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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类学的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特征及文化内涵研究

来源:龙岩学院学报 作者:谢庐明
发布于:2018-09-17 共7459字

  摘要:客家女性生命礼俗是我们认识和研究客家文化的“活化石”。其诞生礼、成人礼、婚礼、寿礼、丧葬礼, 有着丰富多样的礼仪实践和特色鲜明的文化事象, 具有稳定性、传承性、开放性、包容性、变异性和现实性等特征, 蕴含着崇尚生命、繁衍子孙、敬祖孝悌、慎终追远、祈福避祸和男女有别等文化内涵及生生不息、自强不息的文化精神。深化对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的研究, 对于当代传承创新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客家精神, 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赣南; 客家女性; 生命礼俗; 生命礼俗文化; 生命价值观;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人类学论文

  客家女性生命礼俗指生活在客家地区的女性, 从出生到死亡整个人生历程所体现出来的各种人生礼仪, 包括诞生礼、成人礼、婚礼、寿礼、丧葬礼的礼仪实践和文化事象的总和。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因其鲜明的地域性特色受到广泛的关注, 因此深入研究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 不仅有助于理解客家文化核心层面的问题, 而且对当代建设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学术界关于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的研究仍十分薄弱, (1) 需要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等多门学科、多种方法的参与介入挖掘资料和系统研究。本文拟采用人类学田野调查材料 (2) , 描述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的表现、特征和文化内涵, 阐释客家性别与文化的关系及生命价值观, 以期丰富客家学的研究内容, 并把客家女性民俗文化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引向更高层次。

  一、田野调查视野下的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

  1. 诞生礼。

  是人生礼仪的首项内容, 也是人生中第一个隆重的礼仪。赣南客家地区大体包括睄胎、洗三朝、满月、周岁等程序, 反映了辟邪、祈福和喜庆的民俗心理。

  睄胎, 该礼仪旨在祝福婴儿顺产。孕妇临产前, 娘家要备鸡、鸡蛋等送到女儿家中, 一则以祈催生, 二则对孕妇表示慰问, 并祝福吉祥。

  洗三朝, 婴儿诞生后第三天一般要用艾叶、菖蒲、金银花藤煮水为其洗澡, 并向亲戚分送红蛋。婴儿如系第一胎, 不分男女, 外婆家送礼要求蛋数百, 鸡满笼, 把油炸鱼、油炸豆腐和烧腌菜干置于盆内, 名曰“菜碗”, 外加小孩的衣帽、鞋袜、背带、火笼等, 另外还要挑回婿家接亲时送酒的“人头”, 盛满甜酒酿, 上戴一顶新的狗头童帽, 筐中塞满稻草, 名曰“狗窠”。

  满月, 婴儿满月, 在赣南民间也是一件大喜之事, 故也要举行一定的仪式, 俗称“做姜酒”, 一般参加的都是妇女。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 在定南县“生女孩多数不‘洗三朝’, 不做满月”。 (3)

  周岁, 孩子满周岁, 家中要给孩子蒸发糕, 亲戚朋友捎蛋、送衣帽和饰品给新生儿, 家人设宴厚待亲朋好友, 以示感谢和祝福。

  这些丰富多样的诞生民俗, 在赣南世代传承, 反映了客家人珍重生命和关怀生命的文化心理, 践行着生命传递的意义。

  2. 成年礼。

  是赣南客家女性步入成年时举行的礼仪。客家女性的成年礼又称“笄礼”, 大多在成婚的那天举行, 而且在厅堂举行。“开脸”和“上头”是客家女性成年礼的主要仪式。“开脸”, 即用红棉线绞除脸上的汗毛, 并修眉;“上头”, 即指盘髻礼, 一般请族中长辈有儿有女有福之妇将女子的头发绾成一个髻, 插上簪子 (即笄) , 表示从此结束少女时代, 可以嫁人结婚, 承担社会责任。

