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历史哲学内涵探析
熟悉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人们应该不会忘记,在改革开放后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来确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得以有效贯彻的实践探索中,我们一开始并没有直接抛弃计划经济体制而直接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事实上,随着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决定将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从“单一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体制”翻转为“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后,其在当代中国财富发展的进程中存在了将近10年时间.直至 1993 年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
综合来看,该经济体制的最大特征,就是在对社会要素资源的配置上依然保持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的稳定,即维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的计划配置方式。正如该决定所明确指出的:“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土地、矿山、银行、铁路等等一切的企业和资源也都不是商品”.“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必须通过计划的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必要管理、检查、指导和调节”,可以“委派、任免或批准聘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并且可以决定企业的创建和关、停、并、转、迁”.所以,这一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总体特征,决定了当时“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
①而这一经济体制的核心指向,则正如该《决定》中所阐述的:在对关系国计民生全局的重要产品通过计划经济“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总体格局下,“商品经济”所要发挥的最大作用或预设给其的关键任务,就是通过触及“赋予企业自主权这个要害问题”,给予各类从事生产经营的计划经济主体以体制所能允许的最大主动权。表现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上,就是让由生产要素生产的消费品逐步通过符合价值规律的市场机制来进行配置,特别是那些“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的“其他大量产品和经济活动”,如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等,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由市场调节”.
②从而使他们在有限的市场权力中分享利益的同时,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的财富创造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从被原有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平稳有序地激发与释放出来.正因为如此,这种以计划经济体制核心外的增量式改革为阶段性目标、并在外部形态上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这一特殊形态表现出来的改革方式,根本上有别于那种所谓的“休克疗法”.
如若结合当代中国在财富③生产和发展中所经历曲折的实际,即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我们在财富发展上占据主流的认知和实践乃是将在政治上跨越了“卡夫丁峡谷”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视为在各方面已然超越了资本主义的社会进化的优良产品,并过分忽视商品、市场、资本等现代财富手段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取而代之的,则是直接用扬弃资本后的未来理想社会形态的内在要求(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 来规范定义现实社会的财富发展方式,并在此过程中一度荒谬地将上述认知实践推向了“两条路线、两个阶级”间的斗争乃是整个国家“工作重心”的错误极致,整个民族为此遭受了社会主义财富运动过程中的“最大波折”.
④再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分为作为表层结构的商品市场和作为深层结构的、即由生产要素的流通和消耗而构成的生产系统的论述,以及我们在此论述基础上逆向得出的、即随着作为生产要素配置方式之逻辑展现的消费品的配置方式逐渐走向商品化市场化,必将倒逼作为深层结构的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方式归位的逻辑推论.
⑤我们将不难得出以下结论:改革开放后这一在兼顾国情和现代财富发展要求下为摆脱经济发展困境而建立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其本质上存在的生产要素的计划配置和社会商品的有限市场配置的改革举措,虽从当代中国的整个财富生产和发展的进程来看似乎显得不彻底,实则乃恰恰顺应了当代中国在探索本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进程中的阶段性要求,因而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因此在充分肯定其具有敢讲“我们老祖宗没有讲过的新话”,敢冒“会被看成异端”①的风险之精神,并具有引导人们“把搞活企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种种正确举措当成‘资本主义’”②的认识误区中解放出来之作用的同时,还赋予了其“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③的历史地位.
