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毓英( 1829 -1889) ,广西西林县人,壮族,晚清封疆大吏。有治史者称之为清“同治中兴”四大名臣之一,与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并列,虽然岑发生的作用和影响逊于曾、李、张三人,但在中法战争史以及壮族人物史中却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军事上他更是一位胜多于败、功成名就的杰出人物。笔者依据接触到的资料如黄盛陆等标点的《岑毓英奏稿》( 上下册,卷首附有皇帝谕文、碑文、墓志铭及滇、黔、桂巡抚疏文和《国史列传·岑毓英》等史料)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岑毓英”传、唐志敬《清代广西历史纪事》、梁福《岑毓英》等,对其军事思想进行一些疏理研究,以求教于同行。
一、岑毓英军事思想形成的背景、基础
岑毓英军事思想形成从清咸丰初年任西林县西乡团总算起,大体可分两个时期。一是在家乡和入滇镇压反清武装时期。此时期跨 19 世纪 50年代初至 70 年代历 20 多年,其军事思想包括由书本到实践,由实践到理论的认识发展过程,形成了其平息“内乱”的一套整军经武思想和主张用近代军器的战略眼光。二是在筹划台湾防务和节制中越边境的粤楚各军并亲自率领直属部队对付法英侵略势力时期。这个时期以中法战争为核心( 包括战前、战后) ,有较明确的针对“外患”的战略战术思想。如战略思想方面: 基于对帝国主义侵略掠夺中国的本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主张积极防御、打有准备之仗; 在参战部队选择上,较之纪律松弛、腐败又缺乏训练的绿营兵,他更相信自己带出来的乡勇团练( 练军) ,甚至刘永福的黑旗军。又如战术思想方面: 为对付法英“枪炮精利”,他“饬诸军创为地营,开挖明曹,架以松梨等木,洞开枪眼,延袤十余里曲折而入,声息相通”。
这些已是现代战争中常用的战壕战术( 如着名的淮海战役中解放军曾大量运用) 。岑毓英的军事思想由形成臻成熟,与其家庭、教育背景及时局有直接关系。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凭借“船坚炮利”打破国门并进一步侵夺蚕食中国货利和领土,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以太平军和各地会党为代表的反清武装风起云涌,西南、西北均有回、汉等民族起义。清政府内外交困,各地官僚地主因“天下不靖”纷纷兴办团练自保。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岑毓英选择“忠君报国”作为其人生的目标方向,并成为指导其一切思想、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制高点。岑出身没落土司家庭,读书刻苦用功,1842 年曾自带行李书籍,到离家百里之外教育条件较好的云南广南府城读书; 1845 年,岑回桂应试,先后取得县试、府试、院试三连冠的佳绩。至 1849 年岑父病逝、作为长子不得已中断学业掌管祖业之时,他已经接受了 15 年的正统封建文化教育。可以说,封建伦理、儒家思想,是他军事思想形成的重要基础。
1851 年他组织团练,立下“誓杀身以报国”的决心,开始了他搏击功名的戎马生涯。在一次宴会上他应答“大儒”们问及为什么不走“正途”通过科举入仕时指出: “貔貅百万临城下,谁问先生一首诗?”他认为读书人应面对现实,不应一心只放在儒学上,惟有以文辅武,以武报国,方能成就大器。可见,务实又是他军事思想形成的又一基础。
他身体力行务实主义,以一介书生,四十年军旅,在儒家入世思想支配下,“处饷绌兵单之势,展折冲御侮之才”“激励众心,出奇制胜”,成就其功业。从“书生从戎”这一点,他与近代历史人物曾国藩兄弟、左宗棠等人不无近似之处。他两次募勇入滇,转战西南,扑灭各地反清武装,以其军事才识和军功,逐渐晋升为清廷的封疆大吏。后来,法英等列强进一步入侵我边陲,他又承担着维护封建统治和抵御外来侵略的双重任务。这使得他的军事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总结、运用,在应对内忧外患的过程中日臻成熟。