  3. 婚礼。

  婚姻礼俗是人生礼仪最重要的内容, 也是赣南客家人极为关心的问题。在婚俗观念上表现为:客家人的宗族繁衍和传宗接代观念强烈, 因而对婚姻尤为重视;婚姻形式以“嫁娶婚”为主, 讲究“门当户对”, “明媒正娶”,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客家女子有直接从事劳动和治理家务的能力, 这决定了客家女子的地位要比其他女子的地位相对高些, 在婚嫁礼仪上, 和男子同样被重视, 隆重排场, 嫁妆也丰厚;客家人同族同姓不联姻, 与仇族也不通婚。

  赣南客家的“嫁娶婚”已逐渐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古六礼舍繁就简。赣南地域广阔, 但主要表现也只是沿袭古礼的程度不同。联姻程序主要有:

  传庚, 赣南将纳采与问名合称“传庚”。男方托媒人去女方求婚, 女方若有意联姻, 就以红纸书写女儿的生辰八字交媒人带回。若双方生辰八字相合, 并无冲克, 双方遂交换庚帖, 是为允婚。

  纳吉, 男方备酒、肉、鸡、饼、果等礼物在媒人的陪同下去女方相亲, 俗称“看妹子”, 男方要给女方纳吉礼, 婚姻关系确定。

  纳征, 相亲后, 男方约定日期, 女方及其亲属一起到男方“拉家”, 也有称“采家风”。男方不仅盛宴款待女方众来宾, 家族近邻都自发送来米酒、果子和荤盘等茶点, 摆开流联席, 还要给女方及其亲属一一分送红包。席间双方议定恩恤礼、礼金、鱼肉、糯谷和嫁妆等。

  请期, 男女方订婚后至结婚前, 男方要于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以酒肉、糕饼、衣料等给女方送礼, 名曰睄节。男方初定迎娶日, 即择吉日送礼物呈女方“报日子”。如无特殊原因, 女方应按要求赶置嫁妆, 为女儿出嫁做好准备。

  行嫁, 出嫁有暖轿、哭嫁、上轿、发亲等过程, 女方在出嫁前一日, 要洗澡换装, 有的“女父母行告祖礼, 设宴于堂, 命女首座, 请戚中处女四人, 左右列席陪。”“请族中福泽之妇开容。” (4) 这犹如古礼中的加笄礼, 表示该女已经成人。哭嫁是女方嫁前必具程序, 它是一种专属于女性的婚俗, 它的哭唱和传承都仅局限于女性范围。“哭嫁”并非新娘独自一人的哀诉, 而是客家妇女的“集体大合唱”, 新娘“哭嫁”时, 她平时要好的姐妹以及新娘的母亲、姑嫂长辈等都来陪哭。从“哭嫁”的内容看, 有的哭诉强烈的留恋娘家、不愿嫁的情感, 有的感谢父母养育之恩, 有的嘱咐所托之事, 感情真挚, 难舍难分。如“堂屋中间一炉香, 先拜爷佬后拜娘, 先拜我爷养我大, 后拜我娘睡湿床。” (5) “一台轿子四四方, 八洞神仙立两旁;虽然轿夫发了步, 唔上轿子有何妨;就是唔去别人家, 爱帮娘烧菜汤;骑马坐轿接唔去, 山珍海味唔尝;食汤食粥愿意, 就是要跟爷娘;破衣烂衫唔嫌, 爷娘身边苦也甜。” (6) 哭嫁时亲友们要给新娘“贽腰包” (私房钱) , 以此祝福新娘身体健康和挺直腰杆做人。客家人的信念, “不哭不发”, 不哭则将遭到族人的鄙视, 认为不懂礼规, 连父母也不光彩。因此, “哭嫁”习俗有其顽固的延续性和传承性。男方接亲队伍这时就忙着尽各种各样的礼数, 给新娘父母恩恤礼、厨师的厨师礼、帮新娘妆扮的整容礼、提水洗浴的沐浴礼、搬取嫁妆的顶针礼、书写对联的翰墨礼、捞饭的煮饭礼、搬桌凳的开桌礼、抬酒的开坛礼、挑水的担水礼、敬神的祝敬礼、背新娘上轿的迎人礼、为新娘顶筛的扶鸾礼、提梳头箱子的扶奁礼、新娘弟妹的姐妹钱, 以及调理女家喜事的主事礼, 礼数不到不发亲。

