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学术期刊 >

《中国药房》杂志投稿《中国药房》编辑部介绍

整理:学术堂 发布于:2016-01-12

主管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国医院协会

出版地方:重庆

国际刊号:1001-0408

国内刊号:50-1055/R

邮发代号:78-33

创刊时间:1990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复合影响因子:0.4470

综合影响因子:0.3310

《中国药房》杂志社详细信息

杂志社主编:廖广仁

杂志社邮编:400042

杂志社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29号四环大厦8层

期刊简介

期刊封面:

  《中国药房》杂志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药房杂志社主办的国家级、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药学刊物。读者对象主要为从事医院药剂科、社会药房(店)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临床应用及监督管理人员。自1990年创刊以来,始终秉承“创中国刊业名牌,为医药卫生导航”的办刊宗旨,在全国各级各类医院、医药高等院校、医药企业及药物研发机构等都拥有稳定的作者和读者队伍,行业影响广泛。

  《中国药房》杂志从创刊时的双月刊,历经月刊、半月刊、旬刊、周刊,随着国家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医药业界大环境的变化,药学类期刊之间的竞争逐渐凸显。为提高期刊的整体质量,打造期刊的核心竞争力,降低期刊的运营成本,使期刊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自2015年1月起,《中国药房》杂志由原周刊改为旬刊出版(每月出3期,全年共36期,每期页码为144页),分为“药房与药事”“药房与临床”“药房与基本药物”三个专题。

《中国药房》杂志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包括:药业专论、药事管理、实验研究、药房管理、制剂与工艺、药品监督、药师之友、综述讲座;专家论坛、药物警戒与干预、药物经济学、用药分析与评价、临床药学与研究、不良反应与监测、药物与临床、药师与药学服务、综述讲座;基本药物论坛、基本药物制度、调查与分析、基本药物应用、循证药学、药物分析与检定、药学教育、综述讲座等。

《中国药房》荣誉

中科双效期刊

《中国药房》收录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CA 化学文摘(美),哥白尼索引(波兰),国际药学文摘,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文摘杂志

《中国药房》征稿要求

  1、文题:应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不用副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尽量不用代号或人们不太熟悉的缩写等。

  2、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作者应是参与研究工作并能解答文中问题、对文稿内容负责者,是论文的法定权人和责任者。作者署名的次序应按其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排列。作者名后加用圆括号,括号内注明作者单位,要用全称,并注明所在省(自治区)、城市(县)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如有1个单位以上,则在第一作者名字的右上角标注1,其他单位作者顺序在其名字的右上角标注2或3等,并分别将单位名称按数字顺序排列,且在各单位名称前加注相应数字(参见本刊2012年各期实例)。

  3、摘要及关键词:论文需另附中、英文摘要及中、英文关键词,约150字左右(综述文章可不用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要求按结构式撰写,即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参见本刊2012年各期实例)。关键词3~8个,应从文题、摘要、正文中选取与本文研究或讨论的中心问题有关的和必要的词,尽可能用医学词表上的规范词。

  4、正文: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不宜超过3层。层次的数字序号后不用黑点,但要空1个字。

  5、前言:一般勿超过300字,概述主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明确提出本文之目的。

  6、药物、试剂、动物、植物、主要仪器及其他材料:应说明来源及规格。药学有关名词以《中国药典》(2010年版)、《化学名词》(科学出版社)为准。药名采用“国际非专有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以《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为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则用批准的药名。其他名词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为准。少用代号,尽量不用商品名。药名写在剂量前面。不常见的药名或首次出现的药名,宜注上英文名。

  7、方法:凡文献已有报道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系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别人重复。

  8、计量单位及符号:量和单位的规范使用、书写可参阅人民军医出版社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等书籍。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单位)。请参阅《量和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例如,量符号均应使用斜体:m(质量),t(时间),V(体积),n(物质的量),d(相对密度),Ar(相对原子质量),Mr(相对分子质量)等。图、表中的量和单位应量符号在前,单位符号在后,其间以加逗号的方式表示。如“λ,nm”即表示以nm为法定单位的波长。物质的量浓度分别以mol/L、mmol/L、μmol/L、nmol/L等表示。在单位或者组合单位内一般使用斜线间隔,不宜将斜线、负指数幂或汉字混用表示,且最多只能有1条斜线;当分母中有多个单位时,加括号表示。如常用法定单位“mg/(kg·d)”,不应表示为“mg/kg/d”、“mg·kg-1·d-1”、“mg·kg-1/d”、“每日mg/kg”或“每千克mg/d”;又如“IC50,mol·L-1”应表示为“IC50,mol/L”;再如“AUC0-∞,mg·h·L-1”应表示为“AUC0-∞,mg·h/L”等。原mL、μL等均统一以ml、μl等表示,仅L(升)维持大写。另外,表示范围的浪纹线(~)前后两数值中的%、‰等均应同时写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写后者,如3%~5%(不能写成3~5%)等;英文中不宜使用波纹线,表示范围时以连字符“-”代替。

