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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报教师论文投稿需要注意的6点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8-03-19 共4363字
  高校教师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是他们研究成果的载体,反映着他们的学术水平,任何一篇论文都是作者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写成的,有些论文需要到田间地头去调查、通宵达旦地观察实验,甚至长期的跟踪调查,积累数据,整月、整年才能写就一篇论文,可以说这样的论文饱含着高校教师的心血,是其研究工作的结晶。
  
  任何一位高校教师创作出论文都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发表出来,以达到交流、积累、传播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提高学术研究水平等目的。那么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发表,减小发表时滞呢?
  
  已有前辈时贤从作者、审稿者的角度做了论述,如沈海波先生的《提高论文录用的成功率》;苏定冯先生的《科研论文的撰写与发表》。本文拟从编辑的角度,以高校学报的教师来稿情况为例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忌门不当、户不对
  
  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
  
  (一)忌论文水平与期刊档次不相符
  
  目前国内主流的分档方式是以影响因子为首要参考标准的,但很多高校教师对影响因子不是很了解,因此不掌握这种分类方式。另一种大体的分类是分成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大两类。
  
  核心期刊一般会在封面醒目的地方打有核心期刊的字样,且很多网上都有它们的名录,一般很容易区分。此外,全国各高等院校办的学报还可分重点高校的学报,普通本科院校的学报,普通专科学校的学报,在这些学报上发表文章的难易度一般来说是依次降低的。
  
  这是由于各高校能为自家学报提供的平台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同的,拥有核心期刊的编辑部、重点院校的学报编辑部能收到的稿件相对来讲要比其它两类院校的多且优,所以同样一篇稿件在不同的高校学报的发表时滞很可能是不同的。这就要求高校教师要衡量自己的论文水平,以及能够接受的发表时滞等各方面的因素,将稿件投向水平相当的学报。
  
  笔者建议,在不影响个人前途的情况下,为求以最快的速度发表,增强写作信心,不妨低选,特别是第一次投稿的高校教师,更宜如此。比如原来想投重点院校的学报可改投普通本科院校的学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基金项目支持的论文。很多学报,包括核心期刊,在征稿简则中都明确指出:有基金资助项目的稿件优先刊用。
  
  当然并不是所有有基金项目支持的论文都是好文章,但由这些简则中的说明我们可以看到是否有基金项目的支持,文章得到的待遇还是有区别的。
  
  因此,作者在投稿时就要注意自己的文章是否有基金项目的支持,是校级的还是省级的或是国家级的基金项目,如有基金项目支持就应在投稿时注明,以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受关注。
  
  当然,还应注意所投的学报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情况。如,同为核心期刊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近年来发表的带基金项目的论文约占20%(包括校级的基金项目),而《广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版)近年来发表的带基金项目的论文约占98%,并且这些基金项目全部为省级以上的基金项目,一篇不带基金项目或只带校级基金项目的论文在这两种期刊上发表机率的大小是显而易见的。
  
  (二)忌专业不对口
  
  投稿除了关注论文质量与期刊档次相符的情况外,作者还应考虑所投期刊刊登文章的范围涵盖了哪些学科,文章论述的重点内容能否归入该期刊开办的栏目中,使所投的稿件具有针对性。作者尤其应当注意所投期刊的特色栏目。
  
  如《河池学院学报》于2004年开办的“科学与人文研究”、“粤西文人与文献研究”等。
  
  因为每一种学刊要办出自己的特色都需要有自己的特色栏目,而这种栏目往往是准备长期开办下去的,是作为拳头产品来抓的,编辑者自然希望能收到大量优质的稿件来使栏目得到延续,得以唱响。
  
  特别是那些新开办的特色栏目,由于开办时间短,影响尚未建立,时常会出现“用稿荒”.故此,作者所投论文若能归入该刊的特色栏目,尤其是新开办的特色栏目,则更是“门当户对”、“如鱼得水”.
  
  反之,若投稿前不事先考查期刊刊登文章的范围,则会使文章发表时滞延长。
  
  如本刊曾收到一篇题为《论高速公路绿化带的美化》的文章,由于本刊目前没有适合于它的栏目,后建议改投它刊。又如《广西工学院学报》偏重于理工科的论文,若投去一些研究文学的文章,就是专业不对口了。
  
  很多学报编辑部由于种种原因,往往未能将稿件处理信息及时通知作者,那么文章得以发表的时间就会拖得更长。
  
  二、忌一稿多投
  
  每个作者都希望自己的论文能够尽快的发表出来,而那些等待拿文凭、评职称高校教师期盼论文尽快发表的心情就更加迫切了。为赶时间发论文,一些高校教师采取了不恰当的做法---一稿多投。
  
  例如,近期,我刊编辑部收到两篇非常明显的一稿多投的论文,一是《笛卡尔的科学方法论探究》,它同时发给6家学术编辑部。另一篇是《我国公司重整法律制度的建构》,它同时发给21家编辑部。这些作者或许认为全面撒网总会捕到一条鱼的,殊不知,欲速而不达,反而使文章的发表无望。
  
  因为这样做违反了我国的着作权法。我国着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着作权人向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稿件另投他刊,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说明作者在获知论文将被刊登于某一学报后或在等待学报编辑部通知的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不可一稿多投。
  
  同时一稿多投会耗费编辑部宝贵的人力、物力资源,若造成一稿多发,就会浪费更多的出版资源,多数高校学报的编辑部由于人力不足,会在征稿简则等类型的文字中,对稿件的处理时间有所约定,一般都会比法定的时间要长一些,大多数高校学报约定的时间为三个月。
  
  如《河池学院学报》征稿简则的第8条:本刊的稿件处理时间时限为3个月,投稿3个月未收到稿件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勿一稿多投。又如《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征稿简则中提到:稿件请勿一稿两投,如三个月内接不到录用通知,即请作者自行处理稿件。
  
  因此,像这样一稿多投的论文,是不会被高校学报的编辑部接纳的。
  
  那么作者投出论文后是不是除了焦急的等待就无计可施了呢?其实也不尽然,作者在缩短等待论文发表的时滞上还是有事可做的。
  
  比如在论文投出的一周或两周后,可电话或E-mail咨询学报编辑部,一来可知道自己的论文是否已被收到,二来也可引起编辑对自己论文的关注,有时甚至能直接得到是否录用的通知或什么时候能得到是否录用的通知。
  
  这样作者就能对自己论文投稿后的情况有所了解,不至于继续盲目等待,也好安排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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