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商品的海洋浙江义乌,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由传统交易方式的农村集贸市场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现代化的小商品市场,设在义乌的外贸公司也越来越多,他们主要从事商品采购和出口,从而保证货物数量、品质准确无误以及货物及时装运出口,更重要的是把进货成本降至最低限度。但义乌市场在吸引外商增加采购量的同时,也给不法商人从事不正当的贸易行为提供了机会,贸易诈骗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一、贸易诈骗产生的原因
发生国际贸易欺诈的原因众多, 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利益驱动。财迷心窍是贸易欺诈发生的根本原因。正如香港民商法专家杨良宜先生在《提单骗案例释》一文中指出的,想一朝致富,投机和欺诈是门路,精心组织的海事欺诈,往往给骗子们带来了好运气。接着便是受害者叫苦连天或国际贸易趋于混乱。
2.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难以控制。国际贸易是以交易双方当事人彼此以诚相待、相互信任为基础而进行的。一般来说,在国际贸易台同谈判阶段,一方当事人想要公开欺诈对方是很困难的。但在台同订立后的履约阶段,买卖双方远隔重洋,身处异地, 互不见面,各尽各的义务,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完全凭各自的意愿行事,任何一方想要控制对方的履行行为都是比较困难的,这就在客观上为一方当事人欺诈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可能。
3.对国际贸易欺诈打击不力。虽然国际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巨大贸易损失,激起了国际经贸界的极大愤慨。但由于国际贸易欺诈是一种非暴力的不法行为,人们并不觉得它是一种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 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贸易诈骗常见方式
一次正常的贸易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上当受骗的环节,骗子的手段多种多样,主要体现在:
1.骗取样品:在市场上,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外商打着带一个样品给客户确认的幌子,从商铺拿走样品,随后带着样品去找相同行业的制造商,让厂家制造类似产品,这样,他们就可以轻松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当有客户索要样品时,我们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样品费来遏制类似的现象,当客户确定订货后我们再返还样品费。
2.买家要求赊货: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经营户一见到外商要货就头脑发热,而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方面隐藏的风险,就同意将货物先给丢放,这个自己留下了很大的风险。
3.外贸公司与货代公司联手。现在有的外贸公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块是出口公司牌子,一块是货代公司牌子,两者结合,伪造提单,不费吹灰之力骗取货物。
4.开空壳公司,骗取大量货物及货款:一些外商通过造假方式,或者以挂靠形式获取合法的外商资格,在有机可乘、骗货得逞时会使出金蝉脱壳之计。
三、应对贸易诈骗的方法
1.要对合作者进行必要的了解。义乌的出口商应清楚地认识到某些国家是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且存在信用不良等基本国情,同时还应考虑到交易对象多为中小企业,要委托专业的资信调查公司对其进行信用调查。首次接触并且达成生意意向之后一定要慎重地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对方的信用资质,这些渠道可以是通过对方曾经合作过的一些老客户,也可以是对方所在的征信银行,更可以派遣自己公司的人员到当地去认真的了解和取材,确保万无一失。
2.对风险要有充分的评估并做好规避措施。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采取信用证等更为安全的付款方式,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银行保函以降低风险,将上述风险费用计入成本,衡量收支是否划算,宁可少赚利润,也不盲目签约。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支付凭证的结算方式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3.在贸易过程中,注意保留书面文件。除了签订正规合同外,对一些细小的要求也须经对方负责人书面确认,例如改变交货期、修改规格、改变保税仓库等。在合同中建议加入仲裁条款,若两国之间没有司法协议,比起法院的判决,仲裁结果在两国的执行情况较好。
4.一旦出现贸易纠纷应抓紧收集整理各种证据,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确认还款责任并且制定还款计划,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对方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一旦情况恶化,应立即通知出口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当地律师进行财产保全。根据资信调查结果,我方公司应选择最有效的追讨办法,比如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讨债公司代为追讨等。
总之,在当今多元化背景下的国际商务环境中,盲目追求利润是不对的,还要从实际环境出发,了解不同国家的商务特点,多积累一些经验,才能够在以后贸易交往中留有更大的空间,以求获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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