二、处理“内乱”的军事思想
1.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运用战略战术,辩证运用“剿抚并用”“避坚攻暇”; 主张事权统一; 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军事思想受封建伦理观及价值观、是非观主导。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西南反清斗争风起云涌,云南最有影响的是杜文秀率义军攻占大理建立政权。1853 年,岑毓英因在西林争夺实授县丞中失利、又恃早年求学于云南熟悉地理人物,带领乡勇入滇,在罗平县组织团练护矿( 兼矿工) ,后受任于清军军官何有保、何自清助剿“内乱”,并在一系列“剿乱”行动中渐露头角,任宜良县知县。至1857 年 1 月,岑会同都司何有保攻克红岩,叙功赏戴蓝翎。但此时云南已呈“全省糜烂”之势,1857年6 月,云贵总督恒春忧愤自杀、巡抚舒兴阿托病离任,云南政局大乱。岑毓英感到前途渺茫,借口筹资募勇,返回西林蛰居,实则总结经验教训。经过苦苦思索,1859 年,岑第二次带军入滇。十多年间,他采用“剿抚并用”、区别对待和“先东后西”“避坚攻暇”的方针分化瓦解反清武装,各个击破。终于1873 年攻下了大理,平息了云南的“动乱”。
善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和运用战略战术。战争和战场形势总是瞬息万变的,灵活地运用有效的战略战术才是克敌制胜的根本。岑毓英鉴于滇省遍地烽火而剿兵分散、疲于奔命,“已克各城多不守……以西贼猝难殄灭”提出了“先东后西”“避坚攻暇”的战略,即先解决分散而且势力弱于滇西的滇东反清武装,最后解决滇西大理杜文秀部。这些战略得到滇省文武官员的认同并不断取得胜利。他在同治十一年( 1873) 十二月十九日的《官军克复大理府城首逆伏诛全郡肃清折》对此作了解释: 同治六年( 1867) 西征官军屡剿屡败,“推原其故,皆由东南党援未除,则迤西( 作者注: 明清时称云南西部地区,大致包括现在大理、丽江、永昌等地) 寇氛愈炽。故先从各路征剿,克曲靖而东隅固( 作者注: 曲靖是迤东大郡,又是粮道所由) ,解省围而内患清……由此内顾无忧,远图易举。臣等所以先事东隅而后事迤西者,职是故也。”
主张事权统一。岑毓英是个勇于任事的人,他的上级、同僚给清廷奏折中多提到他“实心任事”。但只做事、没有权,是很难做成事的,尤其是军事行动,在血与火的战场中必须事权一致。岑毓英熟读《孙子》《六韬》《三略》,又征战多年,深知其中道理。在军事行动中,绿营兵积弊甚多,他在“拟八条”中说“查滇省绿营……承平日久,训练多疏,将不知兵,兵不知战”。同治四、五年,清军围剿盘据云、贵、川三省交界的陶氏兄弟反清武装,兵、勇各行其是,川、楚、黔各军号令不一,会剿久而无功,“毓英条上机宜,谓不一则军不用命,愿率滇军独任此役”。旋经新授云南巡抚刘岳昭向清廷力荐岑毓英智勇兼优,“请专责以一事权”,得到朝廷允准。不到一年,岑毓英即取得剿灭陶氏兄弟的胜利。
主张剿抚并用,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强调对反清武装区别对待。不可否认,19 世纪中叶云南回、汉农民反清斗争中既有阶级矛盾也有民族矛盾,尽管民族矛盾是由清政府实施民族压迫导致和回、汉剥削阶级为转移阶级矛盾而挑唆的,但毕竟存在。据《云南巡抚谭钧培胪陈勋绩疏》: “咸丰六年滇回之乱,起自与汉民仇杀,初误于当事不能分别良莠,一意主剿”; 而“回酋马如龙自陈迫于仇杀,实无反意,愿率众就抚”。 回民武装马如龙部就是卷入回、汉民族矛盾后发展而成的。
1861 年,马复初、马如龙再次组织回民武装围攻昆明,署云南提督林自清率兵每日在南门外与之交战,三个月不分胜负,云南巡抚徐之铭即派岑毓英与回民武装议和。“毓英奉檄往谕之,畅陈顺逆,马如龙俯首听命,献所据新兴等八城。其秋,以办理安抚着有成效,赏加按察使衔,并换花翎”。