  发亲时, 喜娘要把嫁妆用放置火的米筛全部过筛一遍, 以示避邪之意。新娘来到祠堂拜别祖宗, 然后盖红盖头、顶筛, 由兄弟背着踩米筛上轿, 寓意娘家对出嫁女儿的祝福与思念, 也有祈福避祸之意。

  新娘进男家, 仍要踏着米筛, 迎着新娘撒来的“盐茶五谷”, 进入厅堂, 即要在簸篮里“坐性”, 就是磨新娘子的脾气。接着是拜堂仪式, 让多子女的夫妇分别扶着新郎新娘一拜天地, 二拜祖宗, 三拜父母, 接着夫妻对拜。经过这些仪节, 表明夫家从此接纳了该女子, 以后她将担负起儿媳、妻子及母亲的职责。然后引新娘子进洞房, 洞房婚床要男孩爬滚, 还要用红枣、花生、桂圆、红瓜子等“撒帐”。

  新婚三天, 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 称“回红”。此外, 还有“拉半月”“上门”等喜庆余音。

  4. 寿礼。

  赣南客家很重视长者的生日, 六十岁以上则称“做寿”。女性则逢十一做, 俗语云:“男做齐头, 女做出头。”由儿女为父母做寿, 每届十年一次, 一般先由女儿发起, 所送寿礼大致为寿酒、衣服、鞋帽和“三牲”, 夫妻同坐堂中, 接受儿女拜寿。主人设酒宴款待, 第一碗端上来的是寿面, 厨师还要在每席加面, 称“添寿”, 寓意添福加寿的民俗内涵。

  5. 丧葬礼。

  丧葬礼是人生礼俗的最后一项重要内容。赣南客家传统奉行“死亡是人生旅途的终结。……是从一个人生阶段到另一人生阶段的转移。”[1]等“事死如生”“慎终追远”的价值观, 因此对丧葬礼仪非常看重, 也成为地域社会评判子女道德品格的重要标准。赣南客家重视高寿妇女的丧事, 称“白好事”。办丧葬有送终、小殓、报丧、守孝、大殓、出殡、落葬、做七等习俗, 其中也蕴含着客家人避凶趋吉的心理。

  送终, 老人断气前应抬至祠堂, 等待寿终正寝, 表达死后灵魂要跟祖宗在一起, 不做孤魂野鬼。子孙应守在床前烧纸送死者“升天”。老人死后, 由族中长者率孝子携烛于河边取水, 谓之“灵水”。为死者抹澡谓之“抹尸”。抹尸后为死者换衣服, 女性要梳头, 裹青色头绸, 谓之“装尸”。

  小殓, 装尸后, 将死者装入兜尸布, 盖锦被装入棺内, 女性棺头贴有“福”字。

  报丧, 小殓后, 则要“遍告外家男女”, 外家人一定要大吵大闹, 俗称“闹死”, 认为这样才不致使妇女死后冷冷清清, 同时也是为了显示外家的家族势力。对此, 同治《兴国县志》有详细记载:“惟妇人初死及将出殡, 必遍告外家男女, 蜂拥而至, 人数众多, 贤否不一。索帛, 索酒食, 索舆夫犒赏, 借端滋扰, 习以为然。有夫家实贫, 而苛责饰终, 强令厚葬者。虽素好之亲戚, 一遇死葬或成嫌怨。” (7)