二、开启了具有“国富”特色的财富动力机制
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在促进当代中国财富生产和发展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从经济哲学的视角进行审视,该体制在下述两大方面奠定的历史成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第一,从该体制在促进整个社会财富发展的宏观方面来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原来在计划经济生产方式下受到束缚的生产力开始在国家体制层面上真正“触及了自主权这个要害问题”④而跳出了原有的条条框框,并在整个国家和社会层面上被不断地激发与释放出来。综合来看,这一阶段农副产品大幅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市工业蓬勃发展,人们普遍感受到了商品市场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以至于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回溯1984-1988年这五年期间的改革成果时不无欣喜地评论到:
“经济发展比较快的 1984 年-1988 年。这五年,首先是农村改革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广大农民购买力增加了,不仅盖了大批新房子,而且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四大件’和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普通农村家庭。农副产品的增加,农村市场的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又强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的发展。这五年,共创造工业总产值六万多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1.7%.吃、穿、住、行、用等各方面的工业品,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都大幅度增长。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也大幅度增长.”可以说,这一时期整个“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这也意味着随着财富动力机制的有效开启,“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⑤的确,我们可以从上述评论中真实地感受到,这一阶段的财富发展因为有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牵引和保障,从而使得这一渐进式改革确实在整个社会层面上突破了以往那种完全依赖纯计划体制来制造、分配社会财富,并在这一体制外拥有额外财富既无可能甚至违法的单一局面.较好地实现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所希望达到的“改革的进行,只应该促进而绝对不能损害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国家财力的增强”⑥的总体目标.
第二,从该体制改革在促进财富发展的微观层面、即其在促使人们在获取财富途径上的改变以及相应形成的对财富的认知变革来讲,我们则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这一改革对身处其中的具体个人来讲,则意味着当时的人们除了有可能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内获取更多的财富收入外(集体、国有企业中的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和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可以在部分开启的商品市场中觅得商机、得到那个虽然粗糙但在现实中确实已作为历史本体论意义上存在的社会个人的那份财富.而这在人们的主观心态上则意味着,由于社会个体在追求财富拥有财富的过程中从此开始具有了之前所不具有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这种合法正当性和当时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中释放出来的、尽管是仅有的那么一点商品经济意识汇合在一起,从根本上推动了人们关于现代社会财富意识的启蒙,广大中国人民长时期被体制和意识形态压抑束缚的财富欲望,从此开始被深层次地激发出来,并在作为对象化存在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中得到了充分印证.依此逻辑更进一步而言,致富在当下既然已经不是罪过,那么,财富就必将会成为人们大胆追逐的目标,“致富光荣”、“思富”、“崇富”、“善待财富”开始成为对待财富的主导观念.
如此,也标志着伴随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种明显区别于传统经典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形态特征的财富动力机制,此时已正式开启.
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这一阶段上“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①的基调没有根本改变,整个财富发展体制依然维持了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的计划配置方式,而由生产要素生产的消费品则逐步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这一以计划经济为核心与主体、而市场则只是其表层与补充的历史格局,本质地决定了国有经济依然保持着如计划经济时代般在财富生产、资源配置与分配中的主导地位,而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只能处在其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的地位上。这也意味着普通民众已经被激发出来的致富欲望在这种经济体制结构内,尚得不到全面、深层、有效的满足,加之整个社会对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所拥有财富的合法性并没有像后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倡导的那样,即不简单地将有没有财富和有多少财富作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标准,同时明确提出保障人们所拥有财富的合法性,强调“民众富裕才能有国家富强”、“实现人民的富裕,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②等系列突出“民富”基础性、目的性等。因此,在没有明确预期的情况下,许多人在历史的阴影下仍然怀着忐忑心情来思富致富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所以,我们认为这一阶段开启的财富动力机制具有鲜明的“国富”特色。
当然,从长远来看,这一在当代中国财富生产和发展进程中作为“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必然逻辑结果的“国富”特色,必将因其所依附体制的过渡性特质,而决定了其必将要在突破自身的内在限度中得到扬弃。
三、促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的生成
这里所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充分利用资本并引导其为社会主义“共富”目标服务的财富之路.应该说,无论是马克思当年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提到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利用和发展资本的理论③,亦或是其关于东方落后国家在实现社会主义问题上的“跨越卡夫丁峡谷”理论,还是列宁晚年就资本与社会主义关系的思考和实践④,实质上均涉及到了要利用资本来为本国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命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财富道路并非自改革开放伊始就已存在,而是经历了一个复杂艰难的探索历程。而这其中,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实践,则无疑因其在财富生产和发展中生成了系列促使改革必须走向深入的内在否定性要素,而最终对促使中国共产党在自觉把握历史进程中成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的确,当我们再次审视该阶段财富生产和发展的基本格局时,可以看到下述具有阶段性特色的历史景观:即一边是自放权让利以来开始激活的国有企业的财富发展体系,而另一边则是计划外的、以非国有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财富发展体系(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为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而正在兴起的中外合资与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对处于计划体制内而享有丰富生产资料的国有企业来讲,其在按国家指令计划来进行财富生产的过程中,同时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将自己被体制赋予的经营自主权转化为追求计划外利润、计划外经营等系列加速自身财富积累和扩张的能力.
