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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盛和倒闭案考察清政府如何应对经济危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09 共11228字
论文摘要

  二十世纪肇始,中国开始了一场全面改革运动。清政府开始摒弃抑商、贱商的传统,大力倡导 “通商惠工”,不仅设立商部、商务局等工商管理机构,而且还制定 《商人通例》、《公司律》等一系列经济法规。这些改革表明清朝统治思想的重要转变,管理、保护经济活动开始成为政府重要职能之一。对于清季经济改革的评述,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但从现有研究看,多是从机构设置、制度构建及法律移植等方面进行探讨。这些研究很难回答,清季政府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怎样进行调节、控制,其新政策、新机构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着怎样作用? 以上问题,仅仅依靠分析 “文本”显然不能解决,还需要回到清季经济运行的实态中进行考察。基于此,本文以东盛和倒闭案为考察对象①,从清季政府各机构、部门如何应对经济危机,处理官、洋、华商之间债权、债务的过程中,窥视其在实际经济运作中的表现及作用。

  一、危机爆发与初步应对

  清代以来东北与东南沿海的贸易迅速发展①,营口逐渐兴起成为东北重要的贸易口岸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营口被迫开埠,成为东北第一个开埠通商的口岸,进一步奠定了其在东北对外贸易中的主导地位。营口对外贸易的发展,吸引了鲁、晋、粤等商帮蜂拥而至。光绪十一年( 1885) ,广东南海人叶亮卿来营口开办东盛和商号。起初仅有资本 1. 8 万两,后因投资东清铁路沿线地产大获其利。利用该土地溢价收入,叶氏又陆续开设东长生、东和泰等商号,其产业涉及房产、金融及外贸等诸多领域。③此外,还在上海、汕头等地开设码头、栈房,垄断东北至广东的豆类贸易。④如此庞大商号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初一日 ( 1907 年 11 月 6 日) ,因开出申票35 万两被顶回,骤然宣布倒闭。消息传出后,市面空前动荡,银根骤然紧缩,商业贸易迅速陷入危机之中。⑤志成信等债主得讯后,遂将东盛和等五联号 ( 以下简称东盛和) 掌柜、伙计押赴商会。营口关道沈桐也速派海关总办至商会,传问叶氏倒闭情况,并将五家账簿、电报底稿移至商会核算。同时,巡警局、商会皆出告示,请所有东盛和债户登记债权送交商会。经连日清查初步估计亏银约 700 万,除已有产业、货物等变价作抵外,尚亏 500 余万。面对此种情形,沈桐积极稳定商业秩序,并极力向督抚寻求救济。首先,迅速贴出数份告示,安抚人心。主要内容是安慰众商不必过虑,静候设法酌办,还令 “西帮、银行、银炉等家,不准提取,以维大局”。⑥ 其次,与商会商议使 “本埠炉银、油坊、存银各字号,各家互相保结、保护,不得再有倒闭,以定人心”。⑦再次,协同户部银行营口分行贴出 “抵借现银”的广告,缓解钱荒。即 “凡各家有实在产业、货物抵用现银以及汇兑各款电汇或票汇,均请向本银行面议定,当格外克己利益,汇水从廉收取,藉以维持市面”。⑧ 在稳定市面之际,沈桐还不断给东三省督抚发电,汇报、商议营口局势。初三日 ( 8 日) ,沈桐的电文中陈述了东盛和倒闭状况,并指出 “现在全埠震动,营市停销,拟同商会现行设法维持市面大局,一面饬叶亮卿将账簿呈缴,派员查核算清,再按照商律分别补缴严追”。

