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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采伐行为方式的研究

来源:农家参谋 作者:徐晓文
发布于:2020-03-26 共2732字

  摘    要: 木材采伐关系到全球经济资源的运用, 也关系到生态的变化, 生物多样性流失可能导致出现气候变暖的情况等等。对木材非法采伐行为的方式做定性性分析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木材非法采伐的严重性和负面影响, 因此本文对木材非法采伐的相应行为作出判断分析, 希望可以给相关工作者带去一定的建议和启示

  关键词: 木材; 非法采伐行为; 定性; 研究;

  木材非法采访行为的定性分析有利于给相关工作者带去一定的建议和启示, 并且了解木材非法采伐的范畴, 了解事物的本质和现象, 普遍性联系等等, 建立起生态文明, 保护森林资源, 促进生态安全的保护, 因此对木材非法采伐行为进行定性研究可以更好的改变当前的木材非法采伐问题, 争取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 非法采伐范畴的研究分析

  1.1、 主体和客体的确定

  生态系统在某种程度上将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性, 在森林生态系统当中森林资源尽管可再生, 但是却是一种有限性的资源, 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还需要借助于法律的有效途径进行有效的非法行为约束和限定。在公平正义的理念和环境之下享受, 人类追求自身利益是非常正常的, 但是不能破坏其他主体的利益, 森林被非法砍伐就是这样的例子, 自由权限被约束和限制。在生态视角下人和自然都是不同的个体, 并且也没有明显的分解性, 也不存在彼此的客体。人类是统一整体, 如何看到自然的价值, 并且自然价值的属性和功能运用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这样才能够得到自然的认可。社会人对于自然森林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更为强调人的主体性, 并且主观上认为森林资源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一方面, 若是从立法上去分析和研究, 木材的砍伐还需要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 森林资源与人类行为本身是统一的关系, 因此使用法律法规或者是规范制度等等约束人的行为是一种较为正常的反应。另一方面, 法律行为方式有自己的法律适应原则。遵循着场所支配行为的思想, 森林木材的采伐更是很好处理社会人和森林资源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 开发森林资源一定要受到约束或者是有权限的设立。

  1.2、 目的和方法的研究

  人是由动物衍化来的, 人类和非人类的生存在精神和能力方面并没有较大的差别。植物和动物以及人类的自然地位是平等的, 在人类的政治讨论分析过程中更应该看到身份权利还有话语权利, 并且意愿在社会上也需要有所体现。人类借助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改变自然物的状态, 实现自身的目的, 尽管是目的必须要服从自然的基本规律还需要在自然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采伐, 不能产生破坏行为。遵守法律手段, 进行木材采伐和资源保护的统一也是尊重自然规律的一种方式, 因此在整体上也需要有一定的生态意识, 保障采伐的目的和方法之间的内部统一。

  2 、关于非法采伐行为方式的研究

  关于非法采伐的行为过激上也是十分重视的, 通过非法采伐的行为的研究要争取能够达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若是从法律层面上讲, 一般还需要从主体和课题方面去研究违法行为。非法采伐行为的主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政府、一方面是企业和个人, 若是这些主体在主管上存在一定的过失或者有非法采伐的故意性那么就会侵犯作为“客体”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不断的侵犯人和自然人的关系。从客观方面去看也违反了相关森林资源管理规范, 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关于非法采伐行为方式的研究
 

  非法采伐行为也有多种形式, 一种是未经过许可或者是授权就进行森林品种的采伐, 出现了更多的逃避现象, 出现直接性的采伐行为。非法采伐行为还包含使用贿赂的方式获得相应的采伐权利, 并且没有经过政府等方面的允许就在保护区域之内进行森林采伐。违法的运输或者生产出口偷税漏税等情况也是非法采伐的表现。采伐行为本身是违法的, 主要是运用一些不合法的腐败的行为对保护区域的森林资源进行砍伐和使用。另外, 非法采伐行为在运输的过程中也取得许可证, 因此没有运输许可就是非法采伐的表达。在法律层面上讲, 法律行为还有一定的适应原则, 这就是场所支配行为, 森林非法砍伐行为在多个环节当中产生, 也构成了一系列的非法行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在生产环节的违法。擅自进行砍伐, 缺少对国家重点森林项目的保护, 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域, 采伐没有经过上级允许, 在陡峭的山坡或者是在集水区域。违反规定的采伐, 没有全面的参考采伐的规定进行砍伐, 也就是违背了合同的规定进行采伐, 错误的方式势必引起错误的行为。采伐之后树木也没有进行更新, 更新的树种之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问题, 例如常见的有种植的数目品种非常差, 并且还有低密度的问题, 不能达到更新的数量要求。其次, 行政管理环节的违法。行政违法行为主要是没有经过正常的途径获得采伐的权利, 低于市场价格进行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降低了税费也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再去对产品做处理, 未支付相关的费用, 行政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大行政管理力度, 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 并且做好问题的具体分析研究, 最大限度的保护森林资源。运用法律效应严格的指法, 禁止出现非法流转的问题, 禁止出现非法砍伐的问题, 合理的控制好森林资源。森林资源的保护环境里是每一个公民的重要义务和责任, 强化林业执法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团队能力建设,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做到严格执法, 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相关的执法部门还需要开展定期的宣传和专项打击活动, 对于非法砍伐行为进行严厉的制止和惩罚。积极地迎合国家相关的森林调整政策, 进行种苗和造林工作, 特别是荒山新造林的投入要更大, 新苗再种以后不断地进行全方位的, 有针对性的保护。由此保证达到造一片成一片保一片的目标。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本文对木材非法采伐行为方式定性进行了分析和研究。非法采伐发木材的行为属于人与自然不和谐相处的一种表现, 只有人与自然相互和谐, 彼此尊重, 才能更好的发展下去, 才能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在这方面, 国家还需要加强立法规定严格的对木材砍伐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 不断的强化宣传引导力度, 建立起文明的砍伐行为文化, 使人们在意识上也可以关注到对大自然的保护, 进而有针对性地, 有选择性地符合规律的去获取大自然的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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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
原文出处:徐晓文.木材非法采伐行为方式定性研究[J].农家参谋,2018(1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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