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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管理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7-04-17 共1682字
  摘要

        近几年,国内低速电动车市场蓬勃发展,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市场销量急速攀升,2015年全国销量约70万辆,保有量近200万辆。在国家层面交通管理法规缺失的情况下,低速电动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虽然满足了一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但带来来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在部分城市成为一个新的道路拥堵源。虽然部分地方政府提出了地方交通管理措施,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亟需国家层面的交通法规引导。
  
  1 低速电动车产品及技术特点
  
  当前市场主流低速电动车多为小型或者微型车,车长一般不超过4m,最高车速一般在50km/h~70km/h,最大续驶里程一般不超过150km,外观设计简单,工艺粗糙,车型内饰简陋,安全性不高,仅能满足一般代步需求。部分企业以电动汽车的名义生产销售,部分企业以“老年代步车”的名义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车型更加低端简陋。
  
  典型低速电动车产品参数见下页表1,国内部分低速电动车车型见下页图1.
  
  典型低速电动汽车产品参数
  
  2 低速电动车市场现状
  
  目前我国低速电动汽车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山东省、河北省等地,其中山东省销量占全国一半左右。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2015年山东省主要电动车企业生产低速电动车34.7万辆,据行业专家估计全国产量约为70万辆,而同期全国纯电动乘用车产量仅为15.2万辆。2016年8月山东低速电动车产量达42 964辆,环比7月38 075辆的产出呈现13%的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幅更是高达44%,1~8月累积产量达33万辆 (见下页图2)。行业专家预估2016年全国低速电动车产量将达到100万辆。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正规厂家生产的低速电动车保有量约200万辆,约为同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4倍。
  
  3 低速电动汽车交通管理现状及问题
  

  在交通管理政策方面,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相关管理办法。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5个省的地方城市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提出了管理办法。山东聊城、济宁、淄博、德州、河北邢台、广东佛山、湖北襄阳、湖南娄底、四川雅安等一些地方城市为了促进本地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规范当地低速电动汽车的道路交通秩序,先后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管理办法,在交通管理方面,规定了低速电动汽车的使用范围、驾驶证管理、牌照管理等,核心是允许 低 速 电 动 汽 车 上 路 行 驶(见下页表2)。
  
  部分省市低速电动车交通管理政策
  
  尽管部分省市出台了地方低速电动车交通管理政策,但低速电动车交通违章现象仍然极为普遍,而没有出台相应交通管理政策的城市,低速电动车交通更是无序杂乱。据媒体报道,2015年至2016年,浙江台州、广西贺州市、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云南昆明、河南洛阳等地发生多起低速电动车违章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部分肇事者逃逸,因低速电动车没有牌照等而无法有效追责。而肇事者大多为老年人,车辆驾驶技能非常生疏,也不懂交通规则,胡乱穿行在道路上。即便已经出台地方管理措施的济南、聊城等地也发生过多起普通交通事故,而低速电动车交通违章现象更是普遍,由于驾驶者多为老年人,也无法进行有效的处罚。在部分二、三线城市,低速电动车肆意在城市快速路行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道路拥堵源。由于交通管理法规制定是属于国家层面的行政权责,地方政府尽管可以出台临时性管理政策,但实施效果一般,强制性不足,无法从源头上管理低速电动车交通问题,因此出台国家层面的低速电动汽车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已迫在眉睫。
  
  4 低速电动车交通管理建议
  
  低速电动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与低速货车非常接近,因此可参照低速货车出台相应的交通管理政策。按照“不对现行交通管理体系产生大的冲击”的总体原则,建议参照低速货车牌照、驾照、路权、保险等相关管理办法,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道路行驶运行规范管理。
  
  在牌照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牌照》(GA36-2007) 规定,低速货车号牌样式为“外廓尺寸300mm×165mm、黄底黑字黑框线”,低速电动车可参照低速货车牌照大小,而采用“绿底、黑字、蓝色框线”,车前部和后部均需挂牌。
  
  在驾照管理方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 申 领 和 使 用 规 定》(公 安 部 令 第123号) 规 定 , 驾 驶 低 速 货 车 需 要C3及 以 上驾 照 , 因 此 建 议 驾 驶 低 速 电 动 汽 车 也 参照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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