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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渔业治理伦理体系的构建

来源:水产学报 作者:何妤如,黄硕琳,邱亢铖
发布于:2021-01-11 共14762字

  摘    要: 中国渔业历经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为渔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经济基础”,渔业领域主要矛盾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为此有必要在治理中开展系统性分析,以厘清价值排序,充分发挥“上层建筑”指导作用。本研究从伦理视角出发,提出渔业伦理界说,梳理渔业生态、社会和产业伦理,阐释符合伦理的治理理论、实践指南和分析矩阵。通过对中国现代渔业治理伦理价值的探究,明确了传统生态智慧蕴含丰富渔业生态伦理元素,有效解决“三渔”问题是政府在渔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伦理性挑战。因此,中国应重视渔业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 中国渔业治理; 可持续渔业; 渔业伦理; 价值尺度; 现代渔业;

  Abstract: After years of development, China's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industry has laid a solid economic foundation by successively addressing the difficulties of catching fish, raising fish, and eating fish. The principal contradiction in this area has evolved from the issues surrounding basic livelihoods (i.e. food and income) to those concerning habitat conservation, human rights, gender equality, property rights and other high-level needs. Conserving aquatic resources while maintaining fisheries justice have emerged as an irresistible trend of our time, as sustainability and responsibility become increasingly emphasized. Under this premis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ethics, as a form of superstructure, deserves systematic research for value identification and ranking. The study initially puts forward the concept of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ethics, that is, a set of orders and norms dealing with human-fish relations and interpersonal interactions among stakeholders, which take the rationality and legitimacy of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provide a judgment basis for relevant practices. Major points regarding ecological, social and industrial ethics in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are summarized, followed by the exploration of ethic-based management theories from eco-holistic perspectives (e.g.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Ecosystem-based Management, Large Marine Ecosystems) to value-balanced perspectives (e.g. Management Strategy of Evaluation, Justification Theory). Practical guidance mainly enshrined in 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 is then analyzed together with ethical matrix developed for performance evalution, before specific discussion on the ethical dimension in China’s modern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governance. China is home to the largest number of both fishing vessels and fishermen, and is the only major country where the total output of aquaculture products exceeds that of fishing harvest, making its fisheries management more complicated than that of any other country in the world. Such a scenario requires a unique set of social and ecological ethics tailored for its governance. It is found that China’s traditional ecological wisdom contains rich ethical elements; and there exists ethical challenges in effectively addressing the social problems in China’s Thre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Issues, namely, the issues concerning the industry, villages and fishermen/aquaculture farmers. China shall further clarity the value scale and ethical foundation of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The study aims at promoting a sustainable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outlook in accordance with China’s conditions, in an attempt to truly realize the "integration of nature and ma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 this sector.

  Keyword: China's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governance; sustainabl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ethics; value orientation; modern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渔业是我国“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对实现乡村振兴、加速陆海统筹、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强国、发展蓝色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渔业资源衰退、水域生境恶化、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已严重阻碍渔业经济发展。鉴于我国渔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有限的法律和政策资源无法覆盖所有渔业问题,渔业开发秩序的调节和渔业资源养护措施的执行还需伦理道德的配合。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渔业伦理即关于渔业道德的价值系统,是伦理价值在渔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运用。相关法律原则的确定和政策的权衡都离不开伦理的价值指引。只有首先具有“为什么保护渔业资源和调整渔业关系”的正确哲学认识,“如何开展和评估现代渔业治理”的具体探索才有正确的可能。渔业伦理视角是现代渔业治理的价值坐标和道德罗盘,伦理判断为对抗资源评估和管理决策效果的不确定性、有效养护种群资源提供了立法和管理的价值依据。
 

中国特色渔业治理伦理体系的构建
 

  随着《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作为实施捕捞和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导框架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渔业治理目标、模式和手段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现代管理者应当综合科学依据和社会价值判断来制定明确的、可衡量的目标,确定替代方案,并从中选择最佳策略。现代渔业治理不再单纯追求经济发展,参与治理人群也不再局限于决策层,治理生态化、多元化、扁平化、协同化成为当今渔业的鲜明特征。负责任的渔业管理方法不仅注重处理人与自然、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也关注利益攸关方的博弈。其中,预警原则、生态系统管理方法、社区合作管理等内容无不折射出渔业的伦理维度。渔业伦理研究有助于从源头上提升对可持续渔业管理目标的系统认知,实现渔业管理价值最大化。