  守孝, 做道场是赣南客家人办丧事的重要内容, 小殓后, 死者头上燃灯一盏, 通宵长明, 谓之“点头灯”。死者子孙昼夜守尸号哭, 谓“守孝”。

  大殓, 盖棺谓之大殓, 母丧要由儿孙披麻戴孝, 持孝杖三跪三拜请外家监殓, 方可择盖棺, 用五色布钉钉封加漆, 谓之“子孙钉”。盖棺后儿孙披麻戴孝持孝杖, 媳妇、女儿还要执火把哭奠。

  出殡, 客家人都用土葬, 故又称“还山”。道士斩雄鸡出煞, 棺木一抬出大门, 家中人即在大门上贴一张大红纸。棺木上路后, “有以酒筵陈设中途者, 谓之路祭。” (8) 还要三游棺, 亲人送棺至一定地方则止步, 马上停哭, 除去孝服, 换上红色衣服, 儿孙同披红布, 胸扣红绳, 长子或长孙捧神祖牌打伞从另一路而归。

  落葬, 引棺入穴, 俗称“圆地”。墓门立碑, 碑文皆自右向左写, 女书“妣老孺人”, “妣”称“孺人”, 是客家人对已故妇女特有的称谓。其他地区妇女如若不是七品官以上的夫人, 墓碑上均不得勒此“孺人”称号。左下方子孙顺次排名。据笔者田野调查, 赣南各地都有“买子上碑”的习俗, 一直要写到四代。

  做七, 将神祖牌置桌上, 点烛, 儿孙依次烧香, 在灵位前点长明灯, 为死者做七, 就是做七七斋。满孝后将死者神位请至香火台神龛入祀, 谓之上祖堂。至此, 丧事才算结束。

  二、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的特征及文化内涵

  赣南客家民俗文化主要来源于汉民俗文化。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寿礼和丧礼的基本程序和运作, 都与汉民俗文化一脉相承。不过, 其特色也是十分明显的。与江西其他地区相比, 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一般表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 稳定性与传承性。客家作为汉民族的一个民系, 是历次移民运动的产物。作为客家民俗之一的客家女性生命礼俗, 同样受到客家人经历的直接影响。赣南客家聚族而居在交通闭塞又战事较少的山区, 传统信仰、民俗礼俗等沿袭保存较好, 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状态。

  客家人还有着强烈的崇祖意识, 追求的是先人们祖祖辈辈遗留下来的习惯、规则、传统和遗风, 其风情习俗也代代相传。诞生礼、寿礼大体沿袭中原古礼, 中原汉族的婚姻制度也在赣南传承。“女之笄即男之冠也, 赣俗谓之上头, 将嫁则行之。礼有纳采、问名、传红, 士大夫则曰传庚。礼有纳币, 俗曰茶礼, 士大夫则曰过聘礼。有纳吉请期俗, 曰报曰礼。有亲迎礼, 曰接亲礼。……名虽异而近古。” (8) 旧时正统婚俗, 也严格遵守婚姻规范。赣南客家先民定居赣南后, 直至新婚姻法颁布以前的婚姻制度, 对“六礼”始终是世代承袭的。赣南客家葬俗也是中原文化的遗存, 如家祭礼, 葬俗中的一些清规戒律是从儒家的周礼传袭衍化而来的。

  第二, 开放性和包容性。客家民俗文化, 是以汉民族民俗为主体, 并兼收当地原土着———百越特别是畲族的民俗而形成的。如客家妇女不缠足、不束胸的习俗, 实系百越风俗影响所致, 与之相联系的是客家妇女承担大部分生产事务, 或所谓客家人“女劳男逸”现象。又如赣南客家女性的审美观, 在婚嫁礼仪上则表现为, 各地普遍都是以强壮、健康、质朴、能干等标准来择妇的。再如丧礼中的买水浴尸的送终风俗, 至今还保存在赣南的大多数客家人中, “买水浴尸”之俗应该是百越人丧葬礼俗中的一种。客家人和闽南人都有“捡骨葬”的“二次葬”之俗。赣南定南等县有立坟三年后始有“捡金” (拾骨骸入瓮) 、“做地” (二次葬) 。这种风俗也是古代荆楚蛮和百越民族的旧俗。“客家此俗源于蛮俗和古越俗, 是客家先民和湘赣闽粤土着互相融合和互相同化的产物。”[2]

