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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学报审稿时间投稿要求

整理:学术堂 发布于:2019-07-27

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河北医科大学

出版地方:河北

国际刊号:1007-3205

国内刊号:13-1209/R

邮发代号:18-31

创刊时间:1960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复合影响因子:0.917

综合影响因子:0.806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杂志社详细信息

杂志社主编:段惠军

杂志社邮编:050017

杂志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期刊简介

期刊封面: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的医学学术刊物,《河北医科大学学报》历史沿革是1995年由原河北医学院、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原《河北医学院学报》(季刊)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学报》。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目前报道范围: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中医(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以及护理学等。适宜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医务工作者、高等医药学院校师生及科研工作者阅读和参考。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同时是北京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生物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台湾中文电子期刊服务资料库收录期刊和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获中国科技核心期刊、1996年获河北省期刊奖、1999年获河北省高校学报奖、2004年获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二等奖。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杂志栏目设置

  论着、研究快报、临床研究、技术方法、综述、讲座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收录

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CA 化学文摘(美),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

《河北医科大学学报》征稿要求

  1 本刊为公开发行的医学综合性学术刊物,刊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学、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的论着、研究快报、临床研究、技术方法、综述等。

  2文稿的着作权,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另有规定者外,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删节。署名作者以不超过6人为宜,顺序由作者自定。作者投稿时应注明通讯地址、单位名称(包括科室)、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和电子信箱,以便联系。

  3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3.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创新性,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图表清晰、书写工整,引用资料请给出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论着、临床研究不应少于5 000字,综述不少于6 000字。

  3.2作者务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投稿,本刊投稿的电子信箱为hbydxb@sina.com,本刊不受理纸质稿件。修稿后请打印修改稿的纸型稿件,连同修稿意见单和原稿一并寄回编辑部,同时需将修改后文稿的电子版发至hbydxbxg@126.com。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以1989年3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数字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计量单位执行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论文的中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一般以不超过10个实词为宜。每篇文章均需列出3~5个关键词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所载规范的中图分类号,写在正文之前。论着文章应附350字以内的中、英文摘要和3~5个中英文关键词,列于正文之前。中、英文摘要均采用结构式摘要。英文摘要的文题、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关键词应与中文一致。关键词要选用《医学索引》(Index Medicus)或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文医学主题词表》上符合该文稿主题内容的词组。特殊情况下,查不到主题词组时,可用少量“自由词”。

  3.4本刊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左顶格书写。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级;每级须有标题,标题力求简短,尽量不用标点符号。

  3.5文内图表要少而精,须标注序号、图题或表题(单图或表标为图1或表1)。线条图应线条清晰、粗细均匀、比例恰当。照片图应层次分明、反差适度 (要求JPG或JPEG格式)。表格采用三线表,表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同一项目保留小数的位数应一致,上下行位数应对齐,表内数据必须与正文相符。凡有英文摘要的论着,其图、表题目用中英文对照,表格内的各项标目用英文书写,各项标目英文词过繁时,可采用缩写,表底加缩写的注释;图注亦用中英文对照。

  3.6参考文献应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3年内公开发表(出版)的书刊为限,论着、临床研究一般不少于15条,综述不少于20条,勿引用内部资料以及二次文献。参考文献的着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在文内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在引用词和段落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记;参考文献附于文末,其排列顺序应与文内引用次序一致,顺序号亦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记;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 、“et al” 、“他”。着录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2005)为准。

  3.7医学名词术语应以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亦可参照《英汉医学词汇》和《中国医学百科全书》。已被公认的缩略词不加说明可直接引用,如WBC、RBC、DNA、HBsAg、LD50、冠心病、肺心病、房颤、胸透、甲亢等。不常用的、新兴学科的缩略词,文稿中无论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和正文第一次出现时均需附中、英文原词。

  4作者投稿请自留备份。严禁一稿两投或多投,一旦发现本刊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辑委员会审定,拟刊用稿件3个月内通知作者,不刊用稿件不退稿。3个月内未收到修稿意见者请与本刊联系。请作者修改稿件,3个月内不修回者按退稿处理。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文稿可优先发表。

  5伦理学要求。以人为研究对象时,需要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并经作者所在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6文稿发表后即向当期每篇文章作者邮寄杂志3册,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文稿可根据作者要求适当多寄。

  7本刊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050017)。电话:0311-86266947或0311-86266109。欢迎广大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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