  人类伦理价值观会影响其公共决策行为,基于价值的管理成为现代渔业治理决策的研究热点。一些国外学者已开始把渔业管理同生物学方法相结合,探索在渔业社会经济等价值层面开展量化分析的有效手段[1]。在当前中国渔业治理中,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尚未得到足够重视。本文将伦理学融入渔业领域,从哲学高度建立用以规范渔业行为的渔业理性,探索可持续渔业所需价值,梳理渔业生态、社会和产业伦理主要观点,探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治理理论、实践指南和分析矩阵,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治理伦理体系的倡议。

  1 、渔业的伦理向度

  1.1、渔业伦理的缘起与内涵

  1.1.1 、可持续渔业与负责任渔业的伦理属性

  渔业资源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类行为的管理,除自然因素外,社会、经济和伦理等人文因素也应纳入考量范围。作为有关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重要概念,可持续渔业和负责任渔业是国际渔业治理的重大议题和发展方向。“可持续”和“负责任”两个词汇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意义。可持续性是生态学的延伸概念,脱胎于人类对可再生资源利用的伦理性反思,意指将自然资源维持在一定发展速度或水平的能力。可持续发展本身就是一种新型伦理观,是对人与自然关系和代际关系的重新定位。责任指个人和集体对道德关怀对象以及伦理道德规范、标准和传统所负有的基于伦理的义务和职责,由此产生的责任制成为现代管理中的一项核心制度,该制度是向利益攸关方解释自己的判断、意图和行动的准备或预备机制[2]。可持续渔业从战略层面出发,侧重于保持资源的再生能力和世代利用;而负责任渔业主要集中在操作层面,强调以负责任的态度开展生产和监督,二者的终极目标都是实现永续发展。

  对渔业资源危机的伦理反思折射出渔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人类对环境资源领域认识的飞跃。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人本型伦理观逐步过渡到“生态中心主义”的养护型伦理观是渔业伦理观发展的重要变革。19世纪以前,全球渔业处于“自由入渔”阶段,人口对鱼类的需求量和干扰程度尚未超过资源再生能力,渔业资源被认为是“公共池塘”资源。此时的渔业“伦理”强调“以人类为中心”,并未对渔业资源使用权作出限制,仅有少量朴素养护理念。从19世纪至20世纪80年代,渔业养护体系进入萌芽阶段,捕捞技术和市场快速发展,船队猛增,渔业资源出现衰退,人们逐渐意识到渔业资源养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奠定了国际渔业治理新格局,在赋予沿海国更大渔业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其承担更多养护及管理的伦理道义和法律责任。

  20世纪90年代后,可持续渔业与负责任渔业逐渐成为热点话题。1992年坎昆会议提出“负责任捕捞”概念,同年联合国通过的《21世纪议程》强调对海洋资源的养护。1995年《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聚焦公正的渔业管理。自2003年起,联合国大会每年通过一项“基于1995 年《执行1982年12 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和相关文书等途径实现可持续渔业”的年度决议,专门针对可持续渔业管理作了详细阐述,促请所有国家直接或通过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安排,将预防性办法和生态系统方法广泛应用于养护、管理和开发各鱼类种群。一系列国际公约相继出台,主要集中在规范海洋捕捞领域的渔业行为,其中既有全球性养护公约,又不乏关于重要经济鱼种或濒危物种的区域性养护协定,体现出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相平衡的伦理思想。中国在“长江大保护”框架下开展的流域立法,以及针对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物种立法等工作,也反映了我国在渔业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伦理价值转向。

  1.1.2 、渔业伦理界说

  伦理学是对在特定社会或实践中指导人类行为道德因素的一种系统的、批判性的分析。环境危机爆发前,伦理学研究对象仅限于人的“善恶是非”。当代环境危机不仅是全球生态系统所遭受的危机,更是向人类对环境存在物所抱有的“传统伦理价值”发起的严峻挑战。随着“将伦理责任拓展到生态环境”成为越来越多学者的呐喊,与生态相关的伦理学说逐渐成为显学。兴起于20世纪的生物伦理学(Bioethics)包含环境伦理学和医学伦理学,把农业、林业和渔业中的道德问题纳入讨论范围[3]。人类责任范围的扩张性纠偏将渔业生态系统引入伦理舞台,为“渔业”和“伦理”之间暗含的关联逻辑做好了铺垫,也为“渔业伦理”一词的诞生创造了可能。

