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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作品中的乡土想象(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23 共5997字

  弗罗斯特对农村生活的亲身体验培养了他对乡村的特殊感情,这使得他不仅描写乡村而且认同那里的生活,以最纯粹简洁的方式引领读者进入这片新英格兰的牧歌世界。尽管自然不能总是提供一种抚慰和解药,但是凡有自然之处就存在着希望。在这里有天真烂漫的主人公、作为思考者的叙述者、采摘野花的少女或是去泉边汲水的“我们”,有郁郁葱葱的景色、林间绿地、隐蔽的山谷、潺潺的溪水和明亮的月光。这些事物构成弗罗斯特笔下的新英格兰,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富于象征意义的优美画卷。

  三、新英格兰乡土的文化机制

  弗罗斯特描述新英格兰世界,但诗人并没有构建出一个像 “约克纳帕塔法”体系那样代表地域特征的神话王国,除了在地方志式的 《新罕布什尔》等诗篇中呈现一些真实场景之外,留给读者的只是一些关于新英格兰的模糊印象。

  伊瑟尔认为文本世界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极为具体的,足以让人们感知大千世界和芸芸众生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一个貌似真实的替代品而已,因为它毕竟只是虚构的产物。② 新英格兰作为连接荒野与城市的中间地带,是兼具真实性与虚构性的世界,对弗罗斯特而言,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弗罗斯特于 1912 年卖掉德里农场,携全家漂洋过海,从堪称文化荒漠的美国到达当时文化相对繁荣和稳定的英国伦敦,去寻求伦敦文学界对他诗歌的评鉴和承认。当作为主体的英国文化与处于弱势的美国文化相碰撞之际,庞德发表了《我的祖国》 ( Patraia Mia,1912 ~1913) ,一方面不遗余力地鞭笞美国和美国诗人,痛斥美国的文化商业系统和 “枯死的杂志”,另一方面以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为楷模,希望在美国再创一个意大利的威尼斯,发起一场 “美国复兴运动”.

  与庞德相比,弗罗斯特在面对文化冲击时选择“退隐”.弗罗斯特将旅居英国期间居住的地方视为他在德里农场的家,在这里创作大量诗作,流露出对新英格兰乡村的温馨想象和强烈的思乡之情。弗罗斯特与庞德之间的重要差别不仅仅在于二者性格上的差异,更在于他们对自我身份认同的不同表现方式。庞德视美国为诗歌的沙漠地带,选择继续 “流亡”,从英国到意大利,以强烈的情感强调自我。弗罗斯特则与此相反,作为已经置身于英国的移居者、边缘人和乡下人,他将自己的文化身份和价值观念融入自己的诗歌创作中,在异域他乡和现代都市里更加精心地构筑和守护自己那片纯洁、温情和神圣的新英格兰家园。

  新英格兰地带不仅是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灵感和素材来源之地,也是诗人在现代文学群体中确立自己文化身份的关键所在。弗罗斯特常常以少年记忆中的白桦树、暴风雪、爬树以及在树枝上摇荡等印象作为诗歌的表现对象,塑造一个个温馨的意象。每一位成熟的诗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意象体系,例如屈原以香草、美人,展现他高洁的品格,李白以长风、明月,体现他奔放不羁、潇洒豪迈的气质,马拉美汲取莎乐美或罗马神话,克莱恩则选择布鲁克林大桥来构建美国当代熙熙攘攘的生活场景。而与这些诗人所不同的是,弗罗斯特抽取大千世界里的诸多实物作为诗歌表现的意象,无一遗漏地描写新英格兰乡村的牧场、树林、河流、溪水、落叶、花草、鸟儿和乡间小道等普通的事物,以及刈草、撒种、修墙、摘苹果等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细节和琐碎小事。对维吉尔及其同代人而言,在农事诗中采用养蜂养牛等题材是成功的,但是今天的诗人却不再致力于表现这些题材。所以,当人们对农事诗表现出鄙夷不屑时,弗罗斯特这些描写乡土生活的诗歌不可避免地遭受到很多人的非难,难入批评家的法眼。然而,弗罗斯特执着地选择一条人迹稀少的路行走。当同时代的庞德、艾略特、史蒂文斯等去伦敦、巴黎和纽约创作现代诗歌时,诗人则喜欢在新英格兰购置农田,将生命的根须扎在这里。当他晚年独自居住在弗蒙特的农场,在自己营建的小屋门廊里眺望落日时,这种归依故乡的热情仍然不减当年。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通过实实在在的观察,将故乡平淡无奇的事物用诗歌的语言表述出来,并试图通过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面对和回应那个时代所面临的问题,这或许是弗罗斯特创作诗歌时所选择的策略。弗罗斯特这样做有助于扭转每个人都到现代工业城市中阐述现代性理解的趋势,促使读者在现代主义文学特别是现代主义诗歌中挖掘美国文学发展的 “另一传统”,即在艾略特等主流现代派作家之外寻找别样的声音。弗罗斯特日益被纳入现代派作家的行列,与庞德、艾略特等诗人齐名,甚至被布罗茨基认为 “弗罗斯特是比艾略特更深刻的诗人”,① 在美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据了独特的位置。