  初五日 ( 10 日) ,商会总、协理面禀沈桐,称 “( 东盛和) 产业万难抵欠,非商会所能了事”,“行市停滞,各处银根均不通行,非得一二百万两兑换钞票不能周转”。据此,沈桐又给督抚发电称 “现在银根奇紧,全埠震惊,若不赶紧设法流通,万一另生他变,营埠将不可问。可否仰恳请宪恩俯念事关全局,无论何款暂借现银一百万两,东省与北洋各半,分别解赴营口,俾发交商会与各银行,准将钞票换银,以定民心”。①营口地方政府在积极稳定商业市面之时,官办地方金融机构也在紧张谋划。官办地方金融机构是指户部银行营口分行 ( 以下简称营行) ②,营行成立初就与众商有资金借贷往来,东盛和倒闭案中营行也在亏欠之列。倒闭案爆发次日,王伊的电文中称 “营口昨夜倒闭炉房、油坊数家皆素有资本,现亏至五六百万,所有道胜银行、正金及我行均亏甚巨,大局全坏,现在极力与关道筹划”。③初四日 ( 9 日) ,营行总办王伊又连发两封电报,汇报东盛和具体情况及其初步应对措施,指出 “东字号倒闭亏营行五十万,沪、沈行十数万,现收东粤各产业货物全体抵押营行,约值二百万上下,请速电奉、粤地方官按单查验扣抵,不必封闭,惟先站布免于旁人干涉。”④总行监督张允言接到电文后,当日就致电东三省总督徐世昌,请其令营口地方官扣押东盛和财产,以重公款。⑤ 与此同时,还敦促在沈阳的营行协理关国荣连夜赶回营口与叶氏签订抵押合同,并 “许以保护,零星哄逼,始将各项产货预填九月抵押”。⑥ 同时,张允言还致电两广总督张人骏,请协助查扣叶氏在粤货栈、轮船及其房屋等产业。告诫各分行,“营口市面大坏,东字号倒账五六百万,营行有抵押数十万,各埠市面难免震动,以后收汇等款,格外慎重为要”。⑦初五日 ( 10 日) ,营行再电总行陈述危局,称 “恐慌非实款不济,欲挽回须拨款一二百万两,不然一二日内,营商全歇闭,我行及沈、沪各行款在营者约一百五六十万,若大局坏,全无着落,可否卓裁”。总行回电认为 “救济市面乃地方之事,须由道署申报奉直两省,速筹办法,若我行再拨实款,设仍不能挽回,徒倒巨款,谁任其咎,各行款既系尊行担借,务须设法保全”。⑧ 接总行电后,营行认为户部银行开办章程中有市面银根紧缩,可拨库款接济,按期算息,“既有此条可电商以安人心,明知京行必有斟酌大众之前,借此以为羁縻人心之计耳,非如此,营口无今日矣”。总行接电后,有所妥协地指出 “营事固须救败,尤虑再失,如有愿以货物、产业来质者,请会同焕翁查明抵押妥实值多抵少,亦可来电商筹接济,仍以请关道设法为妥”。⑨综上所述,东盛和的倒闭使营口出现了严重的商业危机。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秩序,并极力向督抚寻求援助。作为官办地方金融机构营行,通过与总行及地方关道交涉通电,基本确保了自身债权处于比较优势的地位。但对地方危机借款救济之事,营行采取“羁縻政策”,等待高层的决策。因此,总体上说危机爆发初期,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仅是简单地稳定了商业秩序,具体救济方案尚待高层磋商。

  二、东盛和产业的清缴与救济方案之磋商

  东盛和倒闭后,在稳定商业秩序之际,官、商两界也在协力清缴叶氏产业。从分布上看,叶氏产业主要资产集中于营口,另有少量在广东。如前文所示,债案爆发后叶氏、掌柜等皆被关押,其在营口产业也被迅速查封。尽管东盛和亏欠巨大,但福成号、怡昌泰等商号也欠东盛和债务达数十万元。因此,商会经清查账目后,要求官府迅速追缴,令欠东盛和之商家七日内还款。

  同时,商会认为该商号股东张明善及经理人迟克仁,在生意上有 “分肥饱如私囊之款,应请一律封查,估价抵债款”。此外,营口地方官还对叶氏进行了初步会审,但经刑讯叶氏坚持声称累赔倒闭,并无隐匿财产。② 鉴于此,地方官发布悬赏, “无论商民如有确切证据到衙举发,果系封禁之外财产货物,按估之价十成之内提出一成,奖励举发之人以酬其劳,不拘本地、他埠,一概遵行”。③对东盛和产业进行追缴之际,营口商会开始对该号现存资产及负债状况进行清理。现存资产方面,由商会先后三次估算,最终得出东盛和产业总值约 200 万两,存货总价值 50 余万两,总资产合计为 250 万两左右。

  负债方面,经商会与诸债户逐节详查,东盛和外欠约 530 万两。⑤从债权性质上看,主要有担保债权、普通债权; 从债权人背景看,涉及官、洋、华商。道胜银行属于担保债权人,其抵押物品包括房产、油坊及码头栈房等,抵押物总价值有 117 万卢布。⑥ 营行的债权本来不是担保债权,如前所述倒闭案爆发次日,营行便秘密与叶氏补签了抵押单,因此对外营行一直宣称其债权是担保债权,其债务总额初步估计有 59 万两⑦。剩余为普通债权,其中华商占绝大多数,志成信等山西票号被亏最巨,其总额近 200 万两,营口当地商号总计被亏欠150 万两左右。此外,尚有分号广德泰亏欠上海众商之款 26 万两。