而对于那些不掌握生产资料划拨权的非国有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的财富发展体系,虽然他们已经在部分开启的表层市场体系中获得了商机进而享受了改革带来的红利,但却又必须非常无奈而又不得不非常谨慎地依赖于这个体系,因为一旦离开这个体系,不要说发展,就连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产要素)供应和相关配套生产条件的满足都将成为问题。这也正是我们上述分析的这种带有“国富”特色的财富动力机制的核心依据所在。
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本质上由生产要素的计划配置(行政配置)和商品的市场化配置间的内在矛盾,开始全方位多层次地在经济社会中展现出来,而由此所生成的内在否定性因素,则历史地阻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发展的深入推进.综合来看,这些内在否定性因素通过下述三大矛盾对立得到了集中展现:
第一,财富发展过程中的体制外经济主体与体制内经济主体的矛盾对立.如前所述,伴随“致富光荣”、“思富”、“崇富”、“善待财富”等观念随着改革的进程不断成为人们主导观念的同时,已经在改革开放过程蓬勃发展起来的计划体制外的财富发展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致富目标,迫切需要生产要素的市场化 (即可通过市场交换获取)来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
但当时生产资料(即生产要素)的计划配置方式,却使得可在商品市场上自由销售流通的量非常之少,这直接导致数量不断增多、规模逐渐扩大、但仍处于计划体制外的各财富主体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来筹集自己亟需的资本与生产资料,于是不得不采取种种手段(包括商业贿赂)来从政府与国有企业中获取生产要素.而它们对生产要素的灵活的市场化运用方式所产生的竞争力,又通过商品市场的中介形成了对行政化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巨大压力。为了在计划配置生产要素的总体框架下满足这些计划外企业的需求,政府出台了生产资料的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双轨制”.①这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的必然产物,其本意是要把掩蔽在商业贿赂中的计划内外的生产资料差价公开化,纳入到国有企业的收入核算中,从而消除商业贿赂.然而价格双轨制中的差价和交易额并不由市场决定,而是由政府和企业官员所定.于是价格双轨制成为了腐败的源泉,产生了为社会公众深恶痛绝的“官倒”现象(用权力以计划内价格购买生产资料,然后再以市场价格倒卖给生产者)中得到了充分体现.②如此的客观现实,急切地呼唤着更为深层的改革来化解“价格双轨制”的弊端。
第二,生产要素的计划配置与商品市场的深化拓展间的矛盾对立。众所周知,在现实的社会经济体中,要素与产品往往是捆绑在一起而不是像在理论中那样可以分开考虑的.但在当时的那种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要素根本上是由行政计划来配置的情况下,使得住房等许多在计划经济下纳入福利领域的消费品根本无法推行市场化,甚至如粮食、彩电等产品也很难推行市场化。这就导致改革开放带来的财富增长无法投入到住房等大宗消费品领域,更不可能进行诸如当今市场化条件下的系列品目繁多的投资活动,因而只能将其投入到范围非常狭窄的商品市场上,这导致了当时局部商品市场通货膨胀的局面;特别是在1985年开始的价格改革优先战略即我们通常所讲的“闯关”计划启动后,头一年即 1985 年社会零售价格指数就比前一年上升了8.8%!首开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纪录,而在这之后的三年时间里,这一上升态势毫无缓解的苗头。这严重影响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也最终导致了当时价格“闯关”的失败.从1989年开始,整个社会经济进入了历史上“治理整顿”的三年.可以说,这种在当时境况下根本上是因体制性矛盾而出现的剧烈的通货膨胀压力,客观上要求整个社会开拓更为广阔的商品市场,而这又必然要求推行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与此同时,由于这一阶段商品市场化程度不充分,导致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扩展到没有充分市场化的消费品领域,由此又导致了商品市场中也出现了令人厌恶的“官倒”现象.