  渔业之伦理既需处理正统伦理学中的复杂人际关系,又要应付新兴伦理拓展主义下的人鱼关系。渔业资源集多元服务价值于一身,不但具有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还具有基于伦理、文化、宗教、哲学基础的存在价值或内在价值。由于渔业呈现出人类与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FAO将渔业伦理阐释为:“针对渔业部门所涉道德问题的批判性规范分析,包括与人类和生态系统福祉相关的价值观、规则、职责和美德”[4]。实际上,渔业伦理即关于渔业道德的价值系统,涉及伦理价值在渔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和运用,是处理渔业当中人与鱼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一套秩序规范,为有关渔业行为实践好坏提供了判断依据。换言之,渔业伦理就是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的价值规范体系。从广义上讲,渔业伦理囊括了一切规范渔业秩序的制度、规范、律法、习俗、礼仪和行为标准。而狭义的渔业伦理就是指导渔业行为的道德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渔业伦理是将渔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单独析出进行考量的专门性学说。按照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可将其分为元伦理学、美德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聚焦道德的语言逻辑;美德伦理学以行为主体的美德为核心对象;规范伦理学则致力于通过特定行为产生“善”的事实结果来揭示人应当遵从的基本道德标准和原则,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规范伦理学又可进一步分为理论规范伦理学和应用规范伦理学(又称“实践伦理学”),前者研究抽象善,后者探讨具体善,即特定领域的道德议题。渔业伦理学下沉到具体学科,专注于渔业道德的挖掘,属于实践伦理学的范畴,是将伦理学与渔业学科相结合、用于指导渔业生产实践的交叉性研究,是透过正义视角对渔业行业规范的全新审视。渔业伦理相关研究不仅有助于拓展人类对渔业资源价值的认知,也能为渔业法律和制度提供有益补充。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管理策略提供依据。图1呈现了渔业伦理在伦理学研究中的独特地位。

  图1 渔业伦理学在伦理学中的地位
图1 渔业伦理学在伦理学中的地位

  1.2 、渔业生态伦理和渔业社会伦理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将正义分为生态系统正义和社会正义两大类,这两种正义缺一不可[5],一个公正的渔业社会离不开公正的制度和利益攸关方的充分遵守行为。渔业理性既需要科学认识渔业和水域资源的极限性,又需要厘清行业参与者之间的分配逻辑。从这一角度来看,渔业伦理研究可划分为渔业生态伦理和渔业社会伦理两大方面。

  传统伦理学认为,人是万物的中心和主宰,人与自然之间仅存在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只有具备理性的人类才拥有道德观念,也只有人类才属于福利关怀的范畴。若以此为尺度,那么“渔业伦理”本身就是一种谬论。现代渔业危机触发了对危机根源的思考,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过去不负责任、不可持续的资源开发方式,关注到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以及物种的生存权等问题,进而产生“人类中心主义”(因为自然能为人类提供物质或物质利益而重视自然)和“自然中心主义”(为自然本身的福祉而重视自然)之争。

  作为环境伦理的一部分,渔业生态伦理以渔业资源和栖息地的价值存在为基础,以人鱼互动、人水互动为研究对象。自Krutilla[6]在1967年提出自然资源价值的概念之后,国际学界开始注意到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的内在和外在价值,明确鱼类的多元价值有助于增强政策治理的合法性。自然方面,鱼类种群在生态系统的物种平衡和营养物质再循环中扮演重要角色,可作为水域环境健康的一项指标[7]。人文方面,渔业资源能为沿岸地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以休闲渔业为中心的旅游业发展,某些种群还具有服务教科文和认知发展的非商业性文化遗产价值[8]。对动物福利的担忧从农场动物扩展到鱼类,一些学者认为水中之鱼也可成为道德关怀的主体。Weldehuizen等[9]对捕捞业中的鱼类福利研究开展系统综述,从渔具类别、捕捞深度和时间、水温和网捕密度等方面探讨捕捞对鱼类痛苦感知和死亡率的影响。Ashley[10]提到水产养殖鱼类福利所涉及的问题,包括福利测量指标、鱼类健康状况、垂钓和宰杀方式等。Panagiotaki等[11]认为水产养殖集约化生产系统所带来的操作技术等压力源,可能导致鱼类生长受损及健康状况不佳。Cooke等[12]研究了休闲垂钓中捕获和释放(catch-and-release)方法对鱼类福利带来的影响。Paddock等[13]还融合女性伦理和自然伦理,阐释了渔业中的生态女性主义。总体看来,渔业生态伦理是增进人与渔业自然和谐共生、协同进化的价值理念和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