  弗罗斯特选择新英格兰这片土地,也试图在这里重塑美国人自新大陆被发现以来所承传的文化精神。当代美国学者罗谢尔·约翰逊等人认为: “当欧洲第一支探险队和航海者发现美洲新大陆的航线时,用文学描述这片土地的尝试也同时开始。”② 弗罗斯特在 《移民》 ( “Immi-grants”) 一诗中就描述了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这个大陆上。③无论是欧洲探险者对北美新大陆的极力渲染,还是清教徒赋予新英格兰的精神意义,甚或是美国本土作家们对乡村生活的构想,都代表着人类对一片未受玷污的地域的理想和想象。人类对自然、荒野和乡村的描述随着爱默生、梭罗将其上升到哲学和神学的高度,被后世美国作家所继承。

  而对弗罗斯特来说,人类对一个地方进行的想象性构建沉淀在他的意识深处,使他有意无意地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致力于再现美国本土的美好想象。弗罗斯特生活的时代,正是美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年代,技术的进步、机械的改良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感情上的满足和有意义的价值准则。许多来自下层社会的作家诸如德莱塞等描述了这一时代人们无所适从,生活困顿,纯朴人性被金钱欲望磨灭,人类良知被放逐的种种悲剧。而在 20 世纪的文化幻灭与反思的背景下,弗罗斯特在诗歌里创造了山林溪水、绿茵牧场和野草花卉,正如他在 《轻松地迈出重要的一步》 ( “A Serious Step LightlyTaken”) 一诗里写道: “为我们的姓氏在此牧耕/ 远离喧嚣但非绝离尘世”.④ 弗罗斯特的出现恰如一缕清风,一丝春雨,有助于驱散弥漫在人世间的一股铜臭,滋润人们日渐干涸的心灵。弗罗斯特本人曾说: “我来到城市并没有获得激情,而是远离了自然培育起来的激情。”⑤ 而对于不少离开乡村迁居城市的读者来说,瞬息万变的商品、纵横交错的街道和密密麻麻的陌生人群这些纷乱喧嚣的都市意象不断地将人撕成碎片,城市生活的压抑和痛苦使他们常常恋恋不舍地回顾往昔简单的农村生活。对他们而言,自然意味着纯朴、和平、美丽和神奇,而他们正好在弗罗斯特诗歌里找到最为恰当、简单和直接的表述。弗罗斯特重拾了 “新大陆”所具有的诗意想象,使得都市中历经现代性思维浸染的人们在他诗歌中发现了消逝的乡村生活和淳朴人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对文学阅读的心理期待。或许正因为如此,弗罗斯特被美国民众视为本土英雄、理想主义者和乐观主义者,在其晚年时期被誉为“圣哲”,并 “成为美国诗坛中最受公众欢迎的诗人”.⑥弗罗斯特从自身作为一位农民的生活经历出发,把故乡的自然风情、生活琐事或个人情感写入诗歌中。当他旅居异域他乡或者栖身繁华都市时,有意识地将新英格兰世界纳入自己整体人生视野来认识,使之不再是一种真实的客观性存在的再现,而是诗人一种主观性的表达,成为弗罗斯特精神的资源宝库,或是他对世事和人生进行思考的起点。诗人笔下的新英格兰与牧歌中的阿卡迪亚所具有的隐喻意义颇为相似,使新英格兰成为阅读其诗歌的核心。可以说,从描摹原型的新英格兰到审视文化意义上的新英格兰,弗罗斯特成就了新英格兰意象,以质朴的乡村景观和真实的生命形态使其成为一种具有乌托邦意义的文化范式。弗罗斯特发现了熟悉的乡土生活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当之无愧的重要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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