第三,国有企业在产品上的市场配置与其在生产要素上所处的计划配置格局间的矛盾对立.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只追求产品的收益而无权对要素成本负责是基本事实。于是,那些经营不善且背负沉重历史包袱的亏损企业最后仍旧只能由政府来养活,“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与此同时,由于企业无权对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进行自主配置,而调动企业与职工积极性的最大限度也只能是在维持原有工资福利的基础上使用奖金来鼓励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再加之国有企业缺乏通过市场配置生产要素的自主权,也在根本上导致了这些企业无法进行自主扩张与自主创新……所有这些内在矛盾的汇聚,使得国有企业生产效率低下、创新能力低下的局面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也使得众多国有企业在改革进程中陷入了严重困境。
上述这些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生成的系列阻滞当代中国财富生产和发展走向深入发展的内在否定性因素,客观上意味着改革初期的计划理性化与初步市场化双重增益现象开始逐渐淡出,计划与垄断(哪怕是“理性”的)与体现个体发展、利益诉求的市场化趋势日益产生矛盾。
这也意味着改革开放初期实现的那种在经济学上因改革成本低而又普遍受益、令人向往的“帕累托最优”状况也走到了尽头。改革至此,整个社会在既定生产要素配置下所能激发与释放的边际生产力逐渐递减,而要素的计划配置和商品的市场配置方式间的冲突不断递增.矛盾的内在辩证原理已在向世人昭示:进一步改革的时机已经到来!
但是,要把中国的经济改革从起初的商品市场化继续推进到深层的要素市场化,并以此来全面开创一条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中国特色主义财富道路,却遭遇了强大的意识形态阻碍,这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在人们既有的思想认知中,以为商品经济等于资本主义,计划配置等于社会主义,这在理论上必然导致消灭一切商品经济.再加之尽管“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初步接受了社会主义可以在坚持生产要素计划配置的框架下允许商品市场存在的基本事实,但由该经济体制生成的系列矛盾,却使得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因没有看清问题本质而出现的“违背改革开放客观逻辑的各种社会思潮,一些人主张这些问题根源于中国政治体制,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到头,下一步是要放弃共产党的领导,走以‘多党制’为基本特征的西方民主制道路。……另一些人则主张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其后果是将中国拉回到闭关自守的落后状态,断送中华民族的强国前程”.①正是在这一历史境遇下,自觉开启了改革进程的中国共产党果断剔除了各种杂音阻挠,再次自觉主动地把握住了改革的历史契机.继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中明确指出:判断改革开放姓“资”姓“社”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①后,执政党及时地在1993年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将之前财富发展中依赖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彻底翻转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其中的核心环节,就是要在财富生产和发展中形成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生产要素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格局.
这也意味从此以后,整个社会将更多的是利用作为货币的资本力量而非行政权力来配置社会资源来进行财富生产和发展,从而在根本上顺应了这一“不可逆转”②的经济体制改革内在矛盾发展的历史要求中,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
四、结语
改革开放之初为摆脱经济发展困境而探索出的这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如今早已随着其使命的完成而走入历史,甚至早已被人们遗忘.但在 30 年后的今天,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走向全面深入并迎来了日益严峻的全球化、市场化、资本化挑战的当下时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中国人民全面应对上述矛盾挑战、并深入探索如何有效地使这条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运行的财富道路如何在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指引下不断走向健全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认为,从经济哲学的视角重新梳理并深刻反思这一在30年前曾经经历的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本质内涵与历史地位,无疑将会使我们在更加深刻地认知到该体制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过程中起到了何种关键作用、以及我们当下日渐完善的这条财富道路是如何来之不易而更加坚定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信心决心的同时,也必将为我们在当下“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③”的总体境遇下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道路走向健全完善的“核心问题”④提供非常宝贵的反思性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