  渔业社会伦理是运用社会学理论协调渔业社会关系的道德之理,相关研究试图从人类福祉的社会维度出发,探讨渔业利益攸关方的博弈,以及社会利益冲突和福利缺位对渔业资源养护政策的负面效应,强调运用符合社会伦理的方法协助解决渔业治理难题[14]。虽然渔业领域的社会关系十分庞杂,涉及到多个角色的出场与退场,但在渔业共同体中,与渔业联系最为密切、最易受渔业变化影响的利益攸关方就属委身其中的渔民群体。涉及渔民的关系是渔业社会伦理调整的核心关系,而后者的主要任务就是最大程度平衡渔业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有关渔民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想实现渔业社会的有序发展,必须首先达成减少贫困和饥饿、维持生计和保障就业、性别平等、渔业权利公平分配等针对渔民的兜底性目标。基于人权的渔业治理是当前国际前沿热点,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渔业部门的人权问题,包括:小型渔业渔民生计,基层渔业管理合作模式,女性渔民,渔业犯罪等。Andrew[15]认为人的尊严可作为执行渔业人权的一项基本价值,而渔业人权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渔民和渔业社区的尊严。此外,现代渔业活动要求较高的合作水平,在参与共同劳动的过程中,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显得极为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每名成员的公平感和获得感,是增进个体福祉、改善集体福祉、实现“至善”的关键保障。渔业产权分配争议是摆在现代渔业治理面前的一道难题:谁应成为受益人?福利应依照何种准则发放?从渔业伦理的价值判断视角出发,如果利益攸关方在落实分配前事先参与到原则性辩论之中,并就公平分配产权的一般规则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将有助于订立一种公平的渔业社会契约。这种社会契约意味着自愿或非自愿地让渡部分权益,以换取获得更好生存发展机遇的社会秩序,可为渔业准入制度(如:捕捞配额,禁渔期、禁渔区,养殖许可证等)和退出机制(如:减船转产)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价值指导。

  1.3、 渔业产业伦理

  渔业是针对水生生物资源“进行合理采捕、人工增养殖,以及加工利用的综合性产业”[16]。从产业上看,渔业产业伦理研究就是对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品加工业伦理的研究。

  1.3.1 、捕捞伦理

  捕捞具有“保障人类营养”的历史性伦理意义。然而,捕捞业的发展对环境和资源带来巨大挑战:随着技术进步和船队扩张,捕捞量严重超出生态系统可承受能力;诸如公海流刺网、底拖网等捕捞工具的选择性差、破坏性高;兼捕、丢弃渔获无法避免,死亡率难以控制;丢弃渔具造成幽灵渔捞;远洋渔业资源遭到破坏。全球高度重视过度捕捞问题,大力推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的捕捞行为的措施,此举有助于恢复生态系统平衡,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捕捞伦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整体考量、“天人合一”等原则。学者提出的相关解决方法包括:均衡捕捞,将捕捞压力分散到所有营养层次,以确保维持不同物种、不同尺寸个体之间的营养关系;调整产业结构,协调休闲渔业和捕捞渔民的矛盾,妥善安排渔民转产转业工作;通过政策法律手段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等等。

  1.3.2 、水产养殖伦理

  人口数量最多、密度最大的亚洲同时也是世界水产养殖大洲。在人地矛盾不断凸显的现代社会,养殖水产品能够缓解海洋和淡水捕捞业的资源压力,满足人类的蛋白质需求,因此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本身符合“实现人类和自然福祉”的伦理目标。然而,目前养殖业存在诸多问题。自然方面,水生物种减少,水域环境污染加重,鱼类栖息地被破坏、生存空间被挤占、洄游通道被切断,鱼类病害频发,水产品安全状况堪忧。人文方面,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鱼病用药、饵料,公平养殖,消费者权益,鱼文化保护等领域面临重重挑战。在此背景下,FAO提出负责任水产养殖的概念,提倡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人水和谐共处的原则。目前各国政府采取了以下解决方案:改善养殖生态系统;采用健康的养殖技术,通过营造水底森林、应用微生态制剂、改善养殖模式等措施,保护和修复养殖水环境;开展适应性管理,以及多元复合的循环养殖工程。应通过立法方式加强对水域和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养殖“为与不为”的边界。

