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社会救助论文 >

社区干预在农村水污染救助中的应用

来源:创新科技 作者:石燕捷
发布于:2017-06-17 共6958字
  [摘 要] 支持性的社区环境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基本的社会、经济和情感的支持,而一个功能衰败、权力结构不平等的社区则会加深个人和家庭的功能失调和病态。本文以系统理论为基本工具,了解和介入案主的社会环境,探究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社区干预方法。
  
  [关键词] 系统论;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社区干预;方法。
  
  Abstract:Supportive community environment can provide basic social, economic and emotional supportfor individuals and families; whereas a community with declining functions and unequal power structure willdeepen the dysfunction and sickness of individuals and families. This paper used the system theory as a basictool to understand and intervene the social environment of the client system, and explored the community inter-vention methods for victims assistance in rural water pollution areas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system theory;rural water pollution victims assistance;community intervention;method.
  
  1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造成的环境公害形势严峻,污染不仅给当地农村居民造成了生命、健康和财产的损害,也使受害者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受颠覆性的侵害。近年来,针对受害者及其家庭,政府和社会力量采取了相应的救助措施,如清洁饮用水、医疗救助和司法援助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作为社会救助重要内生力量的社区却停留在被动、等待的弱势状态。水污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社区衰落萧条,人际关系冷漠、疏远,守望互助、相互支持的传统社区功能被大大削弱[1],不利于开展社区自救和互助,也不利于在向致污企业争取赔偿的活动中团结合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现代社会救助实践和理念告诉人们,全面摆脱贫困不能仅仅靠救助,更重要的是靠发展。而我国农村水污染的受害者大多是刚刚摆脱贫困的基层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社区治理结构中处于边缘化地位,在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区重建等社区重大公共事务中缺乏参与意识和能力。这也阻碍了形成广泛参与、协商讨论的社区治理机制,不利于社区自救和社区发展。
  
  本文认为,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机制不能仅靠外源式的供给救助,而是应该将救助的焦点放在社区功能的恢复和发展上,逐渐打造内源式救助力量,依靠社区居民广泛的联盟来摆脱自身弱势境况。而社区干预即是运用宏观社会工作的方法介入社区功能的失调,通过科学的工作方法帮助社区居民获得管理和利用社区资源的能力,促进社区发展,从而改善自身生活质量。同时,考虑到农村地区水污染受害者救助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联系社区外部环境中的多部门、多阶层、多机构,形成多层合作关系的建立和运作。为此,笔者以整体视角研究社区内外环境和资源,尝试将系统理论转化为研究社区结构和社区干预行为的知识,了解和利用社区居民的社会环境,帮助水污染社区居民开发和管理具有支持性的社区环境。
  
  2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2.1 系统观点的社区工作理论。
  
  系统理论的显着特征在于其整体的视角。社会工作者于20世纪中期开始借用系统论来建立能够指导社会工作实务的共通分析框架,强调情境(Context)的重要性,提出了“整体环境中的整体个人”“人在情境中”等重要概念。社会工作中的系统观点将案主及其环境看作是一个个系统,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之间进行能量和资源的互动。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案主与环境的互动发生了困难,解决问题的干预之道在于帮助人们意识到环境中的各类支持系统的存在,通过建立案主系统和各支持系统的联系,促进其互动,进而提高案主解决问题的能力[2].
  
  平卡斯和米纳汉(Pincus & Minahan,1973)最早用系统论深入分析阐述了社会工作助人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系统,指出社会工作实务中存在4个基本的系统,即改变中介系统、案主系统、目标系统和行动系统[3].美国学者Netting等[4]专门以系统论为基础研究社区工作等宏观社会工作实务,认为社区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识别尽可能广泛和多元的社区问题的利益相关者(即参与者),并用“系统”一词描述和分析这些参与者。系统代表相同利益和特征的参与者的集合,这些不同参与者的集合具有类似系统属性的复杂的相互关系,是社区工作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系统或子系统,承担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功能。Netting等[4]将平卡斯和米纳汉的4个系统扩展为9个系统来对社区问题解决过程中所有参与者的角色及其功能进行描述和分析。这9个系统是:①发起者系统,指率先发现问题,并使大家意识到需要对问题进行干预和变革的人或群体;②改变中介系统,以社会工作者为主的直接对社区问题进行干预的人和其他在其中从事协调工作的人或组织,其工作目标是通过干预改变社区不良处境;③案主系统,主要是指寻求帮助的个人、家庭或社区,也就是服务对象是干预和变革工作的受益者;④支持系统,是指任何关心目标群体,希望其问题得到成功解决的社区、个人和组织;⑤控制系统,指拥有正式的授权可以批准和命令是否动用资源、实施行动方案的个人或团体;⑥责任系统,是对问题所处领域的事务具有正式责任的组织或单位;⑦执行系统,包含具体落实干预计划、从事日常服务和管理的雇员与志愿者;⑧目标系统,为了使干预工作取得成效而应该去改变的个人、团体、社区或政策、价值观、态度等,目标系统不是稳定和一元的,目标系统与之前各系统之间会有重合关系,但是随着事态进展重合关系会随之改变;⑨行动系统,即一个由以上系统中的代表所组成的负责干预计划、具有协调功能的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工作小组中来自改变中介系统的社会工作者在行动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
  
  需要说明的是,系统论是一种动态的描述理论。各个系统虽然有各自的边界,但是系统的边界不是完全封闭的,系统相互之间可以透过边界进行信息和能量的流动。故而,系统论视角的社区干预的核心在于改变中介系统中的社区工作者运用适当方法调整诸系统关系,使行动系统尽可能吸引所有系统的代表而使行动系统呈现多元化的参与与合作的态势。就本案例而言,Netting的9个系统中以下系统及其相互关系尤为重要:①行动系统与控制系统、责任系统的关系,行动系统可能最初只关心案主利益的发起者和社会工作者,随着工作的推进,控制系统、责任系统的成员可能渗入进来;②行动系统与案主系统的关系,案主系统可能与行动系统有重叠,即与改变中介系统共同工作,参与行动,也可能是两个各自边界清晰的独立系统,这时案主系统与目标系统相同;③案主系统与目标系统的关系,案主系统有时与目标系统相同,有时不同;④控制、责任系统与目标系统的关系,当控制系统和责任系统既不属于行动系统也不属于支持系统,就成为社会工作者必须改变的目标系统。
  
原文出处:石燕捷. 系统论视角下我国农村水污染受害者救助的社区干预方法探析[J]. 创新科技,2017,(01):79-82.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环境污染论文
返回:社会救助论文