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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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认识及其价值(2)

来源:理论月刊 作者:杨哲,李志军
发布于:2017-06-14 共14224字
  3 阶级主体: 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的实现路径。
  
  分工和私有制使人类社会成为阶级社会, 在资本主义社会更是直接形成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直接对立。 因此,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存在既是人民群众丧失了主体地位的直接表象, 同时又蕴含着恢复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途径。
  
  人民主体实质上是一种群体主体, 人民主体性表现为群体主体性,群体主体性是以一个群体为整体,以共同利益或共同价值为纽带, 在共同面对客体时表现出来的整体性质或者整体主体性,这种整体性质使“整体主体超越了个体主体的有限性, 形成一种整合的力量,更能与客体势力相抗衡。 ”[3]82因此,群体主体性越强,人民群众实践能力就越强,既表明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的能力越强,也表明人民群众的交往能力越强,更表明人的自由个性获得了充分发挥的空间。 共同体是群体主体的组织形式。 马克思以“真正的共同体”的作为人民群众获得主体地位的根本特征。 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有可能有个人自由。”但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着种种假冒的、虚幻的共同体。 在资本主义国家这个虚假共同体中,只有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获得了主体性全面发展的条件,而对于被统治阶级,即无产阶级来说则丧失了全面发展其主体性的可能。 “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 [1]571马克思认为, 资产阶级革命所建立的资产阶级国家使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分化,这是一种进步,因为它使人民群众摆脱了宗教,但是,这种政治解放却并没有使群众真正获得自由平等,人民过着双重生活,即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与社会生活中的客体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发现了这种政治异化的经济因素,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了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占有。 资本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化形式构成了 ”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资本以实现自身的增值为根本目的,它将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中的一切方面都纳入其中, 主导了人与物、人与人的所有关系,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原则,实现了对社会的总体控制。这种控制既体现在经济关系上,即资本将工人牢牢的控制在生产劳动中,如果他们不能实现资本的增值,就会失去工作,如果失去工作,工人就不能使自己活下去。 另外,资本的控制还体现在国家政权上, 马克思说:”现代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7]33,国家是资本用以压迫劳动的阶级专制的工具。因此,资本越是积累就会导致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越激烈, 这种对立使占少数人口的资产阶级依靠剥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无产阶级的主体性而实现了自身的主体地位,并使广大人民群众丧失了主体地位,使他们片面地发展了自己的主体性, 从而严重地削弱了整个社会作为巨大群体的群体主体性并使人民群众生存状况愈加恶化。
  
  另一方面,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发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 从而找到了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途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导致阶级压迫和阶级对立,有压迫就必然会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抗,因此,阶级斗争在推动着历史前进。对于无产阶级来说,无产阶级并不意味着他们仅仅是受苦的、被压迫的阶级,而是意味着无产阶级同时也是能够主动解放自身的阶级。 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构成了消灭阶级、 恢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实现全人类的解放的根本形式。这是因为:首先,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它构成了消灭现存世界、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主体力量。无产者一无所有的生存境遇使他们在面对消灭现存世界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值得保护的东西,相反,他们必须要摧毁一切私有财产制度,占有生产力总和。 另外,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并不像以往的阶级斗争那样,是少数人主导的、只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斗争,而恰恰相反, 它是绝大多数人都参与进来的并且以绝大多数人为主导的、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斗争。 因此,这势必会极大地调动无产阶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动人民群众起来为实现自身的解放而斗争。其次,大工业的发展使工人由竞争造成的分散状态转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状态为充分调动无产阶级的群体主体性创造了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进一步强化了分工和私有制的基础上发展了大工业, 大工业使生产日益集中并把各个人聚集在一起, 这就有利于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由工人个体、 单个工厂的工人集体、某一地区的工人群体聚合成更大的整体,无产阶级因此感觉到它自身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在这个基础上, 工人开始联合起来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和团体。此外,由于大工业造成的交通的发展使工人实现了越来越扩大的联合,这种扩大了的联合将局部的、地方性的斗争汇合成为全国性的阶级斗争。不仅如此,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也在不断制造着无产阶级, 而中间等级也具有革命性的一面,因此,无产阶级队伍是不断扩大的,这就更加壮大了人民的实力。
  
  马克思正是据此看到了无产阶级潜在的巨大力量,通过将无产阶级组织起来,充分调动无产阶级的群体主体性, 使无产阶级聚合成为一个可以同资产阶级相对立的整体,实行集体反抗,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恢复人民主体地位。他通过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将无产阶级组织起来,以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目标将无产阶级动员起来, 使无产阶级由自在阶级转变成为自为阶级, 从而发挥出强大的群体主体力量。
  
