作战准备上,将突出加强西南地区部署
日本 “2010 年大纲”首次提出了 “西南地区”防御概念,开始将军事防御重点向西南地区倾斜。而在新大纲中,更是借口对中国的 “十分担忧”和 “强烈关注”,把西南地区作战准备作为国家军事力量建设的重要牵引,未来将重点加强西南地区的兵力、装备以及战场部署。
( 一) 加快西南地区兵力部署
陆上自卫队在完成驻那霸第 15 旅的整编后,计划在日本最西端的与那国岛部署 100 人左右的沿岸监视部队,负责监视该岛周边海空域的舰机; 未来还计划在宫古岛和石垣岛部署机动作战部队,负责宫古、石垣、西表和与那国等岛屿的地面侦察、重要设施防护及抗登陆作战等任务; 日本准备设立“水陆两栖准备队”,筹划把西部军区特种作战团打造成具有美军陆战队功能的离岛作战部队,其编制由目前的660 人扩充至3000 人,并装备水陆两栖战车和 “鱼鹰”运输直升机。
空中自卫队除在那霸基地部署由 E -2C 预警机组成的 “第 2 飞行警戒监视队”外,还将部署移动式预警雷达,以及将宫古岛和高畑山雷达阵地换装为 FPS -7 固定式三坐标雷达,提高情报搜集、警戒监视能力; 在装备新型早期预警机、空中加油运输机的同时,继续推进对运输机 ( C -130H) 增加空中加油功能,提高空中持续作战能力。为提升空战能力,还着手扩编驻那霸第 83 航空队,下辖飞行队由 1 个增至 2 个,新增约 20 架 F - 15 战斗机;2014 年度起,将陆续向美国订购 28 架 F - 35 战斗机,未来批量列装后,也将重点用于加强西南方向作战。
海上自卫队在增加装备 15 艘驱逐舰、潜艇等舰艇的同时,除继续保持 4个护卫队群外,护卫队将增至 6 个,驱护舰将由 47 艘增至 54 艘,其中宙斯盾驱逐舰将达 8 艘; 潜艇部队的潜艇队也将增至 6 个,作战潜艇总数达 22艘,并明确提出将加大西南方向潜艇活动力度,实施情报搜集、警戒监视与巡逻任务; 海自还计划实施水面舰艇跨任务区运用,重点增加在西南方向巡逻的舰艇数量。
( 二) 加大西南地区作战装备更新力度
新大纲强调,应对西南地区岛屿防卫等事态,“切实保持空中优势和海上优势,并能迅速展开部队,确保机动展开能力和水陆两栖功能 ( 陆战队的功能) 十分重要。”为此,新大纲及新中期防都明确提出未来将加大西南地区作战装备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以西南地区为重点的应对岛屿作战等事态能力。
按照新大纲要求,为加强空中常时不间断作战与巡逻能力、广域常时不间断反潜巡逻能力、反舰导弹能力,确保海空优势,未来将在加快采购 P -1新型反潜巡逻机 ( 2013 年度 2 架、 “新中期防”23 架) 和 SH -60K 直升机( “新中期防”23 架) 步伐的同时,也将对现有 P -3C 巡逻机进行大规模升级改造,如在 2013、2014 年度共计划对 13 架 P -3C 实施延长服役年限、或提高雷达监视能力、或提高红外探测能力改造,以强化周边海域的情报搜集、警戒监视及安全确保体制。在装备新的空中加油机和运输机的同时,继续推进对运输机 ( C - 130H) 增加空中加油功能,装备救难直升机 ( UH -60J) ,提高空中不间断作战能力。在西南地区的反舰能力建设上,加大采购装备 12 式地对舰导弹车力度,2013 年度采购 4 台,2014 年度更将计划扩大到16 台; 近两年还将采购中程多用途导弹29 套,向陆自装备引导 F -2 支援机 LJDAM ( 激光精密制导炸弹) 的地面激光装置,装备 12 门 60 毫米迫击炮,加强战术机动、要地防空和对舰攻击能力,强化西南地区防卫体制。