  东盛和案爆发后,经过初步应对,市场虽有所稳定,但商业恐慌并未解除,挽救危机需要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如何救济危机,起初各方给出多种方案。该案爆发之初,日领事就主动会晤沈桐,愿意援助,由商会出名,官为担保,由正金银行给予 100 万两贷款。⑨ 但此事传到朝野,被认为另有隐情,恽毓鼎认为 “日本愿出银数百万,维持市面,阳居保护之名,阴为攘占之计,其计甚狡”。

  其在密折中也写道: “伏念营口一埠,日人本视为几上之肉,特以迫于公谊,不得已而还我,其心固未尝一日忘也”。瑏瑡 由此可见,恽毓鼎认为日本愿救济,实为觊觎继续侵占营口。因此,为防范日本隐匿活动,此方案被坚决否定。叶氏被关押后,曾多次陈述自己实属经营累亏,并非有心倒骗,他也提出 “止息继续经营”的补救方案。具体为 “将所欠职商款项分别酌追,并将现存货物、银两,以备商还公私债项,其余不敷之款亦请酌立止息单。倘额外矜全,给还机器油坊两所,俾得重理旧业,即指余利分年带还,即各债户款项既有归者,职商亦不至于失业流离,事即两全,更不至牵连市面。”叶氏还给出两油坊预期盈利计划,认为每年收益有 30万两,10 年内就可清偿全部债务。① 但由于营口银根紧缩,各债户急需现银,叶氏此方案根本无济于解决现银短缺问题。此外,倒骗如此巨款,还妄想继续重拾旧业,众商多有疑虑。因此,各方对叶氏建议均未予理睬。山西票号被亏最巨,也提出解决方案,即 “借公款就地抽厘”的办法。具体为贷公款 200 万两供债户公摊,通过每年增加营口各种捐税 40 万两,分年还款,直至第 6 年本息还清。对于此方案,清政府及营口当地众商皆不允认。张允言批复称 “此全是办不动之事,办的动则营口必毁,办不动则公款无着,且倒账仅叶姓一家,被倒亦不过数十家,而令全市面代之还账,似尤无此情理”。② 众商家方面也考虑到 “各项分年捐抵官款,嗣因恐营埠捐重生意挤归大连湾,旋变为由收账家自行捐扣,并非普遍收捐”。③ 各方提出挽救方案的同时,营口官员也在筹议救济办法。其内容为,由户部银行以公款先偿还道胜银行 60% 的债权,赎回东盛和抵押在道胜银行的道契。然后户部银行把产业分销卖掉,用所卖银两优先偿还赎产之款后,再偿还给户部银行 60%,剩余的按成数偿还其余各债户。东盛和产业中的油坊暂不出售,以每年经营所得七成偿还道胜及户部银行,余下三成偿还普通债户。至两银行偿还完毕,其余债户所欠也不多,最后则将油坊变卖,从而还清债权。④ 但此方案,既不能较快取得现银,又要寄托于油坊盈利状况,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

  营口当时面临严重的现银短缺危机,市场信心受到很大打击,如何短时间获取现银补偿,才是众债户的急切需求。在不能举借外债的情况下,户部银行最可能提供现银。因此,营口商会把着力点集中到向户部银行借贷。营口商会制定了一个 “公借公款”的方案,即有全体营商借公款 200 万,盖章担保。但张允言认为 “其弊端在无一定借款主名,设有延误,罚难加众”。⑤ 营行认为要使银行同意借款,必须要以东盛和全部产业为抵押,可此事商会 “疑为把持利己,各债无从摊偿,因疑生忌,多反对”。⑥ 同时,营行还指出 “各商反复无常,视官款为义赈,贷银者既无抵押妥保,又不签字盖章,名为公贷公还,实则苛派地面抽捐,分期摊还。无论捐款能否筹足,将来流弊不可胜言,部款、行款必至无着”。⑦ “公借公款”方案不成,众商开始采取行动,以免营行独占东盛和财产。商会强行搬取存放于营行的东盛和货物、产业。总行得到消息后,速致电营行询问 “系押在我行之货商会何以强行搬取,尊处应据理力争,何能听之,此次倒款之多已出意外,若再令押款无着我等如何交代?”⑧ 营行接电后,复电解释称,所押东盛和货物、产业, “若由部责成地方官,尚可立时清偿,唯各商怨怒以我行垄断,市面又现坏象”,“其前押我行之货,商会强行搬取,我行力不能禁,地方官亦以商情怨望,不敢作主,非由部速电力持,恐押货终成子虚”。⑨ 总行获息详情后,致电沈桐称 “东字号在本行货产系事前抵押,万不能与各家一律办理已回明度支部,堂宪除责成银行收抵外,仍求公主持万恳,如前欠能清,本行仍可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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