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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与治理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0-26 共2596字
摘要

  加强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民之策,是农村社会安定团结、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潜江市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但目前在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和区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和盲区。

  潜江市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农业种养环节,存在源头污染目前,在农村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与规模化绿色饲养基地,由于受思想观念、技术水平和监测条件的限制,不能保证对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源头污染与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农村食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在潜江市农村,9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是10 人以下的小作坊,大多数分布在城乡结合部,行政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涉及面广泛。这些食品很多是前店后坊、即做即售的小食品加工企业,相当一部分缺乏有效监管和严格的生产标准,从业人员素质低,生产经营管理落后。

  由于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陈旧,一些小作坊粗制滥造,以质次价廉的食品冲击市场,一些食品小作坊贪图私利,偷工减料,非法购进劣质原料,制售伪劣食品;有的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和包装,冒充正规厂家的产品,误导消费者;一些经营者用劣质油,掺假、使劣等违禁物质现象屡见不鲜。

  在流通过程中,由于包装、储藏、运输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容易造成食品二次污染。特别是农村的餐饮行业中,绝大多数是些小型餐饮店、街头商贩和社区网点,他们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设备简陋,无餐具洗涤消毒设备。绝大多数摊点没有卫生许可证,其从业人员的卫生操作习惯差,且大多在路边等人群较集中的场所,食品容易受到污染。

  在消费环节,农村消费者普遍缺乏安全消费意识。受经济收入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较多。有些农民为了图便宜、方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甚至采购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不合格的食品食用,也造成对消费者的自我伤害。在农村,婚丧嫁娶办事大摆宴席,不管是在自家办还是在农村的一些饭馆摆席,从购进原料到现场操作都无人把关,群众就餐而导致食物中毒时有发生。这些也给广大的农民消费者敲响着警钟。

  在监管环节,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和力度在农村,有的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落后,有的甚至检测设备都没有。不少检测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市场进行检查监管,对食品标志不清、不齐,未标注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还看得出来,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食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的卫生指标是否合格都没有办法检测。

  同时,由于监管人力、物力的限制,农村食品监管周期长、监管不到位。不少农村地区食品市场比较分散,工商、质监、防疫等部门又人手紧张,导致监管周期长,有些农村食品、副食品店短则一月检查一次,长则半年检查一次。不少"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就在这种监管空挡中销售到农民手中。

  当前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从潜江市目前农村食品发展的现状和以上分析存在的问题来看,农村食品安全管理上凸显四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农村地域广阔与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二是农村地区食品经营、配送方式落后与该地区日益增长的食品市场需求的矛盾;三是农村食品质量差、价格低与农村消费者需求的矛盾;四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复杂性与目前监管手段不足的矛盾。

  治理对策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要采取签订农村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监管无缝隙。

  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都还要通过广泛的深入的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农村优质食品、优良食品品牌和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食品产业信誉。

  加快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环节齐抓共管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安全信息网",加快"三网"建设步伐,形成长效管理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健全潜江市镇、区、处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完善和落实农村食品市场进货台账,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书,制定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底,科学规划农村地区畜禽、果蔬定点检疫、检测和屠宰。建立卫生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权益,潜江市目前已经实施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落实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添加剂备案制度等。

  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民群众健康消费。

  潜江市已经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食品安全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涉嫌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督导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潜江市农业部门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检查建设和网络建设,全力推行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三个全覆盖".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并同食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从百姓关心的小事入手,一步一个脚印,多策并举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确保潜江市农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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