  1.3.3 、水产品加工伦理

  水产品加工业体现出人类对渔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各类加工制作手段能有效减少因鱼体腐败而产生的浪费,增加渔获附加值,促进水产品贸易,充分利用鱼类多样化功能(例如:生活用品→皮革、化妆品;情趣审美→特色工艺品;医疗保健→营养品)。作为第三产业的加工业还有助于调整渔业人口结构、促进生计渔业转型、实现男女平等。然而在析出资源最大价值的同时,该行业因使用化工材料和技术而对资源环境造成污染,一些实验和加工手段给鱼类带来痛苦,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影响人类福祉的因素。为解决上述问题,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运而生,该质量控制体系主要通过系统性食品危害鉴别和预防措施,将食品生产风险降至最低;全球养殖联合会推出水产养殖最佳实践(BAP)认证标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提出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EAN-UCC)中包括《鱼类产品追溯指南》;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建立起较为完善而严格的水产品可追溯制度。水产品加工业整体呈现出规模化、标准化和精深化的趋势,符合加工方式人道、生产过程安全、鱼品质高价格优等伦理价值的水产品将越来越受全球水产品市场的青睐。

  2 、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现代渔业治理这项全局工程不单涵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还涉及机构、程序、参与等系列制度安排。从伦理向度理顺治理逻辑,有助于构建渔业治理的信念系统,明晰政策法规的生成依据,评估决策实施的价值走向。

  2.1、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2.1.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Rolston[17]在其经典的“整体主义自然价值论”中阐释了生态系统作为整体所固有的独特价值和道德要求。生态系统价值来自系统本身的创造性过程, 它具有的整体价值要大于生态系统的各个部分价值之和。由于水域的流动性和水生种群的混杂性,局部区域的渔业活动会产生系统性影响。例如,捕捞行为可能同时对目标种和非目标种数量造成干扰,削弱栖息地的自我调节功能;高密度养殖行为和不合理投饵方式可能带来水体污染。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强调整体性伦理,重视人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相互影响,尝试对传统渔业管理单元进行调整。其中,预警原则提出,当没有结论证明人为干涉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缔约方也应通过采取预防性措施来养护渔业资源和生境,采取谨慎行动进行严格管理[18]。大海洋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则是人类想象力在海洋空间维度上的拓展,依据地理和生物特征把全球海洋划分为具有相对生态完整性的不同海区,将生态整体性伦理融入对渔业生产力、生态系统健康和社会经济治理的认知过程。虽然目前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理论遭遇科学依据不足、沿海国和区域渔业组织管辖权纠纷、管理职能协调难度大等现实困境[19],但因其在伦理上的优越性和前瞻性,该理论可能成为可持续渔业治理的重要理论。

  2.1.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人与环境的多维度互动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使得渔业等自然资源部门成为最难治理的系统之一。渔业资源在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等方面展现出多元价值,渔业管理需要运用价值理性去权衡各类价值的相对重要程度,以实现合理开发和资源养护的辩证统一。基于价值平衡的渔业治理是当前渔业管理研究的新趋势。

  管理策略评估理论(MSE)在渔业资源评估领域逐渐得到广泛应用,该策略对适应性渔获管理理论作出改进,将伦理价值要素纳入对科学数据的分析之中。MSE倡导基于科学的管理方法,评估虚拟世界中的管理场景,考虑利益相关者应对不确定状况时的稳健性,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20]。加入价值判断的MSE不仅有助于探索采用管理策略后的预期行为,而且能够指导真实场景中渔业管理策略的选择。

  把正当性理论引入价值平衡原则,强调人们在公共利益达成一致对提升政府管理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也可为分析渔业决策及其冲突的社会根源提供理论工具[21]。正当性理论认为,人类作用于环境的行为应以认知和道德两种方式来构建情境价值。渔业利益攸关方可通过构建多重价值秩序,寻求最大化的共同利益,营造一种公平的氛围,通过运用渔业的“善”来为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辩护,并评估上述行动的适当性。正当性理论关注共同利益和价值调和,不少学者聚焦合作/共同管理模式,倡导建立多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体现出渔业管理情景中的伦理元素。

