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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状况与发展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5 共5285字

  一、引言

  随着我国农业污染问题的日益显着,国内学术界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研究成果日趋深入。

  其中,介绍及分析国外先进经验的文献对我国农业发展路径及政策制定方面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鉴于日本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特别是其经营模式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户为中心,其农业经营思想与我国也有很多相通之处,学术界积累了较多关于日本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如李晓梅( 2008) 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研推广等方面介绍了日本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些经验; 姚万军( 2010) 则从农业增产对生态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中日对比分析。方志权( 2002) 分析了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的部分制约因素,如小规模经营模式等。其他的代表性文献还有焦必方等( 2002) 、胡启兵( 2007) 和 LUO Fang 等( 2009) .另外一些文献是介绍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的考察报告,如姜达炳( 2002) 和韦铭( 2010) 等。

  还有一些文献则是对某一方面的关注。刘星辰等( 2011) 关注日本稻作生态农业发展途径与模式;孟冬( 2007) 则是对日本生态农业的生产管理方式进行了介绍; 刘新平等( 2004) 研究了日本生态农业的认证制度; 张文胜( 2010) 从经营与产销协作的视点对日本生态农业进行分析; 全斌等( 2010)通过介绍 MIDORI 发展模式提出了对我国华南现代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启示。

  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日本可持续农业的发展策略来提出对我国的启示。

  二、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状况

  日本是较早关注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国家,早期的研究以民间的福冈正信所提出的自然农法最为有名。早在 1937 年,他就开始了相关研究并利用在高知县农技中心工作的机会,研究并整理形成了自然农法体系。其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土壤固有力量,避免不必要的施肥而引起土地退化和再生能力的削弱。通过研究和多年实践,福冈正信整理出版了《自然农法: 一根稻草的革命》和《回归自然》等着作。自然农法受到日本以及意大利、菲律宾等的关注,日本政府出台并实施了很多推动性政策并卓有成效。但当时农业污染并未达到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程度。

  二战后,农药和化肥在以欧美日本为首的工业国家的农业生产上得到大面积使用,其直接成果是农产品产量迅速增加,但随之出现的农村环境污染和农药残留问题日趋严重。日本生态农业运动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Tomida,2001) : 第一阶段为二战后到 20 世纪 80 年代前半期。伴随着公害问题的发生,市民环保运动高涨,消费者开始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而带动了生态农业的形成。

  全国生态农业研究会于 1971 年成立,在此期间《土壤污染防止法》和《农药取缔法》等法律出台。第二阶段是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和 90 年代前半期。

  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在流通方面产销合作组织迅速扩大,农林水产省发表《1987 年农业白皮书》;1989 年“生态农业对策室”成立; 随后,伴随“环境保全型农业”政策的出台,“生态农业对策室”改称“环境保全型农业对策室”,财政预算得以增加。

  第三阶段是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至今。生态农业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不断完善,产品流通渠道多样化; 1997 年日本“生态农业协会”成立; 1999 年《可持续农业法》出台。

  日本生态农业的基本思路是,农作物的栽培不利用化学肥料而用动物粪尿和落叶枯草等有机肥料来提高土壤肥力,藉此来提高土地自身的生产能力; 病虫害防治不喷洒农药而通过生物等方法,尽可能减轻环境污染和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通过多年的努力,农药和化学肥料的单位土地面积使用量逐步减少。表 1 列出的是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的最近二十年的数据。农药使用量由 1990 年的9. 5 公斤 / 公顷降低了将近一半,化肥使用量也降低了很多。由此可以反映出日本生态农业得到了较为明显的进步。
  
  三、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策略

  日本生态农业的萌芽是伴随着消费者对“健康”的诉求而发生的,是市民环保运动发展的结果。消费者对生态农产品的需求通过市场的力量对农业生产者发展生态农业起到了引导的力量,农业生产组织和个人也从维持土壤生产能力和保护环境出发积极发展循环型农业。作为产销媒介的销售部门为生态农产品的流通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通过产销合作到多角化运营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其中,日本政府在培育生态农业并促使其发展壮大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下面分别从技术和财政支持、法律的确立与完善、资格认证与监督及协助开拓市场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 一) 财政支持与技术推广

  日本政府很重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农村地区积极实施生态农业推广工程。农林水产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机农业的技术指导推广生态农产品的种植。结合各地的气候和土壤等特征,农林水产省在各地设立农业技术中心开展生态农业的科技实验,并向当地的农家和农业组织推广科技成果。与此同时,农业技术中心还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农业培训班,为各地农协培养生态农业的从业人才。此外,农林水产省设在各地的农业局配置专门的生态农业推广员,在进行推广活动的同时,为农户及组织提供无偿的咨询服务。中央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生态农业示范点,2009 年达到了 47个,为此提供 45 亿日元的财政补贴*.

  ( 二) 法律法规的确立与完善

  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继20 世纪 70 年代《土壤污染防止法》和《农药取缔法》等法律出台之后,农林水产省在 20 世纪 80 年代发表《1987 年农业白皮书》并成立“生态农业对策室”后改称“环境保全型农业对策室”,《可持续农业法》和《生态农业推广法》也分别于 1999 年和2001 年出台,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生态农业的推广固定下来。其对生态农业的定义是在不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以及转基因技术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对农业生产环境负荷的农业。详细规定了国家在保障生态农业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中央及自治体政府须对生态农业生产者和组织从技术开发、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援。规定政府须进行调查以促进消费者对于生态农业的理解并听取生产者的反映。规定各县( 相当于中国的省) 制定生态农业推广规划并公示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又制定和颁布了《生态农业推广基本方针》。基于此,各地方政府也都积极推广和支持本地的可持续农业发展,各都道府县都在基本方针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农业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

  《生态农业推广法》为日本可持续农业发展创造了基本环境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三) 资格认证与监督

  产品认证一方面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品牌,成为市场推广的有效手段。日本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农产品认证体系。JAS 是农林水产省颁发的最严格的生态农产品认证资格,只有在连续 3 年以上未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农业用地上栽培出来的农作物才能通过该资格认证。具体认证业务由代理机构执行,农林水产省则主要进行审核和监督工作,JAS 认证及监督流程如图 1 所示。农林水产省在日本国内委托 66 家机构、在海外委托 21 家共计 87 家代理机构提供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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