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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与推进建议(2)

来源: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 作者:韩梅
发布于:2017-06-27 共7374字
(五)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专业化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最根本特点,职业化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市场定位。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应该突显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素质。 专业化不止体现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员工专业资质上,更体现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上。 员工的专业资质由政府部门鉴定,机构亲自把关。 服务的专业化目前则需要机构和更多不同部门合作才能得到保障和提升。 高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合作对象。 一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本身就是以高校社工专业为平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为主体创立的。 如石家庄学院于 2013 年领办了北极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河北大学于 2013 年领办了保定市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心, 华北电力大学于 2013 年创立了保定市恒爱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即使是独立于高校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也纷纷争取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 如石家庄学院、石家庄北极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石家庄护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了燕赵社会工作教育与发展研究院。 既为高校社会工作实务教学提供更好的实践平台,又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提供理论与专业的指导。通过优质资源的有机整合和充分利用,实现专业教育与职业发展的同步提升。 高校提供的督导和培训,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质量的保障。 一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在机构的具体管理和运作上也已经形成了非常细致严格的规章制度,从社会工作基本价值理念到具体工作方式和组织关系处理,都有明确要求。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已经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口头落于纸面。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的各种个案、小组活动资料留存亦日趋规范。
  
  石家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除了依托于公益组织建立的志愿服务机构以外, 其他基本为职业机构。 既然是职业机构,从业者都是职业人员,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就区别于一般慈善组织,从助人为乐走上了助人为业的道路。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职业化取向,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也需要得到服务对象的理解。 目前石家庄已经登记在案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拥有工作人员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专职从业人员还比较有限,兼职从业人员比较多,人员流动性比较强。 但总体上来看,专职从业人员处在不断增长中。
  
  二、河北省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反思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后,我国社会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建设时期,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是就发展程度来看,大多数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已有研究发现,国内多数地区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仍处于生存阶段,只有少数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的社会服务机构正处于生存与可持续发展阶段之间[3].与率先创立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华东地区和率先将社会工作与本土相结合发展出市场竞争型模式的华南地区相比,河北省社会工作发展相对较慢。 随着《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 年)》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的相继出台,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 但是成立时间都不长,无论是组织制度建设还是实务项目管理,方方面面还都在探索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并重

      作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专业人才始终是政策关注的重点。 2006 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部署后,高校开始广泛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一度成为高等教育的热门。 河北省10 所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有 6 所成立于 2000 年-2005 年之间 ,4 所成立于 2006 年以后 , 其中 6 所2006 年及以后才开始招生[4].从全国社会工作教育总体发展来看,河北省高等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开设晚于全国平均水平,专业教育起步晚[5]. 即便如此,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河北省也培养出近千名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以此为基础创立了二十多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 从市场需求来看,专业教育培养出的社会工作者与职业化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并不是对称发展的。 就业机会有限、就业平台狭窄,使得院校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业于本专业的比率并不高,每年都有大量社会工作毕业生流失。 这种直接的人力资源浪费现象不止在河北,在发达的华东和沿海地区也同样存在。 即使是已经从业于民办社会服务结构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每年也存在潜在流失的可能。 这些现象都显示,目前社会工作发展不能停留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上,还需要更多考量专业人才的使用。 河北省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相对较慢,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吸取发达地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在机构创设过程中注重专业人才的吸收和利用。 在已有的工作平台上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 使用与激励保障制度,用合理的工作制度来吸引和留住社会工作从业者。
  
  (二)政府加强对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

      从 2015 年“两会”到 2017 年“两会”,“社会工作”连续三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从“发展”到“支持”到“促进”专业社会工作的措辞转变,体现了政府对社会工作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专业地位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 这也说明我国专业社会工作所处的政策环境在不断改进、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从发展动力来看,我国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大都是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催生”的,而不像很多“草根” 社会组织那样为了实现自己的使命自我发展起来,也即“催生性”强,“草根性”弱[6]. 这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目前普遍存在的特点,在深圳、广州、东莞等发达地区尤为明显。 但对于社会工作发展较慢的地方来说,政府的“催生性”事实上远远不够,反而略突出“草根性”的特点。 河北省目前运转中的十几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创办历史短, 规模也有限。 比较有代表性的几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成立时间均不超过八年, 基本都只有几十名专职工作人员,机构员工规模过百的完全没有。 而且相当部分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是依托高校或者依托市场自发创办的,工作以自拟项目为主。 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与相关部门合作,更多是在政府开启购买服务政策之后开展的工作。 2014 年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对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起到了几乎是“激活”的作用,河北省社会工作职业化大踏步前进。 从中也能明显看到政府对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催生性”作用。 政府对社会工作承认的最高水平是解决了社会工作的经费和岗位问题[7]108. 政府对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即是对社会工作的实质性承认。 实质性承认表现为政府要为社会工作提供服务岗位,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包括为社会工作从业群体提供适当的“人事制度”安排[7]113. 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完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给予的支持与承认。 对于河北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来说,还有一个可以利用的政策背景是京津冀协同发展。 虽然河北省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发展较慢,但是京津冀交流的地域优势天然存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背景下, 可以参考北京、天津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发展较早的经验,形成贴近自身需要的河北本土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特色。
  
  (三)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既是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展示平台,也是社会工作专业性的展示平台。 其中专业性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在市场中生存下去的基础。 专业性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中表现为其服务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而这种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可能因为展示岗位和机会的有限,影响了政府和社会对它的认知。 为了扩大认知度,获取政府和社会的承认,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必须在争取展示岗位和机会的同时加强自我的专业化建设,推出更多体现专业性特征的服务,以区别于政府传统民政部门工作和市场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工作或者非营利的慈善工作。 在专业化建设这个方面,高校是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最初的支持,也是最终的保障。 在社会工作发展的前期阶段,很多民办社会服务机构都是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个人或团队创办的。 这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的一大特色[8].就河北省而言,河北省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所在的城市往往也正是社会工作专业院校分布的城市。 可见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对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撑和依托作用。 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中,应充分融入高校社会工作秉承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群体的社会服务实践,促进政府与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与机构的实质性承认。 高校社会工作的各种工作方法也要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实务中得到充分体现。 除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基础工作模式以外,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还可以突出系列主题活动,扩大机构辐射面,增强社会影响力。 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可以在实务推进过程中灵活转变身份,既是服务项目的承接者, 又是服务活动的设计者。对于设计得好的服务活动和服务项目,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还可以成为项目的跨区推广者。 通过这些优质的专业技巧、细化的实务项目、多样化的实务模式,提高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认同度和职业认可度。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DB/OL]. [2009 -10 -19].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gz/200910/20091000039649.shtml.
[2]陆士祯,郑玲。浅论我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发展[J].社会工作,2013,(3):16-23.
[3]高丽,徐永祥。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多重特征及其生成机制分析---以社会治理创新为视角[J].社会工作,2016,(1):66-67.
[4]程艳彬,刘雪丽,张珊珊。河北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研究[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15,25(5):50-53.
[5]赵超。步济时:西方社会工作的“传教士”---纪念步济时诞辰 130 周年[J].中国社会工作,2019,(9)(上):47-49.
[6]张芳,慈勤英。承认之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研究述评(2009-2014)[J].吉首大学学报,2015,36(5):89-95.
[7]王思斌。走向承认 ---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J].河北学刊,2013,33(6)。
[8]易松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问题与发展路向---以深圳为例[J].社会工作,2013,(5):89-95

原文出处:韩梅. 河北省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反思——以石家庄为例[J].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7,(05):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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