  9、国际代号与缩写:文中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与缩写,例如:2分钟2 min,4天4 d,雌性♀,雄性♂,国际单位IU,概率P,紫外UV,均数ˉx  ,    静脉注射iv,腹腔注射ip,肌肉注射im,皮下注射sc,脑室内注射icv,动脉注射ia,口服po,灌胃ig,等等。

  10、放射性核素或元素:元素符号均用正体且首字母大写,核子数标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元素、离子或基团的化合价应标在右上角,且应数字在前,表示正负化合价或阴阳离子的“+”或“-”在后,如Mg2+(不用Mg++,Mg+2),PO3-等。

  年龄和体质量均用实际测得的平均数±标准差(ˉx  ± s)表示,按体质量计算的药物剂量应以“g/(kg·d)”或“mg/(kg·d)”等表示。

  11、标点符号:应正确使用并书写清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为准。每个标点符号占1格,破折号“——”占2格,连接号“-” 占1/4格,半字线“-”占半格,浪纹“~”占1格;比号“﹕”居中写在格内,冒号“:”靠近字的下端,写在下一格1/4格内。

  12、数字:文中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计数与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89年不能写成89年。避免出现“今年”、“明年”等字样。多位阿拉伯数字一般不宜移行。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右每 3位空1/4格,而不用逗号间隔,如: 8473.23357应写成8 473.233 57,而不写成8,473.233,57。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0.400,0.300,2.350”不能写成:“.4,.3,2.35”。

  13、图和表:图表应少而精,不可与文字重复。照片(仅限黑白)应清晰,对比度适宜。图应有图序和中、英文图题,图题居中排在图的下方。如有2个以上的插图,图序应连续编号;如只有1个插图,则编号为图1。图题应简短准确,末尾不加句号。图序与图题间应空1格(如有图注,也应附上英文翻译,并置于中文图注下方)。坐标图的纵、横坐标的量和单位符号应尽量齐全,并分别置于纵、横坐标的外侧,一般居中排列。横坐标标目的着录自左而右,纵坐标标目的着录自下而上(纵坐标右侧着录与左侧同)。表应写明表序及中、英文表题,表题居中排在表的上方。如有2个以上的表格,表序应连续编号;如只有1个表格,则编号为表1。表题应简明,末尾不加句号,表序与表题之间空1格。表的结构应简洁,具有自明性。表格须用Word绘制,采用三线式,两端开口。表中参量应标注单位。表内数字尽量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字或内容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 ″”或其他类似用词或符号表示,而应一一标注。表内空白代表未测或无此项,“-”代表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为零。表内的数据应书写清楚,并需反复核对,确保无误。表中所需说明的事项,可用简练的文字附注于底线下方,且一并附上英文表注。表应放在文中的相应位置,不要集中于文后。

  14、讨论:要突出作者自己的新发现及得出的结论和观点,说明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不要作文献综述,或重复前言的内容。应避免推想太远,避免不成熟的论断,避免本文资料不足以得出的结论。如理由充足时,可以提出设想和建议,但须恰如其分。

  15、致谢:仅对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有实质性贡献者致谢,如参加研究的工作者,资料及技术的协作者,经费的提供者等。作者应负责征得被致谢者的书面同意。致谢者一般放在正文末,并加用圆括号。

  1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以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内文献为主,并应对照原文核实。“内部资料”、“待发表”及“会议资料”等文献不宜作为参考文献引入。参考文献在文中采用顺序编码体系,其序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以阿拉伯数字标注,用方括号括上,并置于右上角。文末参考文献的着录按文中引用顺序以阿拉伯数字排列,序号亦加方括号,其后空1格,不加任何标点

相关内容推荐
返回:学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