鉴于当时投降后的抗清武装多有反复,岑对马复初、马如龙一直用心笼络,这在他的奏折中均有反映。但马复初后来“复叛”,终被岑消灭,而马如龙紧跟岑毓英“忠君报国”镇压各路抗清武装则一直得到岑的极力关照,甚至上奏《提督马如龙被贼炮伤赶紧医治片》等一类奏章。这就说明岑毓英辩证地运用了“抚”的政策,“抚”的工作比其他官员做得更深入。而对于拒绝投降、真正反清的武装,以封建的“忠义”自许的岑毓英总是代表清政府坚决予以镇压。如: 同治三年九月,他克寻甸,斩“逆回”马荣、马兴才; 同治五、六年间,他攻破云、贵、川“三省之交、八山环合、三面崭然”的陶氏兄弟根据地猪拱箐,斩首 22000 余级,“擒逆首陶新春及伪天将伪军师等凌迟处死……擒陶三春及悍酋二百余人,皆斩之”;同治十一年在攻夺大理城一役中,岑对要求投降的义军或“立就军前正法”,或“阳( 佯) 许之,密饬杨玉科选死士 200 人入城收军械,严布重兵于城外夹击之,斩伪将军、参军等三百余名”;大理军民出城后被杀 2 万余人,议和派将领亦被凌迟处死。
这也反映了岑毓英在军事行动中首先以封建的“忠君报国”思想为基础,与同时期的左宗棠等人一样,是以典型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为指导、尊君轻民的。也就是说,作为军阀,他们会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所以,岑毓英的军事思想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受封建伦理观及其价值观、是非观主导,有着对“造反”民众残忍滥杀的一面。
2. 提出革除军队积弊,重视兵源配置、将领选择和粮饷配备; 主张易勇为兵( 或改防勇为练军) ;主张用近代军器; 注意严明纪律、严定赏罚,杜绝鸦片影响军队。
绿营兵是清廷分守各地的正规武装。但咸丰、同治年间“历十八年”转战云南各地的岑毓英却深切体会用乡勇得心应手,用绿营兵则难以克敌制胜。同治七年,滇省绿营兵额虽有 37000 多名,但要对付如火如荼的各地反清武装,兵力明显不足,且“训练多疏,将不知兵,兵不知战。仓促有事,则募勇为兵,饷需支绌,即不能不后兵而先勇。于是兵丁益困,营务益弛”。所以,岑毓英多次向朝廷提出革除军队积弊,加强训练,让乡勇团练成为正规军,而后严明军纪,严定赏罚的主张; 岑毓英又深知兵源、兵员、将领、粮饷是军队作战的根本,这一点从他的众多奏折看出,他有时筹划计算这些要素简直到了“斤斤计较”的地步。岑毓英转战于滇黔之际,眼见原以保土安民为目的的乡勇云集左右,产生了易勇为兵的想法,这集中反映在同治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的《通筹滇事酌拟八条请旨遵办折》( 下简称“拟八条”,引文不另注) 和光绪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改防勇为练军条议章程折》( 下简称“练军章程十二条”,引文不另注) 上。也可以说,在这两个奏折中集中体现了他的整军经武思想。“拟八条”中强调: 第一,重视选定兵勇数目,以备战守。根据《孙子·谋攻》“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少则能守之,不若则能避之”的说法,岑毓英认为,敌我对阵,兵力不足是大忌,即使获胜克城,如不能乘胜进攻巩固战果,必坐失战机; 兵勇充足,则可实行绿营兵原来的分兵( 分战兵、守兵) 制度,使战、守兵“更番战守,既无停兵之时,亦免师老之患”,已克之地,可以守兵随时扑灭“余火”,不致有内顾之虞。第二,提出易勇为兵的必要性。岑毓英两次入滇带的都是广西乡勇,这是他的基本部队。岑毓英认识到: “滇省近年用兵,多藉乡勇之力”,绿营兵腐败无能,又领取较高的薪饷,久而久之必然影响到乡勇的斗志,所以他提出易勇为兵。这既使冲锋陷阵的人有正式军饷,又给绿营兵补充了新鲜血液; 更何况本省兵勇“地利贼情熟悉”。岑在奏折进一步中指出“现在( 指同治七年) 滇省兵勇乡团已调集八万有零……滇省勇丁,除臣旧部粤勇千余人及新到投效把总周平楚所带粤勇千名外,余皆本省兵勇与各厂砂丁。