  2.2、治理实践的伦理指南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高度重视渔业的伦理向度。1995年《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提出诸多符合负责任和公平渔业伦理的原则和措施,要求“以非强制手段”实施负责任的行为制定原则和国际标准,其中第6条特别强调采用符合伦理的实践方式:[6.1] 各国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使用者应当养护水生生态系统……;[6.2] ……应当在粮食安全、减少贫困和可持续发展的语境下,保障和促进渔业资源的质量、多样性和充足的供应量以造福今世后代;[6.13] 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实业界、渔业工人、环境和其他有关组织的有效参与;[6.18]……保护渔民和渔业工人的权利,特别是从事小规模渔业的人群,保障其安全和公正的生计,以及优先获得……传统渔场和资源的权利……。为确保渔业资源的永续利用,第7条规定了符合伦理的管理目标:避免捕捞过剩、发展负责任渔业、养护水生生境和生态系统、保护濒危物种、酌情纠正人类活动对资源环境的不利影响等等;有些条款还直接涉及公平问题,包括提升数据透明度以及将小型渔业和当地渔民纳入管理计划等[22]。在此指导下,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渔业中建立起具有社会经济激励和自我执行功能的管理机制和社会-生态机构。例如,在渔民社会网络、影响国家决策的当地知识和新授权法案的推动下,智利建立起海洋使用权制度,将用户的权利和责任分配给渔民集体,以提高可持续性[23]。

  评估层面,传统资源评估模型多采用生物和经济指标,而渔业实质上是一种多学科的人类活动,具有社会、技术和伦理方面的综合影响。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渔业中心由此开发了RAPFISH评估方法,以“好”和“坏”对各渔业属性进行价值性打分,借助多维缩放法在坐标中计算渔业可持续性大小,该分析工具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采纳。在研究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时,一些学者已将伦理参数纳入考察范围。从最初的“社会-经济-环境”三个分量[24],到“生态-经济-社会-技术”四个维度[25],再到“生态-经济-社会-技术-伦理”五个层面[26],Aguado和Pithcer等[27]还提出了“生态-经济-社会-技术-伦理-管理”六个标准。“伦理”逐渐被视作一项重要指标,丰富了渔业资源评估的人类尺度。

  2.3 、渔业伦理分析矩阵

  渔业活动关涉多方参与者的利益,不同利益之间的分配逻辑是渔业决策者应考虑的伦理性问题。在渔业管理决策中,如何合理裁定相互竞争的利益,并在冲突发生时,确定某一利益优先于另一利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设计一个有效的渔业伦理评估工具,引入渔业道德参数,以辅助决策者在面临复杂的渔业现实情况时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

  2005年FAO在《渔业的伦理问题》专刊中最先提出可持续渔业伦理分析矩阵,以人类基本利益和生物学伦理为考量基础,对人类渔业活动中的道德问题开展关键规范性分析[4]。由于渔业涉及人类与生态系统之间的互动,渔业伦理应涵盖与人类和生态系统福祉有关的价值、规则、责任和美德。FAO认为福祉、公正和自由是渔业伦理的三大基本原则;而人类尊严、人权与正义、善行、生物与文化多样性、多元化与宽容、团结、公平与合作、对生物圈负责等是渔业伦理的具体要素。该矩阵将上述伦理性原则引入对具体渔业行为的判断之中。Lam[28]结合Mepham提出的针对食品现代生物技术的规范分析框架,在FAO矩阵的基础上进行修正,进一步将渔业部门划分为自然尺度、人类尺度以及天人互动(见表1)。该矩阵通过简洁透明和可被广泛理解的方式阐明了渔业道德问题,既可用于指导渔业个体的道德判断,又可协助理性的公共政策决策。但伦理性原则较为抽象,无法涵盖一切渔业实践,在作出决策时,应依据具体渔业情景逐案分析。

  表1 Lam基于FAO模型修正之后的渔业伦理分析矩阵[28]
表1 Lam基于FAO模型修正之后的渔业伦理分析矩阵[28]
表1 Lam基于FAO模型修正之后的渔业伦理分析矩阵[28]
表1 Lam基于FAO模型修正之后的渔业伦理分析矩阵[28]

