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森林法论文 >

林业行政处罚中的林业业务知识及其主要内容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18 共2780字

  一、林业行政执法的意义所在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林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对于维护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尊严、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实现依法治林意义重大。当下,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建工厂、盖学校等建设项目比肩接踵,导致国家森林资源锐减,加上一些只顾眼前利益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的经常出现,国家、集体林地大量流失,木材违法运输、非法加工等活动十分猖獗,甚至非法狩猎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行为也屡禁不止。使我国森林资源守卫任务日益繁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挑战。目前,国家森林资源正值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品质渐优的成长节点。森林资源属性十分脆弱,急需休养生息、养精蓄锐。然而极少数地方政府、企业集团、部分个体企业人员片面追逐短期利益,部分人员利欲熏心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违规鲸吞、蚕食破坏林业资源,戕害林业生态环境,盗伐树木、毁林开荒、诱捕野生保护动物,恶意践踏已经取得的生态建设成果。对此,广大林业行政执法者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抱着对党、国家、人民、对林业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向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亮剑。甘当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守护神。依法践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树立“执法卫林”“执法为国”、“执罚震恶”的思想,严格林业执法程序。加大对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林业执法综合素质,为维护国家森林利益,呵护生态平衡作奉献。

  二、林业业务知识、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所谓林业业务知识是指关于林业营造、管理、生产、林业生态维护、动植物资源呵护和管理、林业加工经营和森林动植物资源情况调查等诸多方面的最基本的常识。所涉及的知识面较广且有交叉包括林木种苗、树木、森林管理、培育、森林经营、测树、森林生态、林木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学等众多学科。涵盖森林与林木的基本常识,林木育种、育苗、植树造林的技术、方法,以及森林测量、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林木生理生化分析的有关常识,森林培育、涵养、与轮种采伐的知识理论。技术、技巧、方法;还有森林植物植被资源的长远规划、建设、设计、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诸多方面的基本常识。

  而所谓的林业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手段是指国家林业行政主管机关、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委托的单位,依法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居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处罚种类包括盗伐林木、毁林开荒等多种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给予罚款、责令补种盗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等多种处罚措施。目的在于保护林业资源、维护国家森林利益保护生态平衡。

  三、林业行政处罚中涉及到林业业务知识

  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如果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按照此法律条款的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处罚中,对涉及到的林业技术性、专业性的问题需要主管部门组织具备国家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人员、部门以及专业机构具体实施。既有效保障了被处罚者的合法权益也合理地维护了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尊严,保护了国家的林业利益。

  类似的法律规定如《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第二十七条就规定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收集、调取各种违法证据时应本着全面、公正、客观的态度。必要时可与关部门共同收集、调取各种违法证据。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可对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 进行勘验、检查。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勘验、检查。第三十条第一款也有类似的规定。足以证明林业专业业务知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于行使收集违法证据、勘验、检查、鉴定等涉及林业技术性、专业性等问题时的重要作用。

  四、林业业务知识主要内容

  1.对树种、林种的识别。林业违法处罚的轻重取决于违法行为人破坏的树种与林种是否属于珍贵品种、破坏的面积和棵数。还以此为重要依据确定林业案件的性质,行政处罚幅度。故而,对查获的树种、林种是否属于珍贵,珍贵的程度,需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的识别、界定。被破坏的树种名称应当是正规名称不能笼统地的称呼,更不能用当地的俗称。涉及到树种和林种的名称要依照国家颁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来具体确定。

  2.对林地、具体权属的界定。林地的地类和权属是行政执法部门确定林业案件主要性质的重要依据。地类包含林地和非林地之分。林业违法性质的确定不仅要确定地类;还有区分开森林的具体类别如是生态公益林、还是商品林。更要却权属即森林、林木的所有、使用权以及林地的使用权。是属于个人、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有,还是股份所有。对林地的地类和权属严禁用公x、私x泛泛称谓。

  3.株数、面积、材积、蓄积的勘定与计算。林业乱砍滥伐、乱占、乱用林地案件处罚的程度取决于毁林的株数、面积,具体确定方式是现场清点法。毁林面积数量少、珍贵树种应当场点清,面积大、数量多的 用皮尺 测量、罗盘仪闭合导线测量、或者是用GPS测算。

  4.立木蓄积、林木价值计算。立木蓄积的数量、林木价值林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重要依据。测量方法有直接与间接测量。先算出原木材积,然后按树种出材率算出立木蓄积、测算林木材种价格、价值计算、计算公式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为主。一般按市场价格执行。

  5.图纸的判读和勾绘。图纸是林业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分为现场示意图、地形图。在案件情况勘验、检查时执法人员勾划现场示意图能确切反映违法行为所在的具体位置、地点、范围、面积。用GPS定位和1∶10000林地地形图结合绘图。

  6.林业专业用语(词)。在案件具体办理中,林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档案材料内容要规范、统一。案件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说明、鉴定报告等行政处罚文书要用林业专业词语、专业术语。

  五、林业业务基础知识对行政执法的意义所在

  林业业务知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整体能力的表征。是对毁林违法案件准确迅速进行林业专业性调查、勘验等工作的基础;是林业执法过程中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的基本素质保障;提高林政部门地位的知识保证。

  六、结语

  只有很好的掌握林业业务知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罚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时,才能保证在处罚目标责任主体时做到使用林业法律、法规等条款合理、正确,违法主体的违法的事实清楚、数量确切、证据充分、送达违法者的文书制作规范,程序合法确保依法护林、呵护生态平衡。

  参考文献:

  [1]车小强,陈亮。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能的若干思考[J].经营管理者,2009(11)。
  [2]郭燕红,王永红。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J].农家科技,2011(4):92.
  [3]黄振奋。林业行政执法中勘验检查有关问题的探讨[J].林业勘察设计,2012(2):42~44.
  [4]林光平。试析林业行政执法中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J].防护林科技,2013(10)。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森林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