或因地方失陷不能归营回籍、或因厂务废弛停工失业,悉赖当勇糊口,既习战斗,即不复耐耕作,实有易聚难散之势。思所以善其后,莫如易勇为兵。”易勇为兵还可以增强部队作战能力,可以逐步解决地方负担过重、地主豪绅借征捐勇饷盘剥乡民的问题。后来岑毓英所率的滇、黔部队,原为乡勇身份的已占到军队百分之六七十,这就是革除绿营兵积弊“釜底抽薪”的办法。第三,强调战时粮饷的重要性。第四,必须选好带兵将领,才使战事得力。“勇丁团练,虽无职人员,可以管带; 易勇为兵,则本以本营镇将统领,俾符体制而易约束。”总兵、副将,都是专职统兵在外的方面大员,任用须慎重。有些熟悉营务不知用兵,有些善用兵而不熟习营务,总以有勇知兵者为上。岑毓英认为,营务可学,而知兵将兵之才则难学。这一点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岑毓英任贵州巡抚之前,黔省营伍废弛,兵不用命,全省縻烂,几无完土,及到任,“卷查黔省绿营兵额”有近 32000 人,实际上在营之数又仅五成,岑将绿营兵守兵仍作守兵,而将“马步战兵仿北直省章程作为练军”,并亲拟黔省练军章程十二条。其中: 第一,改防勇为练军,“认真操防,练为劲旅,以补征调”。第二,编定练军营头,统带、管带等级别稍高的,固可随时察看调换,而哨官必须提拔补充千总、把总实缺人员,以期熟习兵丁,便于稽查。这是针对原绿营兵“训练多疏,将不知兵,兵不知战”的改革。第三,绿营守兵由练军补足额后,防地不变。所有练军和守兵,均须造报花名、年贯等清册,按月点检训练。第四,整顿营伍、严定赏罚,练兵守兵,视同一体: 按月操练,练兵中技艺生疏者,即降为守兵; 守兵中技艺娴熟者,准提充练军; 一切粮饷,照绿营旧饷制支给( 守兵比战兵减等) 。第五,运用新式武器,“练军军器,总以火器为大端,刀矛次之”,日操哨官带,旬操管带官监督,月操统带官监督“操练枪炮或打靶”。第六,赏不容滥而罚则必严。第七,兵员筛选要严,不合年龄或有游惰疲软及不良习气等不得徇私滥收,尤其提到吸食洋烟( 即鸦片) 者不收,入伍后虽有过吸食但仍精壮者可留用但章程实施一月后须戒绝,否则清退。以上这些都说明: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岑毓英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整军经武思想。
3. 以人格魅力影响和带领军队,注意总结将兵治军方法和经验教训,甚至提出了军队改革与整顿吏治的关系。
岑毓英谙习兵事; 通晓大义,勇于任事; 入则决谋善断,出则披坚执锐,身先士卒,百折不回; 在同僚中有主见,可与部下同甘苦; 别人的功不居、自己的过请罚,一无所私,赏罚必信,人乐为用。这些都是岑的同僚和同时代的人对其品格的概括。他经常总结实践中成为的将兵治军之道形成自己的军事理论。比如,他要求将官与士卒同艰苦,冲锋在前: “行军之要,先共艰苦,士卒方肯用命。”这可改变绿营兵当时“将不知兵”的情况;他身体力行自己提出的主张: “每战,短衣帕首,辄为先锋,屡受巨创,百折不回。”又如,他把将官的选拔和培养摆在治军的重要地位,“用兵之道,选将为先,苟能用将得人,则兵勇之强悍者可使训良,柔弱者可使奋勇”“为将贵专谋,兵以奇胜……”选拔将官,他主张“不拘资格,不惜情面”,并践行到底。在中法战争中牺牲的重要将领杨玉科,原来是一个普通勇丁,岑毓英在战斗中发现他机智勇敢,便悉心培养,亲自教他读书识字。后来杨玉科官至总兵、记名提督,成为他身边最得力的助手,在他的奏折中屡有褒扬。关于士兵,他强调要严格的经过正规化训练,“即知训练得法,虽兵亦精,苟不得法,虽勇亦弱”。
他的“练军章程十二条”对兵营的组织与训练,作了全面的规定。他还认为,绿营兵不力的根源是训练不得法,并非天生“兵不如勇”。在指挥作战方面,他重视谋略,善用计策,又强调官兵上下一致、同心协力的重要性,“夫用兵之道,必使将识兵心,兵识将意,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方能运用自如”。
