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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心理咨询师答辩流程

来源:学术堂 作者:秦老师
发布于:2017-09-11 共707字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认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二级心理咨询师答辩流程。
  
  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考生答辩流程
  
  1、考生根据答辩实施安排于上午或下午答辩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有考生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备考室;
  
  2、在备考室中考生须安静备考,不得影响他人(如有违纪行为且劝阻后仍屡教不改的,备考室负责人有权驱逐考生取消其评审资格),经备考室负责人点名后,考生应领取《综合评审考生调查表》,抽取综合评审试题编号,进行登记后须持个人全部材料出备考室;
  
  3、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经答辩楼层管理人员确认登记后,领取其对应编号的综合评审试题,由答辩楼层管理人员引导其进入评审候考考室内候考(候考环节5分钟左右);
  
  4、答辩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各答辩考室进度情况,引导考生在相应答辩考室门口候考;
  
  5、评审秘书通知考生进入考室后,考生将个人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交给答辩小秘书核实身份登记,考生面向评审专家组自报本人答辩编号及答辩试题编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评审结果中将依据情节给予扣分5-10分),评审专家组依照答辩编号进行答辩试题准备(试题准备时间1分钟,在此期间考生在答辩位置熟悉试题),随后答辩专家根据答辩试题对考生进行答辩提问及考生答题追问,考生须解答评审专家的评审提问(整个答辩环节含试题准备时间6-8分钟/人);
  
  6、评审专家告知考生答辩结束后,考生取回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后退出答辩考室,考生自愿填写《综合评审考生调查表》,连同已有的《综合评审试题》交还给给评审楼层管理人员,相关材料提交后考生结束全部答辩过程并退出答辩考点(考生答辩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备考室及候考室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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