  首先, 无产阶级政党是充分发挥无产阶级的群体主体性的根本组织形式。 ”群体的中心是其凝聚的核心,没有强有力的核心,就没有强有力的群体。 “[3]83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 它在思想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因此,共产党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共产党还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走向和前途。 因此,共产党着眼于无产阶级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统一, 引领着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方向, 致力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最终实现和人民群众的彻底解放。 而无产阶级由于直接同为了谋生的雇佣劳动相联系, 在无产阶级队伍中不可能产生先进的理论。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无产阶级自发组织的行动只会产生单纯的争取普选权的斗争和工联运动,从而把无产阶级革命引向歧途。 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当群众组织起来并为知识所指导时“[2]13-14,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普遍的、受压迫的阶级,其人数众多的优势才能发挥出决定性作用。共产党还具有国际主义精神,马克思指出:”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 “[7]44无产阶级共同面临的客体化的生存状态决定了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 因此,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加强无产阶级的国际间的互助、合作,进一步凝聚和壮大无产阶级,充分发挥这种群体主体性的力量,才能最终消灭资产阶级。不仅如此,共产党还是”一种为革命利益服务的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独立形式。 “[8]436卢卡奇认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形成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性认识, 进而产生彻底的否定性的意识;其二,无产阶级阶级意识体现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即无产阶级既是自身生存境遇的认识主体也是认识客体; 既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客体性存在,也是实现翻身解放的主体力量。卢卡奇的这一论断是符合马克思的思想的。 这种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实质上就是群体主体意识, 无产阶级只有具备这种成熟的主体意识,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先进性,深刻认识到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途, 才能主动地投入到自我解放的实践中去。反之,如果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成熟,那么就意味着个体主体性的指向不一致,就意味着无产阶级的力量是分散的, 就不能发挥群体主体性的力量。在现实的革命斗争中,马克思看到了无产阶级总是受到各种非无产阶级意识的影响, 从而削弱了无产阶级的群体主体性力量,致使革命失败。 因此,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意识的组织形式, 还担负着教育引导无产阶级在理论上不断走向成熟的任务。总之,无产阶级只有建立起无产阶级政党, 并且发挥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才能使其内在蕴含着的群体主体性力量充分发挥出来。
  
  其次,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发挥无产阶级群体主体性的主要内容。马克思认为,相比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压迫, 经济压迫才是最根本的压迫,而经济压迫则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才是导致人民丧失主体地位的现实根源。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所有的反抗现存社会的革命运动中”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 “因此,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实现无产阶级的经济解放。而争取经济解放的斗争必须依靠政治斗争来实现。这个政治斗争就是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 打碎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即”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7]52就是说,无产阶级通过集体反抗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实行无产阶级的统治, 这种统治是人民群众将国家政权收归人民所有, 将压迫人民的力量变为人民自己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 “[2]195无产阶级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保障无产阶级的民主。实行真正的普选制,将公务员变为人民的勤务员,使国家机关由社会主人变为社会公仆,把国家”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使人民由原来的被统治的客体一跃而成为政治主体。 第二步则是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建立起来的政治统治,夺取资产阶级手中的生产资料,将其变为无产阶级所有,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使无产阶级由一无所有的劳动者或者生产活动中的客体性存在变成拥有生产资料的占有者阶级, 实现了人民群众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这将极大地调动无产阶级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因此马克思说:这种社会制度是 ”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2]158.
  
  马克思以消灭资本主义制度, 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并作为发挥无产阶级群体主体性的主要内容, 实际上对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人民主体地位的主要内涵进行了界定,即无产阶级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实现了主体地位。 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政治组织形式使无产阶级认识到, 无产阶级的解放将随着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立即向前大步迈进“.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只有沿着这一目标路径,才符合无产阶级的真正利益,才能动员无产阶级为了实现其主体地位而奋斗。
  
  综上所述,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制造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这种对立在主体观上的表现就是,资产阶级依靠剥削无产阶级的劳动而获得了主体地位,而无产阶级则因此丧失了主体地位。 正是在这种对立中,马克思看到了无产阶级蕴含着的群体主体性力量,通过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进而恢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止步于此,无产阶级专政意义上的人民主体地位实质上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主体地位,阶级的存在就意味着阶级差别、阶级对立仍然存在,这并不符合马克思关于”个人“的出发点这一价值取向。在这一点上,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的实现,使无产阶级在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同时,为消灭阶级对立、 使人类社会进入无阶级社会奠定了基础, 为人由阶级的个人转向有个性的个人创造了条件,从而也指向了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的终极目标。
  
     4 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在他的哲学中始终贯彻着人民主体的价值取向, 并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中看到了人民主体性的片面发展的状态, 又通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对立看到了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路径, 形成了关于人民主体思想的科学的理论体系。 党的十八大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十八大之后, 以***为核心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构想。深刻把握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对于实现这一战略构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启示我们:
  
  首先,要强化人民主体意识,塑造人的主体人格。马克思将人的自由自主的活动、 能动性以及自为性视为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根本特征, 即人作为主体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 人们只有具备了这种意识才能在实践中掌握自己的命运,深刻认识到人们自己解放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历史使命。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人的依赖性、物的依赖性关系仍然制约着人民的主体意识的成熟,一方面,封建主义遗毒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主体意识,官本位、家长制等禁锢着人的头脑; 另一方面, 市场经济导致人对物的依赖,助长了拜金主义、利己主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首要之点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他们的梦想到底是什么, 而这如果没有成熟的主体意识的引导,人们的梦想将失去正确方向。 因此,必须要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的不断成熟发展, 这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指针。
  
  其次,要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主体性。 马克思的人民主体观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个体主体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具备实现这种主体性的客观条件, 我们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保障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获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的权利,党和政府还要通过政策倾斜的方式调控财富分配,使发展成果能够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只有坚持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才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一个人都愿意为了梦想而奋斗,使每一个人的梦想都能够在奋斗中实现。 因此,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动力。
  
  最后, 要在党的领导下, 不断凝聚人民群众的共识,引导人民群众为实现幸福生活而奋斗。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力量。 但是,要充分发挥这种力量,就必须把人民群众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强化群众的凝聚力,发挥人民群众的整体主体性。在以往人类历史中, 人民群众之所以一直处于被压迫、 受剥削的状态,重要原因就在于人们彼此之间是分散的、对立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消灭了剥削和压迫,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了平等、互助、联合的关系,为把人民群众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奠定了基础。因此,实现中国梦就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凝聚人民共识,将人民群众团结在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这一共同的目标下,促进人民群众的整体主体性的充分迸发。正如***所说的那样:”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 “[9]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郭湛。主体性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孙伯鍨,张一兵。走进马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杜章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9]***。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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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杨哲,李志军. 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 理论月刊,2017,(0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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