他针对京中大臣议论整顿吏治营伍以足国用,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整顿吏治必先停捐,欲停捐必先足用,欲足用必先易勇为兵。按楚勇章程,各省如裁勇十万,每岁所省饷银,即足抵补京外捐项。各省多以勇营留防,则绿营未能整顿可知; 应将现在勇丁挑选精壮充补绿营兵额,痛除积习,易弓箭为枪炮,勤加操练,请自滇始。”在这里,他明确了整顿吏治与军队改革的关系。
三、应对“外患”的军事思想
忠君、报国在岑身上是一体的。如果说岑毓英处理“内乱”的军事思想是以“忠君”思想为主导,则其应对“外患”的军事思想就是以“报国”思想为主导,而且这个“国”不再是狭义上的“朝廷”,而是包含了人民与国土。通过他的奏折,不但感受到当年的金戈铁马、枪林弹雨和腥风血雨,更可以了解他的一些战略战术思想,比如他对付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和法英帝国主义对我国南疆的窥侵方面,就有不少值得后人借鉴的地方。
海线上“积极防御”。岑毓英与同时代的林则徐等人一样,是少数能“睁眼看世界”的封疆大吏之一,对“外患”有着积极防范的思想。他在福建巡抚任上不长,却在加强台湾防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可见其对日、法、英等帝国主义的企图和野心有清醒的认识,这与同时期的部分朝臣先是闭塞愚昧、妄自尊大继而妄自菲薄、惧洋媚洋而主张“和、抚”的妥协退让截然不同。
中法战争前夕,为加强台湾的军事实力和防御能力,光绪七年四月初八日( 1881 年 5 月 5 日)清廷诏令岑毓英任福建巡抚,办理台岛防务。从光绪七年七月初五日( 1881 年 7 月 30 日) 抵达福建省城,到翌年六月十二日( 1882 年 7 月 26 日)离闽重新署理云贵总督,岑毓英在闽办理台防近一年,两次临台驻岛,“开山抚番,濬大甲谿,筑台北城,瞻孤寡、恤寒畯,清查闲款,为宾兴费”。
岑毓英注重实地调查。他到台湾后,经过实地考察,发现台湾港叉纷歧,四面受敌。基隆、沪尾等口虽有炮台,但不足资扞卫台湾。台北、宜兰各县尚无城垣,很可能会被敌人从此地进攻,从后路袭击台湾,于是加强防务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岑毓英在观音山等处监修了一批炮台、营碉,在基隆添修了 1 座炮城,15 座碉楼,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台湾的防御能力。为了加强台防,他奏请将他在滇省铸造的 56 尊开花大( 铜) 炮由总兵雷应山、余寿康,副将王家彬保护运往福建台湾,以加强台湾的防务,清廷批准了他的奏折。除了从云贵拉去大炮等现代武器,他考虑到初到福建对那儿的将弁优劣缺乏了解,担心在仓促之际用人不当,致使贻误机宜,因此从滇、黔练军中挑选精锐士兵 2000 名作为基本力量调往福建,这些精兵到台后再扩充,使台湾的精锐兵力扩充到 1. 1万多人,分别留守澎湖、各海口和台南、台北及台中之彰化县。他还把一些着名将领调台,如黔省提督衔记名总兵雷应山、松桃协副将杨国宝、记名总兵请补黎平营、参将丁槐、记名总兵云南楚雄协中军都司张继声、总兵用留黔补用副将何秀峰等,他们均是身经百战、可以独当一面的将领。这些优秀将领和精锐士兵的到来,为台湾防务注入了新的活力。
岑毓英渡台之前经过查阅资料,认为“台湾地方孤悬海外,日本窥伺已久。不早筹整备之方,则戒心易启; 不量予变通之策,则兵气不扬。”及上台岛,又发现台湾自归版图以来,屡有变乱。这些都是办理防御的难点。综合各方面的考虑,岑毓英认为,“台湾之事,当以省刑薄敛,固结民心为上; 分路屯兵,严守陆地次之; 添扎营垒,保守海口炮台又次之。而三者俱宜相辅相行,不可偏废。”这是岑毓英经过亲身调查,周密研究之后得出的筹办台防的战略思想。
这些思想打破了单纯的军事防御观念,镕政治、经济、军事于一炉,是岑毓英军事思想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其中,把减轻老百姓负担,团结台湾各族人民放在首要的地位,表现了他在办防中紧紧抓住了人这个重要的因素,突出了人在战争中的主导作用。岑毓英经实地勘探,精心研究,强调团结、依靠民众; 守陆地和保海口既要有主次之分,又要相辅而行,不得偏废。当然,由于阶级的局限,岑的战略战术思想不可能上升到发动民众、抵抗外侮的人民战争思想的高度。