  3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逻辑

  经过数年发展,中国渔业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和“吃鱼难”等问题,水产养殖、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发展迅速,为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渔业资源在多个领域贡献了价值,从而增进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福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履行好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在分享渔业生产者劳动成果的同时关心其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应成为未来中国开展现代渔业治理的价值追求。然而,中国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的过程中,针对引入伦理方面的考量尚显不足。为此,有必要在渔业治理中开展系统性分析,以厘清价值排序,充分发挥“上层建筑”的指导作用。

  中国传统生态智慧中蕴含着丰富的渔业生态伦理元素。我国渔业资源管理的体制和中国传统文化中流淌着可持续管理的“气质”和“禀赋”[29],从“天人合一”,到“辅万物之自然”,再到“好生护生”,对自然和生命的敬畏之情和利用之心一直沉浸在华夏民族的历史记忆之中。早在新石器时代末期,我国就创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渔业管理机构——“虞”;夏商时期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之说;周代出现了渔业管理禁令;春秋战国时期设立了禁渔期;随后的历朝历代,我国渔业生态养护管理体系得到逐渐完善;“时禁”、“节制”、“虔敬”、“养护”成为中国渔业传统生态智慧的标签[30]。中国渔业发展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捕捞业倡导“不竭泽而渔”,而水产养殖业则多采用“稻田养鱼”、“桑基鱼塘”等多元产业复合的农渔生态模式;通过大农业—技术—社会经济大系统内部的反馈调节,来推进农业整体及其各分支的可持续发展。

  渔业社会伦理方面,有效解决“三渔”问题是中国政府在渔业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面临的伦理性挑战:渔业产业结构性失衡制约了渔业经济的综合平衡发展;失海渔民生计权利保障体系的缺位可能导致潜在的社会风险;渔业社区的自然、人文与政治环境需要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国渔业领域各利益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促进渔业领域的转型发展。自1959年来,我国就采取了“养捕并举”的政策;从1988年开始,捕捞产量在渔业产量中占据主导地位[31]。这是中国对世界渔业的伦理性贡献。水产养殖的大力发展缓解了捕捞野生鱼种的压力,为众多渔民提供了生计来源,同时满足了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对更多水产品的需求。在近年来中国的脱贫攻坚战中,“稻田养鱼”、“稻田养蟹”、“稻田养虾”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了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形成可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推广的中国模式。中国渔业产业的逐步协调发展有助于减少贫困人口,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

  中国渔业特点鲜明:天然渔业资源种类丰富但单品种数量较少,种群因地理区隔而具有独特性;捕捞、养殖和加工方式多样,但增长方式较为粗放;养殖业产量和产值均超过捕捞业;远洋渔业发展迅速;渔民和渔船数量世界第一。由于特殊的国情,中国的渔业管理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更为复杂和困难[32],渔业治理所需的伦理逻辑框架构建应结合具体实际,体现系统思维,增进资源福祉,推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有机互动和永续发展。

  4 、结论

  当渔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渔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从基本的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一级的人权、产权、生境和公平等方面,只有治理转型升级,才能应对当前国内面临的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作为国际渔业治理的重要议题,可持续渔业和负责任渔业蕴含丰富伦理意蕴,分别从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指明构建新型渔业秩序的价值基础。渔业的伦理向度为渔业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渔业伦理”概念将伦理学与渔业科学相结合,是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的价值规范体系,相关伦理原则为渔业生产实践好坏提供了判断依据。依照渔业系统的自然和社会属性,渔业伦理可分为生态伦理和社会伦理;依照其产业属性,可分为捕捞伦理、水产养殖伦理和水产品加工伦理。符合伦理的治理体系倡导生态整体主义和价值平衡原则,构建良好现代渔业秩序应结合《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要求和渔业伦理分析矩阵工具。

  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成为时代潮流。致力于发展负责任渔业的中国须采用现代化、可持续的治理模式。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渔业治理伦理体系能为国内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中国学界应加强渔业伦理相关探讨,明确渔业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充分挖掘传统生态智慧的渔业生态伦理元素,运用系统思维解决“三渔”问题,采取符合可持续渔业伦理的管理措施,从而真正实现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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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研究院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原文出处:何妤如,黄硕琳,邱亢铖.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逻辑研究[J/OL].水产学报:1-11[2021-01-11].http://h-s.kns.cnki.net.forest.naihes.cn/kcms/detail/31.1283.S.20210104.1153.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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