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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投稿

整理:学术堂 发布于:2019-07-05

主管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出版地方:上海

国际刊号:1008-4622

国内刊号:31-2005/D

邮发代号:4-618

创刊时间:1998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16开

复合影响因子:3.022

综合影响因子:1.705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杂志社详细信息

杂志社主编:李秀清

杂志社邮编:200042

杂志社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期刊简介

期刊封面: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98年,是由上海市教委主管、华东政法大学主办,以法学为主、其他学科为辅的综合性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法学教师、法学院系学生、科研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人文社科类学者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数年来,本刊在作者与读者的呵护下、在编辑部全体成员的心血与汗水的浇灌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本刊将继续秉承“弘扬学术、服务读者”的主旨,以出色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读者,为中国学术倾注一分热情,竭尽一片忠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杂志栏目设置

  专题研讨、法学论坛、博士论坛、域外法苑、基础学科、会议综述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荣誉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收录

CSSCI 南大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含扩展版),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征稿要求

  1.欢迎专稿专投,反对一稿多发。

  2.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深入的制度分析和案例研究。不接受无问题意识的空泛议论或简单介绍,以及无深度的表面化评论。

  3.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集体署名和合作署名,反对挂名和多人署名。集体署名应说明分工情况,合作署名应明确各自贡献。署名以投稿时标注为准;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备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减或变更署名。

  4.欢迎文字精炼、篇幅适当的力作,也欢迎论证全面的长篇大作,不接受不合理的简短和不必要的冗长。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摘要”与“关键词”。内容摘要为大作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欢迎提供英文标题,无需提供英文摘要。受资助项目请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类别、名称和编号。

  5. 为节省您的精力,如果您习惯和常用的注释体例与本刊不合,投寄纸质稿时不必遵循本刊注释体例。注释是否符合本刊体例不影响稿件评价,注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影响稿件采用。在获稿件备用通知后,请按照本刊注释体例再行调整。注释序号无需参照本刊添加六角括号。采用六角括号主要为了美观、醒目和序号为多位数时的完整,由于一般办公软件无法添加,因此将由专业人员在排版过程中使用排版软件添加。

  6.为保护您的权益,投稿时敬请邮寄大作纸质稿。获稿件备用通知后,再请发送大作电子稿至指定邮箱。本刊采取匿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请另页附具作者姓名、单位、职称、学位、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电话等内容。本刊有完整的稿件登记管理程序,为免遗漏或延误,来稿请直接寄达编辑部,请勿发送或寄给个人。

  7.为确保客观公正,所有稿件都由各专业审稿专家匿名审稿。跨学科稿件甚至需要相关学科审稿专家一一审稿,因此审稿周期稍长。自投稿起3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敬请对大作作其他处理。

  8.获稿件备用通知者,可按编辑部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电子文稿。不同意编辑部对文稿作必要文字处理者,请于来稿时说明。

  9.为保证审稿的独立性,审稿意见只在稿件需要修改时才向投稿者反馈,以避免不必要和无意义的争论。稿件水准见仁见智,刊物风格形态各异,因此不录用的稿件,恕不能和赐稿者做实质性讨论。

  10.因人手和精力有限,无法一一回复赐稿者。如需确认稿件是否收悉和是否录用,可于每周五上午来电垂询。

  11.为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术交流渠道,本刊与部分知名网站和期刊数据库建立了合作关系。作者着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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