陆线上“击法防英”。击法,指岑在军事上思想上坚决抗击法帝国主义入侵我中越边境; 防英,指岑毓英在光绪元年( 1875) 处理近代史上着名的“马嘉理事件”善后,派部将李国珍阻止英国驻缅甸远征队侵入云南一事。
光绪八年( 1882) ,法国出兵侵犯越南北部。五月,岑毓英重署云贵总督,奉命筹办云南边防事务,时直接统帅的兵力有 131 个营、共 5 万人。八月到滇后即查探越南战况,密作部署,整顿营伍,严格操练,进行备战。同时派兵出关,助越守卡。
当清廷命令西南各督抚预先讨论“李宝议略办法”三条以备临时会议之用时,岑毓英首先逐条答复: “疆界可分,而北圻断不可割; 通商可许,而厂利断不容分; 土匪可驱,而刘永福断不宜逐。”他的这些主张,直到中法战争结束都没有改变。
1883 年,岑毓英曾一度每月暗助越南三宣提督刘永福军饷 5000 两以作为饷需,其后又拨赏号银 2万两予刘军,把滇军自铸的开花大炮,铲去字迹,送给刘军 20 余尊。岑毓英这种暗助驻在越北的刘永福黑旗军的做法,体现了他的这些军事行动和军事思想是以爱国思想为基础的,对黑旗军不但不歧视,反而十分看重、支持。他告诉朝廷:
“刘永福久在越南,情形熟悉,此时同仇敌忾,患难扶持,自当……驾驶拊循,得其死力。臣在越一日,保无他虞,祈纾宸虑。”这与他在台湾时团结、依靠民众的思想一脉相承。
1884 年 3 月,法军向驻守越南北宁的清军和黑旗军进攻,岑毓英派部前往增援。这一仗,由于驻守北宁的桂军败退,使法军推进至谅江、太原一带,岑毓英的后路受到威胁,不得不放弃兴化,撤回云南边境。这一仗后,朝廷在法国侵略者软硬兼施威胁下,与之订立了违背中越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法天津条约》。但条约的墨迹未干,法军就向驻在谅山的清军发动进攻,接着又派出海军攻打台湾基隆,炸毁福建马尾造船厂,击沉清军兵船 11 艘和商船 19 艘,清廷不得已向法国正式宣战。岑毓英组织宣光攻城战,并亲率滇军向驻守宣光的法军进攻,展开肉搏战,击破法军在城外布下的天花营,将法军围困在宣光城中。岑毓英与黑旗军并肩战斗了一个冬季,给法国侵略者以沉重打击,后又配合东线冯子材展开对谅山的反攻,指挥滇军和黑旗军包围了法军据点临洮。就在1885 年初冯子材取得了震惊中外的镇南关( 今友谊关) 大捷的同时,岑毓英和刘永福在西线也取得了临洮大捷。1885 年 4 月,清廷向法国求和,岑毓英上奏朝廷提出“五不可议和”和“五可战”的主张,清廷没有采纳,他只好奉命回滇。
1885 年年底,法人占据谅山,次年正月初二回河内补充枪炮后即行北犯以救宣光。此时岑毓英再次亲赴宣光督攻,并于已到月饷内提银 2 万两,交部将分别重赏所辖各军,挑选死士,以冀速拔坚城。连日轰倒城墙多处,官兵直冲缺口,双方展开肉搏、皆有伤亡,相持不下。敌又在城内拆毁民房,仿滇军挖设战壕地营死守。随后,清军又挑奋勇,分三路攻城,仍用柴草捆填缺口进,因敌枪炮利害,清军精锐多有伤亡,退扎缺口。此时,援敌已上到端雄,岑毓英饬诸将暂行停攻,敛兵待战。令各营将新制钉子火地雷如法安置,迭令刘永福在左域安置地雷两层,派何秀峰部千人前往左域增防,并派两千人同越南领兵张文擎出扎临洮府附近,俟敌进攻左域,即进攻端雄,断敌后路。
这些军事行动直到清廷与法国和议完成才停止。在整个中法战争期间,岑毓英三次出关,在抗击法帝入侵的军事行动方面十分坚定,没有丝毫的犹疑; 其军事思想积极主动,建立在“抵御外侮”的爱国主义基础上。当时无论东南沿海闽台战场,还是中越边境的西线战场,中国军队进与退都保持战略和战术上的主动。岑毓英功不可没,尤其是两次组织宣光攻城战,取得临洮胜利,这些事迹可与东线的冯子材镇南关大捷相媲美。
正是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和野心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忠君报国”的儒家思想支配下,岑毓英在军事上才对外来侵略采取坚决的、积极的防备和抵御的方针。而这一点,表明岑毓英的军事思想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