同时,加快岛屿作战装备建设,完善机动运输、后勤补给等机制, “扎实提升可迅速应对事态的机动展开能力和水陆两栖功能”。为提高舰艇水陆两栖作战能力,未来将对大隅型运输舰进行加装停放水陆两栖战车库房改造,对出云号驱逐舰加装电子会议装置,增加两栖作战指挥功能; 为提高迅速展开的运输能力和机动能力,“新中期防”期间计划装备引进鱼鹰运输机、增加采购 CH -47JA 运输直升机和 HU -60JA 多用途直升机以及升级改造 CH- 47J、装备采购 C - 2 运输机,并采取措施完善民间运输工具的运用体制。
未来通过大规模的装备采购及改造升级,日本西南地区岛屿作战所需要的机动展开及快速运输能力将会得到显着增强。
( 三) 加强西南地区战场建设
根据新大纲要求,日本自卫队将战略防御重心和部署重点向西南方向转移的同时,也在采取措施加强西南地区战场建设。未来将在下地岛修建可供作战飞机起降的机场和跑道,为岛屿作战时实施持续的空中预警、制空作战提供基地支持; 在冲绳胜连地区扩建油库,加强战备物资储备; 在与那国岛建设移动雷达部署基地,提高陆基侦察预警能力; 展开电磁环境调查,强化电子战能力; 增设海底声纳系统,加强对西南诸岛及附近海域水面舰艇与潜艇的监控。此外,为了确立能够机动调动全日本的部队并迅速向岛屿地区集中的指挥控制体制,在各自卫队主要司令部中相互配备各军种军官,以确保有效利用各自的知识及经验,并改进陆自各军区的指挥管理体制和新编陆上总队; 同时,将加强西南地区偏僻岛屿的基础通信网建设,在将自卫队专用通信线路延伸至与那国岛的同时,在那霸基地新配备移动式多重通信装置;为保证当发生意外事态时自卫队能立即使用民用机场、港口,尤其将重点加强西南地区的部署基础,推进各种保证措施。
五、在作战体制上,部队编成将向机动化、联合化方向调整
日本按照新大纲从质和量两方面建设 “高实效性的联合机动防卫力量”的要求,未来将以联合运用和机动展开为目标,对三军自卫队的作战体制进行调整。
陆上自卫队将基于快速、有效地应对岛屿防卫作战等事态考虑,未来将基干部队改编为四种类型: 一是机动作战部队,包括机动师 ( 旅) 和装甲师的基本作战部队,也包括空降、两栖作战、特种作战、空中输送等机动运用部队。其中基本作战部队主要用于机动作战,要保持较强的机动能力和警戒监视能力,能够快速反应,有效、机动地应对针对岛屿地区攻击等事态; 机动运用部队主要用于作战支援保障,具备专业技能,能够有效支援基本作战部队实施空降、水陆两栖作战、特种作战、航空运输、特种武器防护及国际和平合作行动等。在作战部队部署上,新大纲要求,要把基础训练好、以机动运用为主的半数基本作战部队继续部署在北海道,并要在存在兵力部署真空的岛屿地区部署部队以及与机动作战配合,充实并强化岛屿地区的防御态势。二是区域部署部队 ( 前述以外的师、旅) ,重点负责地区的警备、防护任务。三是岸舰导弹部队,主要负责对岛屿地区入侵行为的海上阻击。四是防空导弹部队,与航空自卫队地对空导弹部队合作,对作战部队及重要地区实施有效防空。 “新中期防”据此还提出了未来五年具体改编计划。首先,为统一陆上自卫队的作战指挥权,对军区实施部分改编,并组建 “陆上总队”,以便使陆上自卫队能够与海上自卫队和航空自卫队一样,建立起一元化的指挥体制。其次,组建由多个团规模的水陆两栖作战特种部队组成的两栖机动旅,强化登陆、夺岛、护岛等专业两栖作战能力。再次,为更加合理有效地应对大规模登陆进攻等作战,按部队担负的职能对坦克、火炮等装备进行重组。如取消北海道、九州以外地区基本作战部队的坦克装备,并将九州地区的坦克装备集中至新组建的西部军区直辖坦克部队; 将北海道以外基本作战部队的火炮,集中至新组建的各军区直辖炮兵部队。