  与此同时, 畲族对客家文化的影响也较深远。赣南的畲族长期同客家人杂居, 经过长期的接触、融合、同化, 在客家文化中可以找出其中含有的畲族文化的因素。如小孩诞生后, 常把小孩“契拜”于他人, 以求解脱灾难。客家婚礼上的许多仪式歌, 就是从畲族及其先民的山歌吸取养分的。唱仪式歌名曰“作赞”, 如宁都一带布置新房要唱赞歌, 新娘迎进门、拜天地、进洞房、交杯、撒帐、闹新房都要有人唱赞, 归亲嫁女酒席上还有敬茶歌、敬酒歌, 每道程序都须唱赞歌。再如在历史上, 畲族“不论男女, 皆一同耕作, 客家妇女也是如此, 客家妇女的着装打扮也与历史上的畲族妇女有着很大程度的相似性”。[3]

  第三, 变异性和现实性。这种变异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多沿用中原古礼, 但又予以简化。旧的诞生礼、成年礼和寿礼早已简化或变迁, 尤其是成年礼, 只是以象征性的形式存在着。其次, 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受文化变迁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文化变异, 这在丧礼中的宗教信仰尤为突出, 在客家妇女的丧礼上会出现佛教与道教同时为死者安魂的情况, 客家民系民间信仰的多元性可见一斑。

  此外, 祈福求安成为赣南客家人集体的心理趋向。如“客家女性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喜用红色, 而忌讳白色、黑色, 数字忌4、7, 而喜用6、9。”[4]另据笔者田野调查, 赣南客家许多地方新屋落成, 往往认为老妇人先死“扫厅”更为吉利, 家庭以后将更加枝繁叶茂, 可见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中的家族意识、生育繁衍意识比江西其他地方要强得多。

  综观赣南客家女性的生命礼俗, 运用人类学方法分析, 我们可看到如下几方面的文化内涵:

  其一, 崇尚生命和繁衍子孙的生命礼俗内涵丰富。赣南客家女性存在较强的生命意识, 重视生育繁衍, 其生育观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生育目的和意义的看法, 即“为什么要生”的问题, 客家人希望通过生育而延续生命, 并使自己的宗族、事业、财产后继有人。为了保证生育、繁衍, 赣南客家选择媳妇有不成文的标准, 如“矮脚、臀大、乳房大。”除此之外, 还要把女方家的生育情况一起进行考察审视, 例如丈母娘家是“竹头浓”还是“单丁”?是不是光生女孩等等。至于婚礼习俗中的出嫁女儿的嫁妆里必有许多染红的花生、桂圆、柑子、枣子等“子孙果”, 婚床上撒帐, 都是以祈求繁衍子孙为目的。二是性别嗜好, 即希望生男还是生女, 或是儿女双全。赣南客家大多重视生男孩或儿女双全, 如宁都石上村“担灯”习俗, 每一组“担灯”需要两个孩童提着, 象征着有儿有女, 子女双全, 一路鸣炮奏乐, 游村游家进祠堂。三是对子女质量的期望, 这就很突出地体现在客家人的家风家教中, 客家社会的家族持家教子的任务大都落在妇女肩上, 男子多外出谋生。而对女孩子的家教, 尤其重视“家头教尾”“田头田尾”“灶头锅尾”和“针头线尾”等四项女功的养成, 严格的家风家教, 是形成客家妇女勤劳、耐苦精神的主要原因之一, 也是我们理解这种特性传承在性别上差异的切入点。