海上自卫队基于确保周边海域和海上交通安全的考虑,以强化常态持续的情报搜集、警戒监视、侦察 ( ISR) 能力以及反潜战等作战能力为重点,未来将在继续坚持原有作战部队体制的同时,重点强化各兵种部队 “质量”和 “数量”。在舰艇部队及舰载巡逻直升机部队方面,继续打造以 1 艘直升机型驱逐舰 ( DDH) 和 2 艘 “宙斯盾”驱逐舰 ( DDG) 为核心的 4 个护卫队群和由其他驱护舰组成的 5 个护卫队部队体制,进一步增强舰艇部队实力,提高应对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在潜艇部队方面,通过增加潜艇数量达成6 个潜艇队的体制,进一步增强日本周边海域日常广域水下情报搜集和警戒监视能力,有效遂行周边海域的巡逻及防御任务。在固定翼巡逻机部队方面,加快 P -1 巡逻机装备及 P -3C 巡逻机的性能改造,增强日本周边海域广域海上情报搜集和警戒监视能力,有效遂行周边海域的巡逻及防御任务。
在扫雷部队方面,通过与新型驱逐舰间的有效协作,提高遂行日本周边海域的扫雷能力。航空自卫队为完善西南地区的防空体制,确保航空优势,未来将以增强空中作战、持续作战、空中运输等能力为重点,打造综合运用警戒管制部队、战斗机部队、空运部队、防空导弹部队的作战体制。将加强整合警戒管制部队力度,在完善周边空域常态化、持续警戒体制的同时,重点强化对弹道导弹的探测预警能力和紧急事态时的持续空中管制能力; 强化战斗机性能的升级换代,构筑联合防空体制; 增加加油机和运输机装备,强化空中持续作战和警戒监视能力; 强化防空导弹部队建设,构建与陆上自卫队防空导弹部队协同的要地防空、与海上自卫队宙斯盾舰一体的多层导弹防御等联合作战体制。
六、在力量运用上,将更加突出整体威慑与应对能力
新大纲强调,要根据安全环境的变化,在继续发挥 “有效威慑与应对”、“维护亚太地区安全环境更加稳定”及 “改善全球安全环境”军事力量作用基础上,充实完善整体威慑与应对能力。
新大纲将军事力量的作用分为有效威慑与应对、维护亚太地区稳定及改善全球安全环境。在 “有效威慑与应对”方面,将更加重视通过日常掌握各国军事动向、对周边领域实施常态化持续监视,确保情报优势,并以此明确表明日本 “决不允许通过实力改变现状”的意志,防止发生各种事态于未然。在 “维护亚太地区稳定及改善全球安全环境”方面,将通过在周边适时、恰当地的常态化持续监视和训练演习等活动,维护亚太地区安全保障环境的稳定; 加强与同盟国间的双边及多边军事交流、联合训练演习及能力构建支援等,促进安全保障环境的稳定; 发挥军事力量的多样化作用,强化军备管理、裁军、核不扩散等措施,积极推进国际维和、反海盗、能力构建支援等各种活动,努力改善全球安全保障环境。
在具体措施上,日本未来将重点在以下方面突出强化自卫队的整体威慑和应对能力: 一是根据安全保障环境部署部队,并迅速机动地展开用于阻止进攻所需的部队,确保海上及空中优势,阻止、排除侵略行为。二是将从联合运用角度出发,专门制定和评估针对事态的各种计划,并通过不断实施实战性的演习和训练,提高对日常战备的重视程度; 三是将强化与政府相关省厅间的合作,“在情报搜集、抵御侵略、保护国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平时的周密应对”,从而提高整体威慑与应对能力; 四是积极构建常态持续的宇宙空间和网络空间监视体制,防止发生妨碍自卫队开展高效行动的行为; 五是平时就将积极加强与美军、地方政府及民间企业间的合作,提高共同威慑与应对效果; 六是将加强与相关国家开展反海盗合作,对沿岸各国提供支援,利用各种机会在日本周边以外的海域实施联合训练和演习,确保海上交通线安全,维护 “开放稳定的海洋秩序”; 七是 “积极参与国际和平合作活动”,“促进地区稳定与全球安全”,并不断拓展自卫队海外任务运用,提高保护海外利益的应变能力。
总之,随着新大纲的出台,日本新一轮军事转型已拉开序幕,也标志着日本开始步入了军事强国化的发展道路。特别是日本未来将推行的以邻为壑、积极扩充军力的军事发展方向,更加会令曾饱受其侵略蹂躏的周边国家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