  其二, 敬祖孝悌和慎终追远的家族伦理观念鲜明。在赣南客家社会, 男女的婚礼就不仅是个人的私事, 而且是家族的大事。在赣南, 一般的情况是, 新娘祭拜祖先, 孝敬父母, 离别祠堂。说明出嫁并不是新娘本人的事, 而是整个姓氏家族的事, 是这个家族嫁女, 并与另一个家族结为姻亲, 新娘嫁到男方后所行的“拜堂礼”, 同样体现了婚姻关系的广家族内涵。

  丧礼, 在老妇人弥留之际尚未断气时, 就要赶紧抬到祠堂, 若死在祠堂, 其灵魂就可与祖宗的灵魂在一起, 若死在外面, 其灵魂就会成为孤魂野鬼。因此, 老妇人都会主动要求子女将其抬进祠堂, 这可以说是客家人死亡观的一种反映。客家家中老妇人死了, 家族中为示尊重, 常以隆重的仪式来安排, 每个家庭都要派代表祭奠, 以此聚合家族力量, 维系家族各成员间的亲情。这正是客家家族制度及其观念的具体反映。

  其三, 祈福避祸的观念强烈。这在赣南客家女性的生命礼俗中也表现很明显。诞生礼中就有分发红蛋的习俗, 看小孩忌讲小孩长得好, 要说丑、贱, 以祈求小孩平安无事。

  婚礼更能反映客家人的这种观念。客家人的婚姻礼俗中, 有一重要特征, 就是图吉祥、求喜庆、求热闹。结婚要贴红双喜、红对联、办喜筵、闹新房。做寿也要贴红“寿”字, 以求吉祥如意。婚嫁节庆日, 忌孤寡、再婚妇女进门, 忌孕妇、无子女妇女摸新娘嫁妆等等。所以, 新娘嫁妆要用上面放着火的米筛过火, 新娘出嫁要顶筛, 这都体现了客家女性祈福避祸的态度。

  其四, 男女有别的性别与文化观念在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中也得到充分体现。“男女各自承担的性别角色主要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 也是随社会文化的变化而变化。”[5]257综观赣南客家女性的生命礼俗, 我们看到, 客家女性在一系列的象征性的生命仪式中转换社会身份, 逐渐实现社会性别的塑造。如在各种人生礼仪中, 社会对男女有着不同的性别待遇。男丁出世, 大摆筵席, 置办各种礼物和用品;而女孩出生, 家人把诞生礼规格下降。在民俗文化与生活中, 男子或外出经营, 或读书入仕;而客家女性则要做到“四头四尾”, 勤俭持家, 相夫教子, 尤其要在婚育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见, “不同文化赋予男女不同的社会角色、行为规则、表现形式及象征意义。”[5]256因此, 从客家女性出生起, 民俗文化就在不断地塑造和强化其性别意识与行为, 从而确立了“男女有别”的社会秩序, 维持着整个客家传统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发展。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为了秩序的维持, 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 也是个安稳的社会。”[6]因此, 性别与文化是我们理解客家文化核心层面问题的一个新视野。

  三、结语

  综上所述, 人类越文明, 就越要了解人类自身。赣南客家女性生命礼俗中的诞生礼、成人礼、婚礼、寿礼、丧葬礼, 有着丰富多样的礼仪实践和特色鲜明的文化事象, 具有稳定性、传承性、开放性、包容性、变异性和现实性等特征, 蕴含着崇尚生命、繁衍子孙、敬祖孝悌、慎终追远、祈福避祸和男女有别等文化内涵和生生不息、自强不息的文化精神。因此, 只有我们更加主动地保护、传承和创新客家优秀民俗文化遗产, 建设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客家文化才能代代相传, 客家精神才能生生不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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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谢庐明.赣闽粤毗邻地区客家女性禁忌初探[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 (1) :36.
  [5]庄孔韶.人类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6]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47.

原文出处:谢庐明.客家女性生命礼俗的人类学分析[J].龙岩学院学报,2017,3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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